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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六•四”事件二十周年白皮書》--萬潤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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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BC60
加入时间: 2008/04/24 文章: 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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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BC60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六•四”事件二十周年白皮書》由“紀念1989年民主運動暨‘六四’屠殺20周年活動聯絡委員會”組織寫作和出版,由李進進法學博士執筆,胡平(思想家,哲學和政論作家),嚴家其(政治學家,前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所長),王軍濤(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王丹(美國)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楊建利(數學和政治經濟學博士),徐文立(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美國布朗大學資深研究員),陳破空(政論家和作家),王天成(憲法研究專家,前北京大學法律系講師),以及劉路,易改,張菁參與了討論或提供了修改意見。支持寫作的還有以下組織和個人︰
中國憲政協進會
公民力量
關注中國中心
“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
《北京之春》雜志社
中國民主團結同盟
紐約民主論壇
澳大利亞悉尼中國民主平台
萬潤南,王書君,王傳忠,王超華,孔天樂,孔靈犀,葉寧,北明,馮海光,呂京花,朱學淵,劉剛,劉念春,劉念春,劉俊國,羊子,孫立勇,孫延,甦曉康,嚴家其,吾爾開希,李蘭菊,楊而玉,李恆清,吳仁華,何軍樵,何清漣,沈源,宋書元,張偉@怕祝 亂蛔桑 露**祝 灤Σ劍 鋁海 驢**攏 浯豪矗 鷓遙 芤宄**/span>(亞衣),周鋒鎖,鄭義,鄭存柱,孟浪,項小吉,袁繽,高文謙,高平,高光俊,郭羅基,唐元雋,陶君,梅鳳杰,盛雪,康正果,程曉農,傅申平,傅申奇,儲海藍,曾大軍,謝中之,謝選駿,熊炎,潘強,魏泉寶
出版人︰“六四事件”20周年紀念聯絡委員會
聯系人︰唐元雋
地址︰143-55 37 Avenue, Apt. 1F
Flushing, New York 11354
USA
聯系電話: (646) 515-8891 傳真︰(718)577-8293
Email: [email protected]
目錄
目錄 i
一 引言 1
二 事件的經過 2
“八九”民主運動爆發的背景簡介 2
胡耀邦去世到“4.26”社論(4月15日--4月25日) 3
“4.26”社論到“5.13”絕食前夕(4月26日--5月12) 4
“5.13”絕食到宣布戒嚴(5月13日--5月19日) 4
戒嚴到屠殺(5月20日--6月3日) 5
“六•四”大屠殺(6月3日--4日) 6
三 “八九”愛國民主運動是人民和平請願運動 8
“反官倒”和爭自由是運動的基本訴求 8
請願是在憲法允許的範圍內 8
全國各界人士參與了請願 9
請願是在和平的方式下進行 9
運動的主流沒有要求政治制度的徹底變革 9
罷免國家領導人是人民改變政府的權利 10
四 1989年春夏北京沒有發生動亂 10
4月15日到25 日北京沒有發生動亂 11
游行示威和在天安門廣場絕食本身不是動亂 11
北京城外和平抵抗戒嚴,城里生活和工作秩序井然 12
專制主義的慣性思維是“動亂”思想之源 13
“一小撮論”**“陰謀論”和“外國反華勢力操縱論”是挑起“動亂”的政治手段 13
五 北京在1989年6月初沒有發生“暴亂” 14
當局所指控的“暴亂”完全沒有證據 15
北京城里在所謂的“平暴”前沒有發生“打**砸**搶**燒**殺” 16
當局在“平暴”後沒有判決一個“平暴”前的“暴徒” 17
當局在“平暴”後沒有判決任何學運的領袖或“黑手們”為“暴徒”或“組織暴亂”者 17
中共自己當時最高領導人也認為北京沒有發生“暴亂” 18
六 “六•四”屠殺的性質不容質疑 18
軍隊鎮壓的對象是和平請願者和非武裝的市民 19
當局用20萬大軍的規模和按照戰役作戰的部署鎮壓學生 19
軍隊的暴行︰殘酷使用“開花彈”,刺刀挑進胸膛,坦克壓過人群,子彈射向救護車和小學生,… 20
軍隊參加戒嚴和“平暴”無法理依據 21
“鎮壓正當論”是無義之說 23
七 戒嚴是非法之舉 24
八 北京市“游行示威十條” 越權限制人民的憲法權利 25
九 歷史的反思 26
“大學生萬歲”是時代的呼聲 26
“八九”民主運動摧毀了共產黨統治的合法性 26
“六•四”屠殺後人民的自由民主權利受到進一步的壓制 26
“八九”請願運動中提出的腐敗問題越演越烈 27
十 結論︰沒有結束的請願和抗爭 27
一 引言︰
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國在二十世紀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最讓世界人民關注她的是一個年輕的中國人在1989年6月4日以血肉之軀只身阻擋針對平民的軍隊坦克。1989年6月3日中國當局命令全副武裝的軍隊強行進駐北京和佔領天安門廣場,在行進過程中軍人們受命向非武裝的北京市民開槍,導致了大量的傷亡。那一刻環繞著地球的是這樣的聲音︰
這里是北京國際廣播電台。請記住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這一天,在中國的首都北京發生了最駭人听聞的悲劇。
成千上萬的群眾,其中大多是無辜的市民,被強行入城的全副武裝的士兵殺害。遇害的同胞也包括我們國際廣播電台的工作人員。
士兵駕駛著坦克戰車,用機關槍向無數試圖阻攔戰車的市民和學生掃射。即使在坦克打開通路後,士兵們仍繼續不分青紅皂白地向街上的人群開槍射擊。目擊者說有些裝甲車甚至輾死那些面對反抗的群眾而猶豫不前的步兵。
北京國際電台英語部深深地哀悼在這次悲劇中死難的人們,並且向我們所有的听眾呼吁︰和我們一起來譴責這種無恥地踐踏人權及最野蠻的鎮壓人民的行徑。
這是中國當局自己的電台播出的新聞,它是其編輯根據其在上班的路上所目睹的情況所寫出的新聞稿。新聞播出後不久,即1989年6月4日的凌晨左右,中國人民解放軍已經強行佔領了北京天安門廣場。天安門廣場上手無寸鐵的學生們在軍人槍口的押送下,撤出天安門廣場。這就是讓世人震驚的1989年“六•四”大屠殺事件。
有關中國軍隊向平民開槍造成大量傷亡的報道,以後不斷有錄像**照片和當事人的回憶證實。中國官方也從未否定軍隊動用了武力並造成了大量的平民的傷亡。但是他們說這是“平息反革命暴亂”。多年後,中國當局一方面避諱提起“暴亂”和“平暴”而諱稱說是一場“政治風波”, 另一方面堅持說1989年發生了否定共產黨的“政治動亂”和“反革命暴亂”,聲稱“平息動亂和反革命暴亂的勝利,鞏固了我國的社會主義陣地和十年 改革開放的成果,也給黨和人民提供了有益的經驗教訓”。
