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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基督教原教旨与自由主义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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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基督教原教旨与自由主义不兼容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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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基督教原教旨与自由主义不兼容 (1188 reads)      时间: 2009-9-18 周五, 上午10:5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基督教原教旨与自由主义不兼容


芦笛


前天我大发雷霆,一连给了陈大夫两个黄牌,网友议论纷纷,或曰陈大夫尚是理性辩论,我这么做太过分了,或曰陈大夫并非捣乱分子而是谦谦君子,老芦按情绪给黄牌,理应加以“第二权”制约,等等,这里解释一下吧。

首先得说清我为何发火。其实此事给我的困扰,远比我给陈大夫的大。昨天我根本懒得进来,甚至起了放弃经营这小区的念头。今天睡到现在勉强进来看了一眼,见佳作纷呈,而且久别的老河也回来了,不能不出来欢迎,而且也不能不将诸位的精彩奉献提导,因此只好暂时打消原来的消极念头。

我为何如此upset,原因很简单:他引出来的我对基督教与上帝的肆意谩骂,肯定伤害了不少信教的网友。上帝当然可以任意侮辱,但我只能在无神论者面前这么干,教友的信仰则必须尊重,否则就是野蛮人。侮辱上帝事小,反正我不在乎下地狱,但因此而间接侮辱网友事大。本区信教的网友不少,个个都是好同志,例如诚灵,老哈等同志都很难得,就连陈大夫虽然缠夹不清,而且毫无悟性,始终不明白我的反复劝告,也的确是难得的风度一流的君子,我这么粗暴对待他,不能不让我过后深感羞愧与自责。

此外还有因人立法,宣布本区为无神论坛的混账事。其实我何尝不知道宗教是个重要话题,如果不允许谈论这个话题,势必构成重大损失。例如汉城王网友写的那文章,若严格根据无神论坛规定,岂不是得扔到其他论坛?若不这么做,岂不是如我党一样实行双重标准——只允许宣传无神论或怀疑论,不允许宣传宗教?所以,这规定根本就行不通。

但我仍然无法容忍陈大夫的那些说道,事实上,本区第六条坛规就是为他度身定做的:

“根据费厄泼赖原则以及政教分离的原则,禁止引用宗教典籍或以上帝的名义作为辩论证据和衡量标准,以确保辩论双方处于同一平台,禁止政教合一的论述与宗教裁判。”

陈大夫每逢谈政治,必引《圣经》为论据,必然得出“只有基督教能够救中国,救世界”的结论。这在我看来就是政教合一,乃是试图复兴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逐渐抛弃的腐恶传统。

最令我无法容忍的,还是他的宗教裁判。自他到来之后,先后对同性恋和其他同教异宗诸如天主教、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多次进行庄严审判,把人家打成魔鬼,把自己装扮成唯一正确的信徒。我那两张黄牌是根据坛规第六条给出的,执法有因,执法有据,不能说是感情用事。

陈大夫的宗教裁判,触犯了我最敏感的那根神经。我的忌讳,其实晨帆同志看得最清楚,我从小是个问题儿童,落后分子,天生的力薄儒,最讨厌的就是他人居高临下地来拯救我的灵魂,最反感的就是自命正确裁判他人,天生就有容忍他人离经叛道的奇谈怪论的倾向。我跟伪民运闹翻就是为此,多次向陈大夫发火也是为此,可惜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道理何在。

其实我已经反复说过了,西谚有云:“The essence of liberty is tolerance。”自由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宽容。

不幸的是,基督教的原始教义特别是《旧约》与此针锋相对。《旧约》通篇强调的就是只有耶和华才是正神,其他的都是邪神,人活着的目的就是赞美他,并无情杀绝一切异教徒特别是偶像崇拜者。这就是基督教教义中最邪恶的一面,使得它一度成了历史上最血腥的宗教,以滥杀异教徒乃至同门异宗为信仰方式。

