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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说沈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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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说沈崇案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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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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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说沈崇案 (1797 reads)      时间: 2009-7-27 周一, 上午4:02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说沈崇案


芦笛


适才去智力难民营看了一眼,见到王容芬老太太悼念某名人的文字。那儿似乎现在成了“名门荟萃点”,不是“名子”便是“名孙”,又或是“名友”,此类文章乃是时尚,因不经意地打开看了一眼,见老太太义愤填膺,在为某“名孀”打抱不平,说是有人丧心病狂地趁她名老公死时向她身上泼污水,云云。在悼亡文中骂人,重点骂她的老相好章女士。这种写法倒也别致,为我平生见所未见,但也没怎么在意,不料随即看见某位“姚清远”的跟帖,提到了区区在下:

“很抱歉,才想明白。我转载的时候没想到那么多。不过,芦笛的谈及的内容都限于已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文献,并没有提出个人的新观点,或介绍新事实。我想,他还是尊重事实和历史的吧?”

而老太太还愤愤骂曰:

“这些人早干嘛来着?偏偏赶在人家居丧之时拿来说事!

不关您的事。

黛妃出事的时候,连Camila 都放弃了原定的派对,中国人里不乏落井下石辈,这才是悲哀。”

更是莫名其妙:我这是冒犯了谁了我?赶快在坛子里找这位姚先生(他那名字倒很像我根据诽谤我是共特的yqy捏造的小说《随便的天空》上的主角姚清元,嘿嘿)究竟转了什么拙作,一看原来是昨日贴出的《沈崇案》,更是莫名其妙:我TMD这是冒犯谁了我?怎么会跟那“名丧”拉扯在一起?我连那名人过世的事都丝毫不知,因为那并非伟大领袖不幸辞世,中国公民并无知晓并哀悼的义务,何况我并非中国公民,上哪儿知道去?当然这也可以理解:老太太坐牢坐长了,坐出变态心理来,只会用阴暗心理分析世界上的一切人事,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如她一般,记得那所谓名人,更知道那“名丧”,特意在这种时刻去刺激“未亡人”(想不到21世纪还会有人用这种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是共党造的大孽,不是她的过错。

只是那名丧与沈崇案究竟有何相干?我仍然是一头雾水,于是便在谷歌里打入那名人的名字与沈崇搜索,出来的结果让我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老太太认定那名孀便是沈崇,还生怕人家不知道,要写出那篇“悼念”文字来广而告之!您不是“名友”么?就是人家得罪了您,在这种时刻也未便落井下石吧?

谷歌搜索的结果,让我发现自己太粗心,其实中文维基百科上关于沈崇案的说明中就引用了法轮功报纸的报道,我还拷贝了该词条的前半截介绍,居然就对下半截视而不见。不过我素来对这种道听途说具有本能的厌恶,视而不见毫不足怪。若不是老太太郑而重之折腾这一番,我可能到死也不知道这“花边新闻”。

好教老太太得知:

1)我根本不知道那名人逝世的消息。

2)我根本不知道名孀是(或被您认定是)沈崇。

3)我写那篇文章,不过是因为我昨天恰好在凯迪网上看到沈崇案档案解密的文章,为了证实该消息是否正确,我在谷歌上查阅了一下,发现连官方办的《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都登载了该文,链接在此: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48912

那似乎是谢泳先生的一个演讲,收在《2004年中国最佳讲座》中(李公明 选编, 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既有reference,想来应该是可靠的。实际上谢先生此文我过去看过,但很奇怪的是只有前四段,第五段是这次才加上去的。但他文中提到又一“名子” 周启博,说那些档案材料是他翻译的,既有人名,而且是“名子”之名,想来不会是捏造,使用逻辑辨伪功夫也看不出那材料有何明显凿枘之处,于是我初步判定可靠,可以引用。

4)我的确觉得近期发生的韶关事件充分暴露了汉族将异族染指本族妇女视为奇耻大辱的心态,与沈崇案发时全民歇斯底里一模一样,遂有该作。

所以,整个事件就是这么简单,并没您敏感而活跃的想象力虚构出来的卑劣用心在内。

现在回答您的问题:

“这些人早干嘛来着?偏偏赶在人家居丧之时拿来说事!”