中國政府在屠殺後的立場使得“六•四”屠殺的真相沒有全部披露出來。同時,“六•四”屠殺的受難者到今天仍然是“暴徒”,他們的靈魂到今天都沒有得到安撫,受傷者包括那被坦克輾斷雙腿的體院學生方政, 今天仍然沒有得到賠償和補助。
二十年來,中國當局在國內封鎖對“六•四”天安門屠殺的報道和討論,使得許多年輕的一代人不知道這個震驚世界的歷史事件,讓經歷過來的人忘卻這個事件。有位年輕的報社員工居然以為“六•四”是一次礦難。
我們不能忘卻,我們必須厘清被屠夫們搞模糊的歷史真相,我們必須看清歷史事件的性質。為了安撫那些死難者的靈魂,為了避免這種反人性的屠殺事件再度發生,為了中國人民享受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權利,本白皮書將根據當時中國國內報章和電台**電視台的報道和20年來不斷披露出來的回憶錄和采訪文章等,根據中國當時的憲法和法律, 根據人們心中的正義觀,來分析和解答為什麼中國的北京當時沒有發生“動亂”和“反革命暴亂”,為什麼“六•四”戒嚴的非法性,以及為什麼“六•四”的屠殺的性質不容置疑。
二 事件的經過
1989年春秋之際,中國的北京和其他主要城市爆發了人民的請願活動即“八九”愛國民主運動。中國政府動用約20萬人的軍隊鎮壓了愛國民主運動,造成了約上萬平民的傷亡。這就是“六•四”屠殺。以下是這個事件的主要過程。
“八九”民主運動爆發的背景簡介
給中國帶來深重災難的文化大革命在七十年代末毛澤東去世和“四人幫”垮台後結束了。文化大革命給中國人帶來兩大反思和訴求,一個是人身和思想的自由,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要求,另一個是脫貧,提出了實現四個現代化口號。1978年5月以“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開始的思想解放運動,代表了第一種反思。但是這個思想解放運動在完成了對文革冤假錯案的任務**在鄧小平復出並全面掌握國家政治權力後就開始受到壓制,作為官方支持的思想解放運動就基本停止了。但是,人民繼續在反思,故出現了西單民主牆和北京高校的競選人民代表的活動,也稱之為北京之春運動。中共當局在文革結束後不到4年的時間里就鎮壓了西單民主牆。人們畏懼和痛恨的反革命罪這條鞭子又開始在人民頭上揮舞。1980年,鄧小平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以桎梏人們的思想;1983年中共當局進行“清除精神污染”運動,1987年初開始“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人民的思想和言論自由受到進一步的壓制。
鄧小平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其出發點是為了擺脫文革式政治,不搞政治運動。但是,這個指導思想是以不挑戰中共的權威為前提和犧牲人民民主和自由權利為代價的。這個指導思想意圖取締意識形態上的各種爭論。總之它是一個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的跛腳的改革思路。然而,進行經濟建設和“不搞政治運動”本身就是政治。如何實現現代化本身擺脫不了意識形態的爭論。思想和政治權利上的長期壓制使得人民尋找釋放的機會,挑戰權威。當經濟改革帶來利益重新瓜分並導致分配不公的時候,當各種社會矛盾加劇的時候,人民必然挑戰中國共產黨的權威,鄧小平不願意見到的政治必然要浮上社會台面。1988年政府開始的物價闖關失敗後導致高通貨膨脹產生了大規模的民怨。社會分配不公和政府官員的“官倒“即腐敗問題使社會矛盾加劇。這種民怨和反“官倒“是八九年學潮的社會基礎。
熱血愛國青年感受到了那種思想上的壓制和民怨,于是1986年底爆發了全國各大城市的爭自由要民主的學潮。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共實權派以廢黜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的職務和開除方勵之**王若望**和劉濱雁等幾位“資產階級自由化”領頭人物的黨籍和職務而結束。 這場“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以中共傳統的內部高壓方式結束了。可是學生們仍然在壓抑當中。他們渴望著自由,期待著政治民主化。因為胡耀邦是在86年的學潮中下台的,他在1989年4月15日去世自然成為大學生們釋放政治上的壓抑和呼喚民主自由的一個歷史機緣。一場以悼念胡耀邦而開始的學潮發展成了一個震驚世界的人民請願運動,同時世界人民也目睹了屠殺。
胡耀邦去世到“4.26”社論(4月15日--4月25日)
1989年民主運動起始于大學生悼念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的自發的學潮。
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去世後的幾個小時之內,北京大學和其他的大學的學生們通過大小文字報表達了對胡耀邦的悼念,也表達了對中國政治的不滿和對中國領導人的批評。其中流傳最廣的一個大字報寫的是“該走的沒有走,不該走的卻走了,”明顯將矛頭指向鄧小平。4月17日夜北京大學和其他幾所大學擁著“中國魂”的特大橫幅走向北京天安門廣場。4月18日他們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了“七條”請願書,內容如下︰
1. 公正評價胡耀邦的政績,肯定民主自由的寬松的政治環境;
2. 徹底否定“清除精神污染”與“反自由化”運動,並為這次運動中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平反;
3. 要求黨和國家領導人及其子女向全國人民公布其財產狀況;
4. 允許民辦報紙,開放報禁,制定新聞法;
5. 增加教育經費,提高知識分子的待遇;
6. 取消北京人大常委會違反憲法而制定的限制游行的“十條” ;
7. 對此次活動作出公開的報道,見諸黨政機關報。
以上七條是1989年民主運動的基本政治主張,歸納起來為兩個請願訴求︰一是要求自由和寬松的政治環境;二是反對腐敗, 即當時最響亮的口號“反官倒”。其中沒有提出任何選舉在內的民主要求,沒有要求更換政府,更談不上推翻一個政府。當日學生們經過十多個小時的靜坐後,作為全國人民代表的體育轉播播音員宋世雄,全國青聯主席劉延東和北京市教育局局長曹西平出來接受了“七條。”
當晚約8時左右,靜坐的學生解散,但是靜坐外圍的學生拉著“中國魂”的橫幅到了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所在的“新華門”前示威。這就發生了“4.19”和“4.20”所謂的“沖擊新華門”事件。在這個事件當中,中央的有關報道強調“有人喊‘打倒共產黨’的口號”。因為大多數學生當時沒有這種政治訴求,這種報道激化了學生的情緒。
4月20日後,北京的幾所主要大學開始組織學生自治會。中共中央決定在4月22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胡耀邦追悼大會”。當得知北京當局將封閉天安門廣場不讓學生到天安門參加追悼大會後,北京主要大學的自治組織決定進駐天安門廣場集體參加“胡耀邦的追悼大會”。4月21日晚,各大學的學生突破封鎖,凱旋般的進駐了天安門。中共中央在學生們已經進駐天安門廣場的情況下決定允許同學們在廣場聆听追悼大會。大會結束後,幾位學生代表在人民大會堂台階上“跪遞”他們的請願書,結果中國當局不予理睬。這件事情後,學生開始了罷課。
與此同時,上海,天津,西安,長沙, 廣州,武漢等外地的高校也出現各種大字報,聲援北京的學生,提出了和北京的大學生們同樣的要求。
