躋 驁
加入时间: 2009/09/21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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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躋 驁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香港支聯會、我要回家運動代表赴日本聲援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
【中國之春社香港訊】據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來件,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滯留日本成田機場一個月, 支聯會、我要回家運動代表赴日本聲援支持爭取回國權利。
今天是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滯留日本成田機場第三十一天。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聯同副主席蔡耀昌,及「我要回家運動」主席朱耀明牧師和工作人員李耀基,遠赴日本成田機場聲援爭取回國的異見人士馮正虎,送上香港市民的慰問和支持。
一行四人於 12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55 分乘 NH912 航班往日本成田機場南翼探望馮正虎,即日晚上 10 時 50 分乘 NH911 航班返抵香港。支聯會主 席司徒華特地書寫了一幅選錄龔自珍的詩句送贈馮正虎,內容是「江天如墨我 飛還,折梅不畏蛟龍奪」。為了讓公眾認識馮正虎和瞭解他爭取回國的法理依據、歷程和各界聲援情況 , 支聯會印製了 500 本小冊子(http://www.scribd.com/doc/23426228/Chinese-human-rights-activist-Feng-Zhenghu-barre d-from-China-stuck-at-Japan-s-airport)派發給登機乘客,及送給馮正虎派發給欲瞭解事件人士;亦會帶備補給物資給予馮正虎先生。
馮正虎是《零八憲章》簽署人和「護憲維權網」的創辦人。今年 4 月被「勸說」出國以避開「六四」20 周年的敏感期,往日本休養。6 月 7 日下午乘機回 國被拒絕入境,先後 8 次回國都被拒入境。11 月 4 日從上海被遣返日本成田機場,馮正虎拒絕入境,並撕毀日本簽證,堅持在機場內靜坐。
馮正虎是中國公民,持有有效護照和中國身份證。今年 4 月 1 日,馮正虎 合法出國,卻於 6 月 7 日回國時被拒入境,沒有給予任何理由,也沒有法律依 據,更沒有書面文件,僅僅是依據上級領導的口頭命令。因此,禁止馮正虎入境回國的行政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13(2)條, 「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中國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12(4)條,確認「任何人進入其本國的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何況「驅 逐出境」只適用於外國人,只有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馮正虎沒有任何外國國籍,也從未觸犯過「危害國家安全罪」中的任何罪名,從未因相關罪名被刑事處罰。即使有關部門認為馮正虎是犯罪嫌疑人,亦應先讓其入境,再移交有關主管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處理,而不能將其強行「驅逐出國」。
第37 條明確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3款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中共為了打壓異見聲音,不惜將國民流放海外及制定黑名單,剝奪公民回國的權利。此情況有不斷擴大及惡化的趨勢。過去,許多旅居海外的中國異見人士回國後,都被扣押在海關不得進入,並原機遣返。除此之外,自八九民運以來,許多參與支援民運的人士回鄉探親、旅遊及交流活動時均受到中方干預, 不是在過關時扣留審查,就是拒絕入境,甚至沒收回鄉證,剝奪回鄉權。當回鄉證期滿後往申領時,也遭到拒絕。
作為中國公民,若僅僅由於政治觀點不同而被剝奪回鄉的權利,中國政府是嚴重違反國際準則,也是對人權的粗暴踐踏,更打擊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中國政府已簽署《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應立即讓馮正虎回國, 讓流亡海外的異見人士回家,重新簽發回鄉卡給被沒收回鄉證的香港市民,恢復回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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