和它比起来,极端回回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其实伊斯兰教原始教义根本没有基督教(准确来说应该是犹太教)的原始教义那么邪恶,穆圣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公开提倡宗教容忍的真正先知,而且早期穆斯林确实做到了他这一教导,君士坦丁堡实行的宗教容忍就是证明。后来穆斯林开始滥杀基督徒,乃是十字军东征引出来的正义的自卫反击。

基督教不但滥杀异教徒,更以同门自相残杀著称于世,杀起自己人来远比杀异教徒来凶狠得多。异教徒还可以通过入教来逃过屠杀,而同门兄弟一旦被指为heresy,便只有上火刑架的份儿。这像煞了共产党(准确来说乃是共产党像基督教)。文革后期中苏大打出手,对党内种种heresy 的无情批判(所谓“路线斗争”)等等,不止一次让我想起了基督教的同门相残。

相比之下,古代中国人还没有这种迫害异端的如火激情。按理说,任何一种宗教都有排外性,都或多或少认定自己的教义才是真理。这是宗教的内在(inherent)特质,离开它就无所谓宗教了。然而无论是儒教还是佛教,都没有搞到如同基督教那般极端,儒教对异端的办法是招降纳叛而非屠杀,孟子将这点说得很清楚:

“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归,斯受之而已矣。今之与杨、墨辩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

这就是说,儒家对于杨墨之徒,如同追赶逃掉的猪猡一般,是把他们赶到猪圈里圈养起来,其实也就是收编的意思,并不是要杀掉他们。后世儒家搞的是调和论,虽有朱熹那种对异端深恶痛绝者,但主张“三教合一”的糊涂虫也不少。在实践中,除了明初和清初由自卑感深重的痞子或异族当国时,朝廷对士大夫一般都相当宽容,“问孔刺孟”的王充不曾听说被送上火刑架,而离经叛道的李贽虽被关起来,万历却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最后是他在狱中自杀了。佛教就更优秀,甚至连谴责异教的话语都没有。直到发匪暴乱之前,中国没有大规模的宗教迫害与宗教战争,这是咱们相对于西方而言足可骄傲的一件事。

中国的宗教战争与宗教迫害,始于发匪暴乱,因共产教引入中国而开始昌行,以毛时代为峰巅。毛共党文化显示的最瞩目的特色,就是无情屠杀诛灭异端,它极度有效地重塑了国人的内心世界,使得许多国人成了零容忍的精神专制分子。但它并非中国古已有之的腐恶传统,整个是舶来品。要明白这一点,只需看看北洋时代的百家争鸣就够了,那时提倡什么学说的都有,也没见当时的识字分子显示出如今这种零容忍。当时言者享受的思想自由与表达自由,如今海外华人都无法享受,起码那时的论者不会有我辈的巨大精神压力。可见我党是如何彻底地改造了国人的内心世界。追本溯源,党文化的零容忍特点其实起源于《旧约》,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狰狞形象让我时时想起伟大领袖毛主席,使我永远不可能变成基督徒。他那些邪恶教唆,我从未在中国经典中看到过。

由此不难理解是谁把陈大夫变成了那个样子,也不难理解我为何会小题大作,多次粗暴喝止他的宗教裁判,更不难想象基督教在中国勃兴之日,便是神州大地再度浴入血与火之时——国人被毛共党文化陶冶成妄自尊大的“真理里手”之后,再加上《旧约》熏陶,个个变成陈大夫式的上帝代言人,哪还能有引入西方自由主义的星点空隙?要明白这一点,只需看看基督教对余杰的败坏神功就够了。

最后再说说本区的事,关于这无神论坛的乱命,我看是无法维持下去的。大家要谈便谈吧。陈大夫再搞这套,我睁只眼闭只眼算了。其实我已经多次放水了,他屡次触犯第六条军规,我都没有计较,这次不过是“厚积薄发”罢了,哪有什么过份之处?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09-9-18 周五, 上午11:43修改,总共修改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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