胡耀邦去世後,上海的《世界經濟導報》和戈揚主編的《新觀察》在北京聯合舉辦悼念胡耀邦的座談會。《世界經濟導報》整理成標題為《悼念胡耀邦同志座談會》的3萬字長篇報道,並在第“四三九”期用整整五大版刊印了這篇報道。在尚未發行之前,以江澤民為首的上海市委要求該報總編輯欽本立刪改其中關于一些敏感的章節,遭到欽本立的拒絕。欽本利頂住壓力,堅持發行原版。于是上海市委決定要求收回發出的報紙,但是只收回16萬份中的2萬份。後來,上海市委決定整頓導報,總編輯欽本立停職。這個事件導致了新聞從業人員和知識分子走上街頭,要求新聞自由。
“4.26”社論到“5.13”絕食前夕(4月26日--5月12)
4月2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主要學校和有關部門口頭傳達了鄧小平的講話,指出中國發生了政治動亂,要加強“人民民主專政”,即鎮壓。4月26日人民日報根據鄧小平的講話,發表了《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的社論。社論指出極少數人“打著民主的旗號破壞民主法制,其目的是要搞散人心,搗亂全國,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這是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這個社論是1989年運動的轉折點。盡管社論說是“極少數人”,但是學生們認為那只是文字游戲,他們認為社論就是否定學生們的政治訴求, 矛頭就是指向全體學生。他們認為“我們沒有搞動亂”。于是他們沒有屈服,再次走上街頭。
4月27日發生了1989年學潮的第一次最大規模的游行,游行表達的是反對“4.26”社論,堅持認為他們的行為是愛國行為,不是動亂。游行的前夜校園內外格外緊張,有消息傳出來當局會派軍隊鎮壓,各派力量都在較量。可是學生們還是沖出了校園,走上了街頭。游行得到了北京市市民的熱烈支持。他們高喊“大學生萬歲”並且送來了面包和水。當時最新引人的口號是“媽媽,我們沒有錯”。 有的學生的母親也到游行隊伍,母女擁抱著,享受著那自由的一刻。事前布置的軍警在北京市民和學生面前, 顯得蒼白無力。
“4.27”大游行迫使政府有關當局開始和學生對話。政府在對話中沒有表示出誠意。5月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在接見亞洲開發銀行理事會第22屆年會的代表團團長和高級官員講話時要求在“冷靜**理智**克制**秩序** 和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 趙講話後, 學生們宣布復課。
由于政府和學生的對話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中央沒有改變“動亂”的定性,政府對學生們的政治訴求也沒有誠意予以接受,5月13日,在前甦聯總統戈爾巴喬夫來訪前一天,以北京大學為首的學生開始了在天安門廣場絕食。
“5.13”絕食到宣布戒嚴(5月13日--5月19日)
1989年5月13日,是一個悲壯和值得記憶日子。那天北京的大學生開始了絕食。同學們頭戴白巾用紅筆書寫著各種誓言。他們從北京大學南門出發。北大南門上巨大的白色橫幅寫著“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盼復還。”大學生的絕食宣言寫到︰
“我們最純潔的愛國感情,我們最優秀的赤子心靈,卻被說成是“動亂”,說成是“別有用心”,說成是“受一小撮人的利用”。
“我們不想死,我們想好好地活著,因為我們正是人生最美好之年齡;我們不想死,我們想好好學習,祖國還是這樣的貧窮,我們似乎留下祖國就這樣去死,死亡決不是我們的追求。但是如果一個人的死或一些人的死,能夠使更多的人活得更好,能夠使祖國繁榮昌盛,我們就沒有權利去偷生”。
學生們的絕食訴求也很簡單︰(1)要求政府迅速與學生舉行實質性真誠對話, (2)要求政府承認他們沒有搞動亂而是在進行一場愛國的民主運動。絕食由“絕食團指揮部”領導。
5月15日北京發生了聲援學生們的大游行,輿論逐漸同情學生。中央電視台開始轉播天安門廣場的情況,人民日報也不斷報道。之後北京市民包括警察和軍事院校的學生都走上街頭,聲援學生,要求政府認真對話。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曾報道有在那幾天北京每天有上百萬人走上街頭。此時,聲援北京學生運動已經波及到全國。許多大城市的學生和市民都走上了街頭,他們也在當地的政府門前請願並開始和當地政府領導對話。外地的學生還趕到北京參加絕食和聲援絕食。可是,政府和學生的對話沒有實質性進展。
5月19日凌晨,中國的第一個自治工會宣布在北京成立。他們在其成立宣言中, 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必須在廿四小時之內無條件接受絕食同學的兩點要求。否則,工人們將從5月20日上午12時開始,全市工人總罷工24小時,並根據事態的發展決定下一步的行動。除了一個工廠響應罷工外,北京沒有發生全市性的罷工活動,原因是政府的戒嚴。
5月19日晚,中國當局決定在5月20日對北京部分地區實行戒嚴。戒嚴令由國務院的名義發布國務院總理李鵬簽署,並派解放軍執行戒嚴,同時成立了“解放軍戒嚴指揮部”。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因為反對戒嚴未出席“戒嚴”大會,他在5月19日凌晨看望了學生後就被軟禁,他的自由從此被剝奪並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直到他在2005年1月去世。這一切都說明,當局無意采納趙紫陽提出的在“冷靜**理智**克制**秩序** 和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的方法解決政治糾紛,沒有誠意對話。他們一意孤行,要用國家的暴力來解決人民的和平請願。
戒嚴到屠殺(5月20日--6月3日)
在5月19日晚宣布戒嚴後,從四月底就調動的解放軍開始開往北京城,執行戒嚴,說是來“維護首都治安,恢復正常秩序。決不是對付學生的”。 可是北京的學生和市民們不相信他們,于是開始了一場反對戒嚴的活動。長期作為首都的北京古城百年來經歷了無數次的反抗政府的活動,見證了幾個政府的更迭,但是沒有一個政府命令軍隊進城來鎮壓學生運動。北京市的婦女來了,老人來了, 工人們來了,政府的官員也來了,甚至有些警察也來了,他們來到戒嚴的軍車面前,勸說著滿臉稚氣的解放軍“娃娃”,讓他們撤軍。軍人們猶豫了。有些將軍們也開始反對戒嚴。
戒嚴中,北京各界人士繼續走上了街頭聲援學生。天安門廣場上成了“首都各界愛國維憲聯席會議”。同時, 戒嚴也吸引了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目光。世界華人也以不同的形式和規模的活動聲援學生。5月28日發生了全球華人大游行。香港市民參與的規模最大。在600萬人口的香港,有百萬人參加了了5月28日的大游行。5月30日,由中央美術學院和其他幾所院校的學生趕制的“民主女神像”在聳立在天安門廣場。劉曉波、周舵**侯德建和高新(合稱“四君子”)于6月2日發起〈六二絕食宣言〉聲言絕食72小時,呼吁知識分子“以行動抗議軍管”並提出了“我們沒有敵人,不要用仇恨和暴力毒化了我們的智慧和中國的民主進程”。
以嚴家琪為首的學者們同時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戒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全國人大常委會下次開會的時間是6月20日。包括57 名(後有4名代表撤出)人大常委會委員簽名的公開信要求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別會議。他們要求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討論“罷免李鵬總理”和“取消戒嚴”的議題,要求當權者按照憲法的規定和法律的程序來解決政治問題。學生們沒有撤離廣場,期待著人民的代表討論和決定國家的命運。
