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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邓新华:为什么自由主义者应坚持自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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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邓新华:为什么自由主义者应坚持自愿民主?   
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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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02/13
文章: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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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邓新华:为什么自由主义者应坚持自愿民主? (270 reads)      时间: 2009-12-03 周四, 下午2:38

作者:草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http://www.ipencil.org/?p=5372

  看《封神演义》,黄巾力士很有意思。比如:老子将乾坤图抖开,命黄巾力士:“将云霄裹去了,压在麒麟崖下。”黄巾力士的任务是执行仙人的意图。但是他不只是执行正派仙人的意图,他也执行反派仙人的意图。只要谁的仙法能控制他,他就听谁的。

  自由主义者应该只支持一种民主:自愿民主——自愿接受投票规则的人才承受投票结果。这种民主是自由人处理共同问题的手段。这种民主被严格限定为手段,而不是价值追求。

  但是流行的民主理念是远远超出了自愿民主的边界的。主流的民主理念里,只要多数人的决定,就可以强加给全体,即使少数人的权利被侵犯。一般人喜欢把这种民主叫民主权利,但它其实不是权利,而是权力。

  因为权利的行使,其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但是,这种所谓的“民主权利”,则必须以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不侵犯他人权利就无法行使。因此,它是披着“权利”外衣的权力。这一点,我在和李子旸的争论中,发现他的理解也是错的。李子旸认为,政府福利也是权利,只是“坏的权利”。政府福利当然不是权利,它是很明显的权力。权利是不侵犯他人权利也能行使的,但政府福利不具备这种特性。

  主流民主理念是怎么回事呢?它其实是允许多数人来操控政府这个暴力执行机器。只要多数人形成一致意见,政府就执行这个意愿。既然有了这个机制,人类的抢劫冲动就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单个的抢劫是违法的,但是如果经由多数表决而剥夺某人财产或其它权利,则是合乎法律的。关于民主就是合法的抢劫,巴斯夏的《财产、法律与政府》(秋风译)论述甚详,我就不多废话了。

  政府这个合法的暴力执行机器就是黄巾力士。从专制到主流民主的转变,其实就是对黄巾力士的控制权从专制者那里转移到多数人那里。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主流民主并非一种权利,而是权力。专制者操控黄巾力士侵犯个人权利,这很清楚,这是专制者的权力而非权利。当这种操控转移到多数人那里的时候,它当然仍然是权力,而不会因为操控者变成多数人,就跟着变为权利。

  有两个神话需要澄清。

  第一个神话是,民主是对自由的保障,这种说法虽然错误却甚为流行。

  人们都知道,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实际只是集中制,其前缀“民主”,只是权力者广泛听取意见的意思。正如民主和集中同时并列的结果只能是集中一样,民主和自由并列,其结果也只能是民主。因为,主流民主的机制就是让多数人掌控黄巾力士,它承认多数人指挥黄巾力士侵犯少数人权利是一种合法行为。古人云:“心怀利器,杀心自起。”这说法诚不我欺。我曾经有摸到枪的机会,那感觉真的不一样,顿时感觉自己有力量起来了。当人们掌握了合法抢劫的利器,并且还能编出很多合法抢劫的好听理由,他们怎么可能会不行使这一“权利”?他们不仅行使,还理直气壮、正气凛然地行使呢。

  民主集中制下,独裁者也经常做出和民主制下一样的决策来,这取决于他是否真的广泛听取意见、他的个人看法是否恰好和多数人相同。但它肯定和民主没有关系。

  同样地,民主制下,彻底摧毁自由的概率也很小,因为多数人还是有意愿保留一定程度的自由。个别野心家想从多数人那里夺走剩下的自由,的确很不容易。这一点,被看成是民主对自由的保障。

  因为这一点,在极权和主流民主之间,自由主义者毫无疑问会选择民主。但是,说民主保障自由,这是错的。主流民主只保障多数人愿意保障的那部分自由。对多数人并不愿意保障的那部分自由,主流民主是肆无忌惮的加以侵犯的。主流民主会制定最低工资法、会搞政府福利,甚至会打台湾。但是这些却被主流民主人士视为必要的代价。

  以香港为例。当香港人获得投票权以后,他们并没有投票设定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铁线。他们首先想的根本就不是保障所有自由,而是赶紧去侵犯他们并不想保障的那部分自由。最低工资法、福利等等迅速地搞起来了。

  这种仰赖于多数人意愿的“保障”,并不是真正的保障,就像仰赖于开明统治者的民主集中制并不是真正的民主一样。说民主保障自由,就和说民主集中制保障民主一样,都是错的。正如秦晖先生所说,民主国家一会儿左一点的政党上台、一会儿右一点的政党上台,这确实描述了自由在多数人意愿间飘摇的无奈状况,却被秦晖等人视为主流民主神奇的“纠错机制”。

  第二个神话是主流民主包含宪政。

  主流民主人士说,主流民主本来就包含宪政,而宪政是保障自由的,这个说法也是错的。宪政是保障自由的,这没错,但宪政也是限制主流民主的,而不是仰赖主流民主来保护的。

  以1929年大萧条为例。罗斯福上台以后,就大肆侵犯自由,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主流民主认可为合法的。但是他并没有彻底摧毁自由,美国还是留下很多自由,这是因为,第一、美国的宪政传统有力地克制了他胡作非为的空间;第二,多数人、包括罗斯福在内,仍有保留一定自由的意愿。但是在德国,宪政失败了,希特勒就在主流民主机制下上台了。希特勒上台以后,取消了民主,这就连多数人保障他们愿意保障的那部分自由的机制也不存在了。

  也就是说,罗斯福民主对美国宪政的冲击受到强大宪政传统的反击而止步,这种止步竟然被当成罗斯福民主对宪政和自由的保障,这就像一个强奸犯没有撕破受害者的裤子而不得不停下来,却被他吹嘘为对受害者贞操的保护。

  当然,自由主义者反对主流民主,并不就是赞同专制。专制一样是要反对的。但是,专制和主流民主,都是操控黄巾力士,那么谁会留下自由多一点,这的确是可以排序的。有的专制者留下自由更多,甚至会扩大自由,而有的主流民主留下的自由很少。主流民主人士对这种排序很不服气,这是因为他们还不太了解他们自己所主张的东西。

  自由主义者应既不赞同主流民主,也不赞同专制,而是应旗帜鲜明地坚持自愿民主。民主一定要被严格限制为自由人基于自由意志而使用的工具,绝不可作为价值。当然,现实世界很难实现理想的自愿民主,那么自由主义者退而求其次,应该高举宪政的旗帜。也就是说,严格限制黄巾力士的使用范围。通天教主会用黄巾力士做坏事,老子、原始天尊、准提道人、接引道人也会使用黄巾力士做坏事。谁都信不得,只有让黄巾力士不那么强大才可信。多用地方自治、自由迁徙等机制来制约一下黄巾力士。另一方面,自由主义者也应该努力宣传自由理念,争取更多的主流民主人士认可自愿民主,扩大更多自由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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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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