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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与河边网友讨论:关于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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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与河边网友讨论:关于言论自由   
gzsums






加入时间: 2009/11/13
文章: 49

经验值: 2938


文章标题: 与河边网友讨论:关于言论自由 (912 reads)      时间: 2010-2-21 周日, 下午5:47

作者:gzsums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了河边网友的另外一个回应,让我明白了河边网友的意思。之所以另外开贴,是希望在这个网站的这种帖子排列方式下引起河边网友及时的看到和回应。

我的理解,河边网友的观点包括:
1、思考的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由权利;没有思考的自由的人,不成其为真正意义的人。
2、思考的自由,通过对外界的观察和对于经过表达后的外界的反应而得以完整实现;
3、因此,限制言论自由的状况,实际上是限制了思考的自由通过向外界表达和接受反馈而得以实现的过程;
4、因此,从维护思考的自由,进而维持一个“真正意义的人”的角度来要求言论自由,比从功利性的角度来要求言论自由更好。

不知我的这个理解是不是正是河边网友要表达的意思?

我想,河边网友提出的这个人类的思维形成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过程:思维的形成依赖于对外界的观察,然后经过大脑的分析,进而做出判断;然后再根据这个判断采取行动; 行动的结果引发的反馈刺激了另一次的思维形成过程。这个过程,应该是普遍认同的一种看法。通过干扰言论的传播,进而干扰大脑接受的信息的内容(多或者少,真或者假),导致影响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和结果,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动。这也是目前看到的社会上经常发生的状况。
对这种思维的形成过程的简要描述,我没有异议。在我前几个帖子里,对河边网友提到的“思想自由”,理解成了思想观点的传播自由。在我接触到的信息中,“思想自由”这个词,大多数涉及和讨论的对象是这种思想观点的持有和传播上的自由。因此,我在理解河边网友的表述时发生了误解。河边网友提到的“思想自由”,应该指的是:思考活动及对象所及的范围和程度,在可能的条件下的最大化。这种“思想自由”并不指形成何种观点,持有何种思想特征,仅仅指的是这种个体人的思考方式和到达程度上的考量。
这样的理解,应该庶几无错了吧?那么,为了表述上有所区分,我用“思考自由”来代替河边网友提出的“思想自由”的观念。
下面谈谈用这种以“保证‘思考自由’乃至由此实现一个‘真正意义的人’”为目的代替功利性考虑的方式,是否对于促进言论自由有另外的作用。
这里有一个定义需要明确一下。所谓“真正意义的人”,究竟指的是什么?所谓“真正意义的人”,无疑是河边网友认为的一个值得用以制约那些阻碍言论自由,阻碍思考自由的目标式的因素。 除了其他的有待澄清的特点之外,目前知道的,“真正意义的人”拥有的一个特征就是拥有绝对的言论自由的环境。换而言之,如果没有一个言论自由的环境,则“真正意义的人”是不存在的。这个在逻辑上的表达是:言论自由是实现真正意义的人的必要条件,因此,当言论自由未实现的时候,不存在真正意义的人。
那么,考察人类的历史,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相当多的目前人类文明发展的主要地区并未实现过绝对的言论自由。比如众所周知罗马教廷对于异端言论的禁锢,中国历史上对于大逆不道的言论的限制,法国德国等对于纳粹言论的限制,更不用提历史上各种书籍的销毁等等。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至少在人类文明历史的几千年里,相当多的人,在相当多的时期内并不是具有“真正意义的人”?
由此看来,这个“真正意义的人”,实际上是一个哲学里类似一个设计出来的,拥有各种完全的所谓人类属性的“哲学的人”。这个概念并非没有意义。正如另外的一个哲学上对于人的设计——拥有绝对自由的人。然而,当用这个并未在历史上出现过,未来何时得以实现也很渺茫的“真正意义的人”作为目标来要求言论自由的时候,会引发一个问题:为何一个人会想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人”?当河边网友提出问题的时候,似乎已经假设了成为“真正意义的人”是每一个人,或者大多数人,或者支持言论自由的人都无疑要实现的目标。并且,这个目标也许是永远不能实现的,而只是以此为目标的时候,可以促进言论自由的越来越深入而已。那么, 如果你要处理的对象,包括制约言论自由的当权者,反对言论自由的其他人,他们明确不想成为这个“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时候,你准备怎么回应呢?
这样的状况,那些希望用“‘绝对自由’和‘更多自由’的获取”为理由来说服他人的表达,已经被对方以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个人发财等等愿望的表达所抵抗了。对很多人来说,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并不比增加国家安全,增强社会稳定和增加个人财富更吸引人。那么,类似的状况,必然也很可能会出现,那就是你以“真正意义上的人”为理由的时候,他人不买账。
我认为,无论是用实现“真正意义的人”为个人的目标,还是以实现“绝对自由的人”为个人的方向,对于社会都是有益的。然而,用此为理由进行现实中的关于自由权利的斗争时,往往又是苍白无力的。因为你追求的目标是一种精神上的实现,一种哲学上的定义。比起功利性的讨论,无疑人群中的大多数更喜欢功利性的内容。甚至,“真正意义的人”这个概念,比起所谓“绝对自由的人”这样的概念还更枯燥一些。盖因所谓的自由,包括了各种行动和获取上的自由,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益。而仅仅是成为拥有某种性质的哲学上的人,这样的目标,难道不是索然乏味么?
类似的困境,那些提出“绝对自由”,并且以此为号召的人早已面对过了。这也是所谓“天赋人权”,如果背后不是站着一个上帝的话,实际上毫无意义。如果人类的哲学思考,还是以康德的成就为最高实现的话,或许河边网友的提议并非没有作用。

作者:gzsums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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