軍隊在各種反對的聲音下,在北京郊區停滯不前。本來,這是個讓沖突各方和中共黨內高層各個派別協商解決國內的政治危機的最好機會。可是,面對人民改革的呼聲,特別是面對人民要求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來解決政治紛爭,時任國家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鄧小平及其追隨者害怕“橡皮圖章” 的民意機構變成一個真的民意機構而擺脫了他們的控制,于是決定用武力來結束非暴力的和平集會和示威。這就導致了天安門“六•四”屠殺。
“六•四”大屠殺(6月3日--4日)
在6月3日晚十時,學生們還在天安門廣場舉行《民主大學》開學典禮的時候,約20萬人的戒嚴部隊在坦克車的引導下已經分兵進軍廣場。 據資料披露,當局在6月3日下午4時決定不惜一切代價強行進軍北京市區,佔領天安門廣場,驅趕學生,進行所謂的“天安門清場”,並命令軍隊務必在6月4日早6時前完成清場任務。 當晚6時30分,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播放戒嚴部隊緊急通告,宣布“戒嚴部隊、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隊有權采取一切手段強行處置,一切後果由組織者肇事者負責。” 以下是“維基百科全書”關于6月3日晚到6月4日發生的屠殺情況︰
晚上10時後,天安門與長安街的形勢急轉直下。軍隊入城後遭到市民阻撓,軍隊開槍,其中木樨地是死傷最多的焦點。該處聚集數千人,部分人用碎磚頭砸打[戒嚴部隊],軍隊立即一排排沖上大橋,邊喊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口號,邊向投石頭的市民開槍。
從這時起,軍隊時而向天開槍,時而對[著]人群掃射,有人中彈倒下。民眾不斷向後退,高喊︰“法西斯!流氓政府!殺人犯!”軍隊用沖鋒槍向罵聲掃射,約百名學生和市民倒在血泊中,大部分立刻被送往旁邊的復興醫院。復興門外大街兩旁的市民從自家窗戶上探出頭來痛罵,也有人從窗口上往馬路上投東西,軍隊開槍還擊,從木樨地到全國總工會約五百米左右的路段,兩旁建築物都被打得火星四濺,其中22號樓、24號樓兩幢部長樓有3人在樓上被子彈打死,當中據報包括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宋汝尊的女婿。
根據BBC[記者]現場報道,解放軍從卡車上不分目標的向人群射擊;在天安門廣場的一次掃射中,她自己被尸體絆倒,幾碼之外被當場射殺的還有兩人,重傷倒地不起的兩人;之前北 京某兒童醫院20分鐘內送來40多名遭槍擊的重傷者,其中包括婦女和老人,不少人是在自己家中中彈,其中有兩人已死亡。有說一些死者遺體被戒嚴部隊埋在各處,但說法並未得到證實,但一些錄像卻顯示解放軍直接在長安大街向市民開槍。
廣場上的學生雖然知道鎮壓開始,但以為軍人只用橡膠子彈和催淚彈,最多是被軍人押走。此時不斷有人跑入廣場緊急報信,說明軍隊荷槍實彈掃射示威者,廣場陷入驚恐。
零晨1時,天安門以西約四公里的復興門傳出槍聲,軍隊向堵塞他們的群眾開槍,最少逾30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復興門外醫院接收大量死傷者。1時30分,北京市政府和戒嚴部隊發出《緊急通告》,內容說︰
“首都今晚發生了嚴重的反革命暴亂。暴徒們猖狂襲擊解放軍指戰員,搶軍火,燒軍車,設路障,綁架解放軍官兵,妄圖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推翻社會主義 制度。人民解放軍多日來保持了高度克制,現在必須堅決反擊反革命暴亂。首都公民要遵守戒嚴令規定,並同解放軍密切配合,堅決捍衛憲法,保衛偉大的社會主義 祖國和首都的安全。凡在天安門廣場的公民和學生,應立即離開,以保證戒嚴部隊執行任務。凡不听勸告的,將無法保證其安全,一切後果完全由自己負責。”
中國官方資料稱,《通告》內容廣播後,至零晨2時,幾十萬人的廣場只剩下數千名學生和市民。 零晨2時20分,軍隊開進廣場,施放催淚彈,部隊從廣場南面的前門向中央推進,沿途向高空發射照明彈,群眾向天安門廣場北面後退。據報中槍者包括徒手阻攔軍隊的平民以及旁觀的民眾,也包括現場搶救的醫務人員,另外有一隊學生(包括北京體育學院學生方政)被軍隊坦克輾壓,至少五人被壓死,九人被壓傷。
根據陳希同的1989年6約30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暴亂”中有六千多軍警傷亡,三千多名非軍人受傷,二百余人死亡,包括36 名大學生。他說“這當中,有罪有應得的暴徒,有被誤傷的群眾,還有正在現場執行任務的醫護人員、聯防人員和維護秩序工作隊員等。對于被誤傷的群眾和執行任務中受 傷害的人員,政府要認真地做好善後工作。”
顯然,中國官方的報道將軍警傷亡的數字夸大,將學生和市民的傷亡大大縮小。根據綜合報道,平民死亡的人數遠遠高于陳希同的數字。根據T. 布魯克的《死亡調查》,僅就北京13家醫院的統計,死亡人數在6月3日晚就達479人。 據透露,前國家主席楊尚昆曾經談到“六•四”期間軍隊造成600多人死亡。 無論如何,“六•四”屠殺造成了上萬人的傷亡。但是20年過去了,中國官方沒有進一步的調查“六•四”事件,死亡人數也沒有進一步的核實。即便按照中國政府的定性,政府也應當甄別哪些人是“暴徒”,哪些是誤傷的市民並加以和善後補償。人民大學教授丁子霖17歲的兒子在所謂的“平息反革命暴亂”中被槍殺致死,至今政府對于她兒子的死沒有一個正式的定性和賠償。以丁子霖為領導的一些受難者媽媽組成了“天安門母親”,要求中國政府調查“六•四”事件,要求政府讓她們公開和不受干擾地悼念他們死去的親人。這樣一個簡單的要求,也沒有得到政府的答復,並且她們一直受到當局的騷擾和恫嚇。
三 “八九”愛國民主運動是人民和平請願運動
北京的學生在1989年4月走上街頭,在“反官倒”“爭自由”的號召下,獲得了全國絕大多數人民的支持。一個學潮在政府僵硬的態度下引發了一場廣泛的愛國民主運動。人們稱之為“愛國”,是因為學生們追求的是人民的自由和國家的富強。人們稱之為“民主運動”指的是當時人們要求更多的自由和對政府進行的批評,甚至要求總理李鵬下台等。從整個運動的訴求和形式來看,這個愛國民主運動是一個大規模的人民和平請願活動。
請願就是公民對向政府機關提出各種訴求的活動。請願往往通過言論自由或游行示威集會等自由權利來表達。在多數情況下,請願的活動是承諾或願意在現有憲法和法律的秩序內進行。“八九”民主運動正符合“請願”的基本特點︰人民行使憲法規定的自由權利,要求政府落實憲法, 或稱之為“行憲”。就運動的主流來看,人們沒有提出超出憲法之外的要求。它是一個“維憲”運動,而不是一個“修憲”運動。它也沒有提出“廢除”憲法和推翻政府的主張,所以還談不上是一場革命。
“反官倒”和爭自由是運動的基本訴求
“八九”請願的主要訴求是4月17學生們天安門人民英雄紀念碑前提出的“七條”。如前所述,這“七條”歸納起來就是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言論表達自由的要求和包括制定“陽光法”在內的“反官倒”即反腐敗的要求。在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國當局在4月25日認定學生的請願活動是“動亂”後,學生們加上了“摘掉動亂帽子”的內容。在當局決定在北京市區實行戒嚴後,請願者提出了通過全國人大和它的常委會“罷免李鵬”和“取消戒嚴”的訴求。
請願是在憲法允許的範圍內