第一,我是一个人,不是一些人,那不过是随感,并不是集体策划的。

第二,我是昨天才看到沈崇案档案解密介绍的,因此无法及早写出那文章。查了一下,该文是今年5月间首次出现在网上的。我就算及时看到了,那时韶关事件也还未发生,也不可能触发我的联想,写出该文来。退一万步说,我即使是那时写出来,照样能被您谴责为痛打呻吟床褥的垂死老人,那似乎更糟糕。

那么,若我知道该名人逝世,名孀新寡,而且该名孀又被你认定是沈崇,还会不会写那文章?我这人是诚实的,断不会对自己对网友撒谎,想了想,我的回答是:照样写!

任何一个有点现代文明意识的人都可以看出,我介绍的是一个严重影响了中国历史发展、改变了中国人民感情取向的历史事件,评论的是一个伪造重大历史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历史人物。至于这人到底是谁,是否就是您介绍的名孀,我毫不关心,也不认为那跟名人有何相干,因为这是她而不是那名人干的事。如果她真有羞恶心,则她早该忏悔痛苦了一世,区区拙作makes no difference。若她毫无羞耻心,则我再写一万篇于她也是有如东风射马耳。Either way,我都看不出自己做错了什么。

谢泳先生在那篇文字中说得很明白:那本是个人遭遇,是个简单刑事案件,丝毫不涉及政治,当时国府就是这么处理的,据说宋美龄还特地飞到北平去劝慰沈崇。但我党蓄意要把它炒作为公共事件,把它政治化变成发动全民驱赶美军的操作杠杆。其时美军正在帮助国军返回沦陷区接收,共产党的用心就连白痴也看得出来。它反映了列宁主义不择手段的卑鄙——任何文明人都知道,强奸案涉及女性尊严与隐私,在任何文明社会都不该公开有关信息。然而这种隐私案件居然被炒作成了历史事件,沈崇的名字扬名天下,甚至被写进了《毛选》里,成了“民族屈辱”具体而微的象征。

自此之后,“沈崇”就不再是某个私人的名字了。它已经“异化”成了一个政治概念和历史概念,成了某种政治符号与政治斗争工具,这原是列宁主义的真谛,斯大林的名言是,所有革命队伍里的人都是革命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是政治工具而不是人。沈崇本人当初既然选择积极配合我党这一运作,自然就只能承受那选择的后果。而每个承受这政治符号带来的严重后果的前中国公民,都有充分的权利去抨击那个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作出重大伪证的政治斗争工具及其操作它的黑手。

恕我直言,您用戴妃和卡米拉的关系来类比只能暴露您的脑袋的高度混乱:论公,戴妃不曾影响了英国历史;论私,是卡米拉破坏了戴妃的家庭而不是相反。更别说当时英国形成类似好总理逝世时出现过的全民歇斯底里,白金汉宫前鲜花如海,民众对王室的冷漠极为不满,吓得乖巧的女王中止度假从苏格兰赶回来,说了许多违心的谀墓之词,卡米拉何人,敢犯众怒,在此时刻不知趣地去开派对?那到底是人道情怀使然,还是政治考虑?最重要的是,请问这和沈崇案乃至名孀有何可比性?

