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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非其罪,刘晓波判得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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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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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罚非其罪,刘晓波判得太重
马悲鸣
刘晓波被判处11年徒刑,二审维持原判。其实刘晓波没那么大罪过。区区一个破《08宪章》既没创意,也没文采,生生被中共控制的司法机关给升值到11年徒刑了。
我在刘晓波刚被捕的当初曾发文《请国税局严查刘晓波的纳税记录》,指出刘晓波仅两个月内就发表了四万六千字的文章,价值两千八百美元,相当于月收入一万元人民币,早过了个人所得税一千两百元的起征点。因其所得都是写恶骂中共的文章从他自己主持的《民主中国》所获稿费。而《民主中国》属于“境外敌对势力”资助。故刘晓波肯定没交纳过所得税。因为他第一不可能主动上税,第二无法讲清楚收入来源。一旦实说,国税局若接受了他主动交纳的恶骂中国政府所得,即等于承认这是合法收入,也即等于间接承认恶骂中共合法。所以刘晓波一定没交纳过个人所得税。上次他“姐姐”刘晓庆逃税,被判三年。“乃弟”自应援此案例,也仅值三年有期。
《08宪章》当然是“阴谋颠覆政府”。这等破文章根本不值得一读。证明其“阴谋颠覆”的仅是题目中的一个字“宪”。自行立宪即谋逆。谋逆即阴谋颠覆政府。过去不但是大辟之罪,腰斩于市,而且罪及家人,要满门抄斩的。
但现在时代不同了,自行立宪也说不上有多大罪,不过一纸空文而已。但刘晓波四处征集签名,这就不仅是一纸空文的言论问题,而是涉及行动了。如不制止,则就是燎原之势的星星之火。
制止归制止,但这么个破玩艺总有个市场实价,至多值两年劳教,合并偷税漏税的三年,撑死了就值五年。中国政府一下子判了超出一倍的11年,这就是罚非其罪了。
刘晓波在初审后声称“我没有敌人”。而不但《08宪章》,仅从他发表过的文章题目看,就充满了敌意。刘晓波初审声称自己没有敌人的说法是谎言。
日期 字数 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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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 65 累计 46,746 $2,804
刘晓波二审声称:“我无罪”也是谎言。退一万步说,偷税漏税就是罪,可比《08宪章》的罪过大多了。
刘晓波有罪,但罪不值11年。中国政府罚非其罪,就是冤案。中国的司法黑暗于此又见一瘢。
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马悲鸣于2010-2-14 周日, 上午5:06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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