以上所有的請願要求都在中國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關于表達自由,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學生們所要求的是當局保證和落實這些自由。
關于人民的請願權利,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听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關于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實行罷免權和監督權,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憲法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憲法的實施,選舉產生國務院總理並可以罷免之。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國務院的工作,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所以要求通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來罷免總理李鵬和取消戒嚴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當時請願者還要求鄧小平下台,這是要求在中國革除軍事寡頭政治。因為鄧小平當時只是一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但是卻實際操縱中國的政治,所以這個要求是合理的。
全國各界人士參與了請願
“八九”民主運動已經超出了歷史上一般的學潮,後期已經變成了各界人士參與的人民請願運動。首先,各界人士聲援學生和直接參與(如北京成立的工人自治聯合會)。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報道了北京連續幾天百萬人上街游行支持學生,要求中國當局與學生對話,其中包括軍人和警察。《北京青年報》1989年5月19日第1296期發表的問卷顯示,90% 的答卷者認為學生的運動是愛國民主運動並且參加或支持了這個運動。其次,中共黨內包括黨的總書記在內的多數黨員同情或支持學生。《中國婦女報》1989年5月19日第462號 報道了兩個婦女黨員的心聲。她們說︰“北京大學生絕食請願 ,實在是萬不得已。這恐怕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愛國主義運動。但目前絕食已有六天,聲援活動波及全國。這說明追求政治民主是民心所向 , 黨心所向。”他們希望中共總書記和國務院總理“去進行真誠的對話”。中國共產黨的最高領導人趙紫陽也要求通過對話協商來解決政治糾紛。再次,市民們自覺和勇敢的站出來抵制軍隊參與戒嚴。他們的傷亡比學生的傷亡要大得多。
請願是在和平的方式下進行
在“八九”請願活動中,學生和市民們采取包括游行**集會和結社**對話**靜坐和絕食的和平表達方式進行。絕食雖然將請願活動帶到一個激烈的高度,但那是以絕食者自己的生命來換取人民的自由,這和當局用軍隊的自動槍和坦克來剝奪請願者的生命是不可相提並論的。在請願期間,請願者和全國聲援的人民沒有通過暴力**暗殺**搞武裝**政變**或其他非和平的手段來達到目的。“八九”請願運動堅持了和平原則。
運動的主流沒有要求政治制度的徹底變革
“八九”請願活動沒有提出顛覆憲法或在憲法之外重新建立一個政治制度的訴求。他們甚至沒有將“選舉”和“修憲”等民主改革作為主要訴求。在絕食最緊張的時候,請願者提出的是“維護憲法”,在天安門廣場成立的是“首都各界愛國維憲聯席會”。 在”4.27“大游行的時候,學生們打出了“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口號。這些都說明,請願活動沒有意圖“否定中國共產黨”搞動亂。請願者至多是要求共產黨作進一步的政治改革,反對“官倒”和落實人民的自由權利。
當然在整個運動過程中,有少數人提出了超越學生們訴求之外的訴求,比如對共產黨和毛澤東的徹底否定。典型的事件是5月23日來自毛澤東故鄉湖南的余志堅,魯德成和喻東岳等三人用顏色雞蛋潑污天安門城樓上的毛主席像,同時打出“五千年專制到此告一段落”、“個人崇拜從今可以休矣”的橫幅。但是3個當事人是廣場上示威的學生們“扭送”到公安局的。當事人之一的余志堅說到︰“我必須指出的是,沒有八九學潮,我們是不會進京的;沒有所謂戒嚴令的頒布,我們也是不會去砸毛像的。我們過去、現在都是中共的反對派,而在八九民運中,我們卻是廣場上的少數派,或者說激進派。” 這個少數派的觀點在六四屠殺後變成了主流觀點。
罷免國家領導人是人民改變政府的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宣告了人民通過選舉治理國家的權利和人民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的原則。 中國憲法規定了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有權選舉和罷免包括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在內的國家領導人其他國家工作人員。 這就是人民改變政府的權利。
在當局1989年5月20日宣布戒嚴後,北京和其他地區的游行隊伍里出現了“召開人大”和“罷免李鵬”的口號,5月25日,香港的文匯報刊登了57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要求召開人大常委會緊急會議,議程經濟包括罷免李鵬總理。要求罷免國家總理本是人民依照憲法改變政府的權利,由國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在屠殺後卻說這是“制造聲勢**煽動推翻政府”。
當時最為激烈的聲明是在戒嚴生效的當天(5月20日)的《首都全體工人和學生的聯合聲明》。該聲明說,“鑒于李鵬**楊尚昆等國家領導人仍然一意孤行, 現在是聯合起來,同全國人民一道通過法律程序罷免這幾個暴君的時候了”。“為了討伐和嚴懲這幾個暴君”,學生和工人們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即召開臨時大會**罷免國務總理李鵬**罷免國家主席楊尚昆**以及追究其他一切與人民為敵的現政府官員的法律責任。同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應組織特別法庭**依法公審這些暴君。”
以上的言論不是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而是呼吁人民依據憲法改變政府。然而,當局則用這個聲明作為“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的定罪證據。這是逆世界民主潮流而動。
四 1989年春夏北京沒有發生動亂
中國當局早在4月25日日就將學生運動定為動亂。這個“動亂”的定性激化了政府和學生之間的矛盾。學生們最後以“絕食”來要求摘掉“動亂”的帽子。中國當局不妥協,堅持認定學潮是動亂並認為“動亂”發展成了所謂的“暴亂”。今天,這個“動亂”的帽子該去掉了。
傳統的漢語詞典里沒有“動亂”一詞的欄目。“動亂”或“社會動亂”是現代的用法,1966年到1976 的文化革命被稱為“十年動亂”,成為人民對“動亂”理解的主要事例。在那十年里,中國發生了各派別之間的武斗,搶奪武器倉庫,“地富反壞右”和走資派等被毆打**游街,國家法律全部無效,各級政權機構被奪權或陷入癱瘓,中國國家主席也被非法關押致死。1989年的中國沒有發生這些事情,甚至連點跡象都沒有。