现在来看被转贴者删去的那两段文字究竟有何不妥:

【饶是如此,爱国者们仍然不许老美和中国女人来往。难怪沈崇案会引起全国的反美热潮。当然,我老家发生的那“案子”跟沈崇案不同:人家是正儿八经“谈”恋爱,重在言论而无行动,并没有发生肢体接触,遑论主动脱衣解带。而沈崇却当着另一男性的面与皮尔逊发生性关系,可见绝非谈恋爱,却又不是强奸。这种怪事,若不用阴谋论,也实在难以解释。

兴许,我党当时非常需要一个案件,以抵消苏联红军在东北的兽行引起的人民的极大愤怒,因此在北大找到了一个愿意为事业献身的王佳芝。苟如此,则他们果然成功了:沈崇是北大学生,而在东北被苏联兽军蹂躏的千百万中国妇女绝大多数不过是faceless的农家妇女们。人与人之不同,于兹可见一斑。】

我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这只是推测,但它是唯一能在逻辑上成立的推测。如果网上披露的美军军事法庭档案材料是真实的,则任何一个熟悉逻辑思维的读者都能独自作出判断:这是合奸而非强奸,理由我已经在那篇文章中给出了:内裤完整无损、全身除阴道外无伤痕等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仅凭成人常识就能知道,如果沈崇挣扎过,手腕手臂会留下青伤,内衣内裤更不可能完整,更别说作案地点离熙熙攘攘的大街仅有60码到100码,连大声说话街上的行人都能听见,而案件竟然持续几达3小时之久。

一旦肯定了合奸的前提,则就只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

1)沈崇与皮尔逊是恋爱关系。这可能立即就可以排除,盖她再爱皮尔逊也不会当着另一个人与之作爱。

2)她与皮尔逊不是恋爱关系,但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亦即可以轻易逃离的情况下)顺从了皮尔逊的性要求,这是因为:

A、她性欲超强,来者不拒。这可能性立即就可以排除,盖此类女性只见于已有性经验的女性,而沈当时不过是个未婚女青年,根本不知性事是怎么回事。突然遇到陌生人(而且还是洋丘八)提出这种要求只会给吓得大喊大叫,彻底进入歇斯底里状态。

B、她怀有为事业献身的神圣目的。这在我看来就是唯一能成立的解释。

我也知道这是逻辑推理,缺乏过硬证据,因此在行文中使用了“兴许”的字样。但我已经在上面详细介绍了推导过程。若谁不同意完全可以反驳。在被驳倒前,我认为它是在穷尽了所有可能之后剩下来唯一可以成立的解释。

实际上,这还能解释那事件为何拖延到3小时之久,皮尔逊在第一次得手后还不逃之夭夭,要转移地点再度作案——预定“捉奸”的人迟迟未出现,致使沈崇不得不设法拖延时间。之所以如此,可能是因为组织上安排去报案的人去晚了,或是警察迟迟不出动,或是因为皮尔逊转移了地方,他们又一直保持静默,是以警察未能在暗处及时找到。总而言之,这种需要多方配合的系统工程(阿拉伯上海老话所谓“仙人跳”)在某个环节上出了配合故障发生概率相当之高。

王老太太挺身而出,广告名孀即沈崇,如果这是实话而非诬陷,则我认为进一步证实了上述推测。如所周知,那名人乃是“被我党错打的好孩子”,在抗战后发表了大量“争民主”的作品。据官方媒体介绍,近年台湾百家报纸专版刊登他1948年以前的多幅作品,编者所加的说明道:看了他的作品,就可以知道当初国民党为何惨败如此,可见他为推翻“蒋家王朝”立下的汗马功劳。名孀既然跟他做夫妻,当然是志同道合者,为党国献身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斯大林同志教导我们:“共产党人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我看党外布尔什维克也是特殊材料制成的。的确,王佳芝式英雄业绩,一万个传统女性中要找一个去完成恐怕也非易事。王老太太竟然认为沈崇会因区区一篇拙作受伤,未免太小觑了布尔什特们。实说吧:人家不需要您自作多情打抱不平,兴许人家认为那是光荣而非耻辱也未可知。如所周知,共产党人的荣辱观与文明世界的截然相反,为了党的利益,牺牲个人尊严又算得了什么?牺牲越惨痛,付出者便越自豪,要不也不会有那些赤身戴像章的“狗崽子”们了。这是在我党统治下混过日子的人都知道的常识,您怎么就不知道?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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