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仇恨之邦话和解 |
 |
陈皮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经验值: 118330
|
|
|
作者: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记得老芦曾经在他的雄文中论述过“谎言之邦”。实际上我认为是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充满了太多的仇恨,才是导致各种令人拍案惊奇之怪现象的总根源。
我们都耳熟的,如“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等等,这些个斗字,如果没有一个仇恨来铺垫做支撑点,怎么能斗起来呢?
“仇恨入心要发芽”,红灯记的台词。正好谈到小昭谈到金庸,金庸小说的最大卖点,可以说就是善于刻画描写复仇。金庸作品对中国人的影响究竟是正面的多还是负面的多,谁也不知道。但如果是放在米国加拿大,金庸作品的电视剧可能会成为少儿不宜一类。
实际上除了金庸作品,中国人常爱读必读的如“水浒”“三国演义”包括“红楼梦”中,都不乏仇恨和复仇的正面描写。类似这样的情感反应已经潜移默化成为国人认可的理所当然的情感属性的一部分。
倒不是说文艺作品一定不能描写复仇,但中国从来都缺少缓解冲突化解仇恨的精神(如基督教)的一类作品。
今天,是二十年前那些经过仇恨的惊涛骇浪滚爬摸打而老练有素的某些共产党领导人咬牙冷血的用机枪坦克粉碎年轻学生生命的忌日。
六四学生要求的民主,其目地是为了追求社会的公平。只有公平的社会才有可能减少和消除仇恨。而一个有仇恨传统的社会,也会妨碍公平的实施和实现。
前些时候有人提出六四的全民和解。
和解应该和必须先消弭仇恨。
曾有人举出米国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卢刚事件中被害者校长的家属后来宽宏饶恕的例子。
虽然这是个极大的悲剧,我回应说,卢刚因为已经判了自己极刑,从世俗法律方面和物质肉体的角度已经得到了偿还。
文革当中,有些同胞被扣上莫须有的种种罪名,因为熬不过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人身虐待而自杀身亡的,却还是会被丝毫没有怜悯的同胞贴上“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罪加三等”的标签。
生不能,死亦不能。伍子胥的仇恨就是要极端到鞭尸。估计鞭尸后的伍子胥胸怀的仇恨仍然不能解除万分之一,因为他的父兄不会因为鞭尸而复活。
我说过,如果卢刚没有死,作为基督徒的校长家属一定不会同意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六四即使想和解,则必须建立在落实法治和消除仇恨两个方面。胡乱和稀泥只会造成新的更大的后遗症。
这也就是所谓的“对事不对人”,对人要宽恕是为了消除仇恨,但对坏事要处罚为了要落实法治,真正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应该是这样。卢刚如果没自杀而又没有判死刑,就有机会悔过自新。这是西方为什么要废除死刑的部分真正含义。
正好看到格丘山和所谓“芦派”的“斗争”场面。
据我所知,这位老格是位激愤的反对基督教的老先生,言辞也很犀利。好像他认为民主自由的争取是“不靠神仙皇帝只靠自己”。他说芦派将来要上台会怎样怎样。这样的言论方式,似乎已经成为网上相互攻击上纲上线的常规武器。
我相信现在懒卧龙榻的老芦是没有上台欲望的,其他的芦派“众喽啰”也不是为了争天下。
我也相信,老芦和老格都希望中国能有个民主自由的宽松平等公义的社会。可问题可能是两雄相逢,一言不合气哼哼的先把“大义”抛一旁两人先角力起来了。
这样的情节在金庸小说里可以见到:什么都不管了,江南八怪和丘处机先打个两败俱伤再说。呵呵。
要说民运,老格一派应该算民运吧?芦派人马很多爱称自己“独立知识分子”。可是我们都知道,民运这个帽子不是按照个人意志愿戴还是不戴,和文革一样,纸帽子做好上书“反革命”,任凭你全身长满嘴巴分辨说冤枉,说你是你就是,啪的一声就给戴上了。
说和解话和解,两派人马能不能先和解呢?
对事不对人,双方人马都善待对方的人而严待自己的过,这样是不是就能握手言和呢?
要和解六四,但如果连“民运”大佬们都做不到和解,六四怎么和解呢?
作者: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陈皮于2009-6-04 周四, 上午4:59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