4月15日到25 日北京沒有發生動亂
按照傳統詞典對“亂”的解釋,“亂”是無秩序,那麼,“動亂”應當是非常嚴重或極度的社會失序。1989年4月北京沒有發生非常嚴重或極度社會失序的情況。中國當局是在“4.26社論”里將學潮定為動亂的。這個社論在1989年4月25日晚間播出。所以,我們要依據史料來判定中國的北京在1989年4月25日之前的社會基本秩序是否遭到嚴重破壞。
從1989年4月15日到25 日,這10天里,發生了一些游行示威活動。這些活動主要有︰“4.17”的學生游行和“4.18”在人民大會堂的靜坐。這個靜坐已經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接受了“七條”後和平解散;“4.19 ”和“4.20”學生們在新華門前示威;“4.22” 學生集體到天安門廣場參加旁听胡耀邦追悼大會;以及學生們“跪拜請願”被拒絕後開始罷課。可是在這些活動中沒有發生任何“暴力”或其他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的行為;北京市的治安沒有因為這些示威活動而變惡化;北京市的各國家機關,工廠和事業單位的工作秩序沒有受到實質性影響; 北京市市民生活正常而有序地進行。甚至全國都在流傳︰北京學生請願期間,小偷罷偷。事實證明,“動亂”是當局的謊言,是為接下來的武力鎮壓而找的借口。
4月22日和23日在西安和長沙分別發生了“騷亂”事件,有人燒毀汽車和搶砸商店等。但是這兩起事件,參與的人數和範圍都有限而且社會秩序立刻得到有效的控制。 其次,騷亂事件沒有明顯的政治意圖,學生們也譴責之。 所以這兩起事件是孤立的事件,扯不上“政治動亂”。
如此而言,“動亂”何在?鄧小平最先將學潮定為“政治動亂”︰“這不是一般的學潮,而是一場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動亂。” 《人民日報》的“4.26”社論就是根據鄧小平的這個講話寫成和發表的。事情很清楚,當局是以其“亂”背後的動機和思想傾向來決定“亂”的程度。這是以事件的政治傾向而不是以“亂”的程度或規模來決定其行為的法律性質和決定應對措施的。
一個社會是否發生了動亂,不能依據其事件的政治傾向或行為者主觀上的政治訴求來決定。 首先,中國承認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國的憲法都確定了人民的表達自由。如果將和平的政治訴求作為確定動亂的標準,那就是否定人民言論和其他表達自由。 其次,如果以其行為的性質或者以行為背後的動機和思想原則決定的是否發生了動亂,那麼等于“治亂”的法律措施目標是人們的思想。法律不能以人的思想來懲罰人,這是當代世界各國包括中國都確認的基本法律原則。中國領導人一邊不得不承認這個原則,一邊卻違反這個規則,無時不刻控制人民的思想和懲罰他們不喜歡的有思想的人。這是中國1989年所謂的“動亂”的淵源。
游行示威和在天安門廣場絕食本身不是動亂
有人會說,非法游行示威本身就是動亂。游行示威無論合法與否都是一種表達的行為。如果說亂是無秩序, 動亂是非常嚴重或極度的社會失序, 那麼非法的行為不一定造成社會極度失序。北京學生們在1989年4月的游行無論是否非法都是有組織有秩序的。
有人會說在天安門廣場絕食是動亂。首先,5月13日開始的天安門廣場絕食是在宣布“動亂”之後,其本身是要求摘掉“動亂帽子”的行為。其次,天安門廣場就是人民政治表達的一個公共場合。學生們在那里進行絕食請願活動,是行使西憲法規定自由表達權利。姑且說是學生們“非法佔領”廣場, 那至多只是違法或一般的“亂”,而非“動亂”。這是因為這個“亂”不影響當地人民群眾正常的生活秩序。
北京城外和平抵抗戒嚴,城里生活和工作秩序井然
戒嚴後,北京的學生並沒有撤離廣場。可以說戒嚴並沒有終止所謂的“動亂”。但是,這個“亂”沒有影響北京人民的正常生活。北京市的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在北京學生佔領廣場下,不但沒有受到影響,甚至變好了。戒嚴後的第二天5月21日中央電視台晚間新聞報道了如下采訪︰
街頭一位推自行者的婦女對記者說,作為首都公民,我們能夠自己管理自 己,自己完全能夠維持秩序。
一位男子說,過去街上車踫著車就要吵架,現在能互相理解,招招手就走了。
一位五十來歲的男子說,我是外地出差來京的,從打戒嚴令發布之後,據我觀察,街頭交通秩序是好的,雖然人多,走車也多,但秩序非常好,因為有學生在幫助警察維持秩序。
記者問一位售貨員︰“現在副食品供應還暢通吧”?售貨員︰“對,挺暢通的,而且也沒有什麼搶購。”
《人民日報》關于戒嚴後的第二天報道說︰
本報北京5月22日凌晨4時50分訊︰國務院在北京部分地區實行戒嚴的命令生效業已40多小時。在政府劃定的戒嚴區域內,仍未見到異于往日的發展情況。
21日星期日,天安門廣場上,和平請願的首都的和從外地來的大批大學生比肩靜坐。東西長安街上,人流夜以繼日;在不到百米的低空,數架軍用直升機在往復掠過,不時撒下用大字號印的李鵬總理講話傳單。引起陣陣騷動。
戒嚴令發出以後,廣大市民擔心執行戒嚴的解放軍進城後發生流血事件,夜間在通向郊區的一些主要交通路口設置道路障礙。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已中斷兩天。地鐵停運。東西長安街等主要街道,群眾自動維護交通秩序,指揮過往的各種車輛和行人。一些居民給本報打電話,抱怨看不到報紙,拿不到牛奶。入夜,在用各種大型車輛及其其他什物設起路障的許多交通路口,又聚集起黑壓壓的人群。 《人民日報》5月26日報道︰
“本報北京26日凌晨訊,昨天,北京烈日當空。下午起,東西長安街和廣場周圍的游行隊伍一時不見頭尾。從橫幅來看, 有來自科研**教育**衛生**新聞等單位和部分工廠的。也有不少是外地學生。長安街交通一度中斷。
北京各大小副食店和農貿市場,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充足,貨架**攤床琳瑯滿目。據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報道,全市工業系統的職工出勤率達到80%左右,大多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秩序基本穩定,中小學校書聲朗朗”。
從以上的報道,我們看不到北京發生了任何社會動亂的跡象。如果有某種程度的騷動, 那也是來自低飛的軍用直升飛機和大軍壓近北京城造成的。
專制主義的慣性思維是“動亂”思想之源
當局為什麼要將人民和平且有秩序的請願示威活動看作動亂?問題出在他們的專制主義的慣性思維上。也就是說,他們不允許不同的聲音公開發表出來,不允許人們挑戰他們的權威,將所有公開的表達,如游行示威等當作敵對的行為。鄧小平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思想就是以他的方針和策略為思想**為中心。意見可以提,但是要以服從為前提,決定權在以他為首的黨中央。任何挑戰他們的權威就是“亂”。
從這種專制主義的慣性思維出發,有些人就會將游行示威當作動亂,天安門廣場就只能是顯示“天子”權威的地方,而不能成為“民意”的地方。如果我們換一種思維,將天安門廣場也認為是個“海德”公園,那麼,學生們在那里游行示威或絕食怎麼會被認為是動亂呢?專制主義的慣性思維是當局認為八九學潮是動亂的思想根源。
專制主義慣性思維的另一個表現是“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以一家之法為天下之法。”所以當權者在“大私”和“大公”面前決不退讓。這“私”就是“權力”和執政地位,這“公”則是民意。“六•四”屠殺後有人指責學生不退讓所以導致了大屠殺。這種“不退讓”之說故意或糊涂地不去追究為什麼政府不退讓。學生們“4.26”後主要的訴求是要求政府撤回“動亂說”。當時,包括中共的黨員在內的千萬民眾走上街頭,要求政府承認學生是愛國行為,去掉“動亂”的帽子。這是天下之聲。但是,在這個“大私”“大公”面前,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共當局絕無半點退讓之意。他們害怕退半步就要退萬步,就丟掉了他們的統治權力。所以,他們寧願讓他們的坦克往前推,也不願意後退半步承認自己的錯誤。在《人民日報》“4.26”社論公布後的當天,有人已經指出了中共當局不退讓的“大私”所在︰“你要民主嗎?八七年初已有一位大人說過,拿幾百萬人頭來換。或許今年的此時是付諸實施的時候了,保定的三八軍怕是已經到了吧?[批注︰四.二二進京,有六萬人]”。 這張大字報不幸而言中了。其實,當時社會還沒有推翻共產黨的思想準備,中共統治集團根本沒有可能退萬步。即便是以後退萬步,又如何?如果執政黨和國家領導人有“天下為主,君為客”的思想,退出來又如何?正是因為他們沒有半點民主的思想,他們的舉措才不斷讓學潮升級,最後不惜血釁鎮壓。
“一小撮論”**“陰謀論”和“外國反華勢力操縱論”是挑起“動亂”的政治手段
為了達到政治控制的目的,當局通常將一個人民的運動或聲音,說成是“一小撮人”操縱的。“4.26”社論就用了三個“極少數”。這是運用到至今的政治統治手段,也是一種很荒唐的思維。他們一邊說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英雄**中國是人民的共和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可是另一方面,經過“一小撮”論的推理,人民什麼都不懂,人民變成了被“一小撮”人操縱的“阿斗”。
他們慣用的另外一個政治手段是對群眾運動或反對派扣上“陰謀論”和“外國反華勢力操縱論”。“4.26”社論指出︰“這是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 陳希同在“六•四”屠殺後報告中開宗明義就指出所謂的“動亂”是西方世界的一些政治勢力“企圖使社會主義各國包括中國都放棄社會主義道路,最終納入國際壟斷資本的統治,納入資本主義的軌道”長期戰略的一個部分,是“在我國,黨內黨外極少數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和搞政治陰謀的人,同西方國家的這種戰略相呼應,內外勾結,上 下串通”的結果。 這種“陰謀論”和“外國操縱論”同樣是貶低人民判斷力的說法。同時,歷史經驗告訴人們,“陰謀論”只不過是中共黨內用來消滅異己的借口。在“新中國”的六十年里,中國人民經歷了多少次重大的政治運動。“陰謀論”和“操縱論”不絕于耳,可是還有幾樁被指控的“陰謀”到今天還成立的?關于“八九民運”的“陰謀”和“外國勢力操縱”的指控,經過“六•四”後的審判和中共黨內對趙紫陽的調查,當局沒有提供任何讓人信服的證據。
以上“三論”不僅是為鎮壓群眾運動找借口,在運動的初期還會激化矛盾,挑起動亂。 “4.26”社論後,學生們認為他們的愛國熱情受到傷害,有的認為這是鎮壓的開始。有份大字報說︰“不知是誰家喉舌的CCTV屏幕上,一個滿臉正經的女人莊重地宣布中國出現了一次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也許是恫嚇,也許是一場血腥鎮壓拉開了帷幕。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首都的幾十萬學生,教師和知識分子和上百萬的工人**市民和干部參與和支持的愛國**愛人民的行動,以及他們最純潔**最高尚的情感,被這個女人和她背後的某些大人物用‘動亂’這個邪惡的字眼粗暴地奸污了。” 于是學生們沖出封鎖,舉行了“4.27”大游行。同時,學生們要求和政府對話。學者研究的結論是,“‘四.二六社論’不僅沒有對學運和知識分子起到彈壓的作用,反而把胡耀邦追悼會後由于失去初始依據而勢頭漸弱的學運重新煽動起來。”
五 北京在1989年6月初沒有發生“暴亂”
中國當局派軍隊血腥鎮壓1989 年的人民請願運動的理由是“北京發生了反革命暴亂”。任何政治運動中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非理性的行為。古今中外,概莫能外。1976年的天安門事件在行為的方式上一樣有違法或“騷亂”的表象。但是,無論在世界近代史上或中國近現代史上用大規模的軍隊來鎮壓一個非暴力的群眾運動是罕見的。中國當時是否發生了不得不靠軍事鎮壓的“暴亂”是中國當局重新評價“六•四”事件的一個最基本出發點。趙紫陽在1997年9月12日給中共中央的信中對此講道: “那次學潮不管存在什麼偏激**錯誤和可指責之處,把它定性為‘反革命暴亂’是沒有根據的。既然不是反革命暴亂,就不應該采用武裝鎮壓的手段去解決”。 作為當時中共中央第一把手的趙紫陽的這個判斷,可以說是分析軍事鎮壓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核心問題。
我們首先應對“暴亂”給出一個基本定義。“暴亂”不是一個確切的法律概念。經驗告訴我們,“暴亂”通常包括群體性的“打**砸**搶**燒**殺”的行為。確定一個社會在某個特定的時刻和地點發生了暴亂與否,關鍵在于如何確定暴亂行為的程度和嚴重性。199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第二條規定︰“在發生嚴重危及國家的統一、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安全的動亂、暴亂或者嚴重騷亂,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狀態時,國家可以決定實行戒嚴。”以上對戒嚴的情況作了嚴格的限制,只有發生了“嚴重”的動亂,“暴亂,嚴重騷亂”並且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平亂。參考1996年的戒嚴法關于導致戒嚴的動亂**暴亂**或騷亂的“嚴重性”**“緊急性”**和戒嚴的“必要性”的有關規定,導致直接軍事鎮壓的暴亂一定有大規模的“打**砸**搶**燒**殺” 等暴力或武力行為或事件發生;這種暴力已經導致了相當規模的人民生命的喪失並且威脅著人民的生命安全;這種“暴力”行為必須是達到了一般的警力不能控制的程度以至于不得不采取有組織的大規模軍事鎮壓。所以,“暴亂”不能包括一般的違法行為或小範圍內和短時間的團伙性行為。暴亂不能包括“非武裝”的群眾性集會或游行。 同時,如果軍隊介入“平暴”,在因果關系上,大規模的暴力行為是因,發生在前,軍事鎮壓是果,發生在後。如果要發生了“反革命暴亂”,那麼不僅那里發生了“打**砸**搶**燒**殺”的暴力行為,而且其行為指向奪取政權。
從官方的報道來看,所謂的“暴亂”是6月3日凌晨開始,鄧小平等人決定對“天安門廣場清場”是當日下午4時,當局用電視通告戒嚴部隊強行進入北京是6月3日晚6時30分。也就是說,“暴亂”開始發生的時間應當在6月3日凌晨到晚上6時30分。如果在6月3日晚6時30分時以前北京沒有發生任何暴亂,那麼,軍隊“平暴”就是無稽之談,就是屠殺。換句話說,發生在軍隊開槍以後的所謂“暴力”行為,只是對軍事暴力的有限反抗。事實證明,“六•四”血案,軍事暴力在先, 有限的反抗在後。以下幾個方面的分析表明中國當時沒有發生暴亂,而只有屠殺。
當局所指控的“暴亂”完全沒有證據
關于在“六•四”前發生了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官方報道來自于北京市市長陳希同1989年6月30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的報告--《關于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
在報告的第六節,陳希同指控動亂的組織者和策劃者佔領廣場,“每日耗資10萬余元,而且開始非法采購武器。”關于這一指控,除了陳希同的這個報告外,當局在鎮壓後沒有提供任何進一步的證明,也沒有一個所謂的動亂策劃者被指控“非法采購武器”。這是明明白白的栽誣。
該報告的第七節,對“暴亂”作了專門報道, 其標題就是“極少數人是怎樣挑起反革命暴亂的”。陳希同說正是在下面描述的萬分緊急的關頭,“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不得不下定決心,命令駐守在首都周圍的戒嚴部隊,強行開進,平息反革命暴亂”。按照他的說法,北京已經發生了“反革命暴亂”。
首先,他指稱,引發暴亂的一個事件是六月一日發生的一輛武警的吉普車因車禍軋死了一個人。他說,極少數人卻有意把車禍同戒嚴 部隊按計劃進城的行動聯系起來,“大造謠言,說是戒嚴部隊的開道車故意軋死學生,鼓動不明真相的人,要搶奪尸體,舉行抬棺大游行。一時間,人心浮動,氣氛緊 張。經過這樣的煽動和鼓噪,暴亂的火就被他們點了起來”。實際上,在人民日報第二天報導了車禍後,這個事件沒有對參與學潮的學生和領導產生實際上的影響。至今為止,我們沒有看到北京市民或學生因車禍煽動鬧事而被起訴。
按照陳希同的說法,暴亂開始于6月3日凌晨,“當部分戒嚴部隊按計劃進入警戒目標的過程中,就有人有組織地煽動一 些人在建國門、南河沿、西單、木樨地等路口阻攔大小車輛,設置路障,攔截軍車、毆打戰士,搶奪軍用物資。曹各莊附近12輛軍車被攔。從燕京飯店門前經過的 戰士被強行搜身。電報大樓前的軍車輪胎被扎穿,並被隔離墩圍住”。
這個報告中關于“毆打戰士,搶奪軍用物資”的報導,沒有得到其他任何獨立的資料印證。實際上當時的報道是, 北京市民給軍人送吃的,送喝的,以“人民子弟兵愛人民”的口號,勸說軍人撤退。大量資料表明,北京市民沒有武裝攔截軍車。和平的攔截軍車根本談不上為暴亂。即便有軍車輪胎被扎,此種行為遠遠不能認作暴亂行為。
陳希同對北京發生的“暴亂” 更加荒謬的說法是,關于高自聯和工自聯的頭頭們分發武器。他說︰
“[6月3日]下午5時許,非法組織“高自聯”和“工自聯”的頭頭,在天安門廣場分發了菜刀、匕首、鐵棍、鐵鏈子和帶尖的竹竿,聲言“抓住軍警就要往死里打”。“工自聯”大廣播中大肆叫囂,要“拿起武器推翻政府”。還有一伙暴徒糾集了上千人,推倒西單附近一個建築工地的圍牆, 搶走大批施工工具和鋼筋、磚塊等,準備打巷戰。他們的廣播站不斷播放如何制造和使用燃燒瓶、如何堵燒軍車之類的“知識”,進行教唆和挑動。他們策劃利用第 二天是星期天的時機,煽動更多的人上街,發動更大規模的打、砸、搶、燒,造成一個群眾暴動的態勢,一舉推翻政府,奪取政權。”
陳希同的分發菜刀匕首等武器之說,他是當著全世界人民面前造謠撒謊。中國當局鎮壓後沒有關于21個被通緝的學生運動領袖**“黑手”王軍濤和陳子明等,以及工自聯的“頭頭”韓東方**李進進等這些人發放武器的鏡頭,照片,或任何文字的具體報道。更奇怪的是,鎮壓後被逮捕的高自聯和工自聯的領導人沒有一個因為“發放武器”而以相關的罪名被起訴。當局也沒有提供其他“動亂者”發放武器的具體的證據。根據當時廣場“特別糾察隊”隊員回憶,包括那些特別糾察隊員在內的學生們在清場的時候“依然是赤手空拳,手無寸鐵”。 在6月4日凌晨軍隊在天安門血腥清場後,當局沒有任何報道說軍隊收繳了任何武器。退一步說,如果學生在6月3日晚上7時以後知道軍隊已經強行進入北京並且開槍了,那麼他們發放任何武器都是自衛行為,是正義的反抗暴力的行為。
北京城里在所謂的“平暴”前沒有發生“打**砸**搶**燒**殺”
如上所訴,暴亂的典型特征是在一定的地區和時間內對發生了大規模的“打**砸**搶**燒**殺” 等暴力或武力行為或事件發生。北京市在6月3日凌晨到晚上軍隊強行進軍北京之前沒有發生這樣的暴力行為。
陳希同的報告提到,“在攔截、砸搶軍車的同時,一伙暴徒圍堵和沖擊國家機關和重要部門。他們沖人民大會堂、沖中宣部、沖廣播電視部,沖中南海的西門和南門。保衛這些機關的武警戰士和公安干警數十人負傷。”陳希同沒有說明這種沖擊的方式,嚴重性,公安干警負傷的嚴重程度。當局在之後的審判中,沒有人僅僅因為“沖人民大會堂、沖中宣部、沖廣播電視部”而遭到起訴和審判。實際上,在五月以來就有些人在這些機構門前或附近進行和平抗議。他們沒有武裝,沒有使用其他武器,那里也沒有任何傷亡的報道。
與陳希同報告相反的報道是,北京市在平暴前秩序井然。如前所述,戒嚴後,市民們在城外進行有限的和平抵制。但是情況仍然不是那麼嚴重,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沒有受到影響,至多是交通暫時中斷了兩天,市民抱怨看不到報紙,拿不到牛奶。這遠遠談不上有什麼暴亂的跡象。《人民日報》對戒嚴的第六天的報道,工人照常上班,中小學生照常上課,書聲朗朗,更是說明北京城內的生活秩序和治安良好。
以上就是“暴亂”前幾天的情況。如此良好的社會秩序怎麼會突然爆發了“暴亂”?唯一的解釋是,軍隊要強行進入北京,北京市民反對。
當局在“平暴”後沒有判決一個“平暴”前的“暴徒”
從1989年鎮壓後所揭示的資料表明, 中國當時的決策者下定決心用軍隊強行佔領天安門廣場,用暴力解決國內的政治紛爭的時候,北京沒有發生暴亂。英勇的北京市民對當局用軍隊來解決非暴力的和平政治抗議進行了有限的抵抗。所謂的“平息反革命暴亂”,只是一個大開殺戒的借口。所謂的“暴徒”都出現在軍隊強行進入北京的行進中,而不是在之前。
當局“平暴”後的審判,判處了一批“暴徒”死刑,立即執行,適用的法律是刑法第100條的“反革命破壞罪”。同時,軍警還逮捕了一大批“暴徒”。可是,這些“暴徒”都是在北京城里燒軍車或施行其他“暴力”行為的。軍隊不進城,談何在城里燒軍車。實施上,作為列寧稱之為暴力的軍隊是先于“暴徒”施暴的。再說,這些“暴徒”多是北京市民,北京城是他們的家。作為暴力的軍隊,來自于外面。誰是正義之舉,一目了然。
當局在“平暴”後沒有判決任何學運的領袖或“黑手們”為“暴徒”或“組織暴亂”者
在“平暴”後的審判中,審判的所謂“暴徒”都是一般的平民或學生,學生領袖中除了郭海峰等少數幾個外,幾乎沒有因為參與“暴力”而受審判。
鎮壓後,當局以“在北京煽動,組織反革命暴亂”的罪名通緝了21名學生領袖。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被逮捕和審判的學生領袖和王軍濤**陳子明等“黑手們”沒有一個因為“組織”或“實施”“反革命暴亂”而判刑。他們都是以刑法第92條的顛覆政府罪或第102條的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決的。
當時適用的刑法中與“暴亂”直接相關的條款是第九十五條的“持械聚眾叛亂罪”和第100條的“反革命破壞罪”。 “持械聚眾叛亂罪”最適用于通緝的“煽動,組織反革命暴亂者”。1984年的《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在該條文下指出︰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持械聚眾叛亂。持械不僅指有槍炮等武器,而且包括刀斧**棍棒等各種凶器。聚眾是指多人糾集一起,共同進行叛亂,單人不可能構成本罪。叛亂即公開暴亂,通常表現為殺人,放火,襲擊黨政機關,搶奪武器彈藥**糧食**牲畜或其他財物等,往往在較大範圍內造成嚴重破壞。在發生叛亂時,往往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和被裹脅的群眾參加,要把他們同
作者:NABC60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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