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与侄孙余情郎书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
|
|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与侄孙余情郎书
贤孙情郎如晤: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三月不见,如十万八千月兮。适才去独评看帖,见到你和其他人的对话,惊诧莫名,啼笑皆非,真不明白贤孙哪来的如此执着乃至刻骨铭心的偏爱。莫非你是基佬?何以像那B13以及隔壁那个疯婆娘一样,“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 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为证兮,夫唯灵修之故也”?
你请断章师爷网友传的话,他没有传给我,是我自己看见的。这位同志似乎比较敏感,自重身份,不愿来此。人各有志,当然不能相强,无论是潜水还是冒泡,本居停主人都竭诚欢迎。但你的情况略有不同。愚叔祖感激贤孙错爱,但这事不是愚叔祖可以随便答应的。其实早就向你解释过多次了,无奈你听不进去,只好再说一次罢。
先看看你造了些什么谣,每句话都是无耻谎言,密度如此之高,叔祖上网以来,未之见也:
“谢过。专向师爷控诉芦笛对俺的数年迫害:
说到西席,因为自偶向老奸坛捐$199后,芦即把偶打成云侄孙,现欲替儿请为西席,无非想拉近辈份。
的卢害鱼,主要事实如下:
在诬老马‘强奸幼女’、投书贝夫诬妮子‘图与他私奔’后,意犹未尽,竟公开诽谤本人‘偷陈逸飞的画’。”
马悲鸣被人诬陷强奸幼女,乃是尹进干的烂事,多次遭到我的强烈抨击。尹进曾多次来网站上贴诽谤马父和人“拉边套”,我每次见到必上贴破口大骂,要求版主删帖封名。旧帖历历俱在,连马都不敢作此诬陷,你怎么就敢造谣诽谤?
B13之事,我和当事人两次在网上公开对质,对方两次狼狈万状地逃走,众目睽睽,连白痴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你既然不服,认为我是污蔑,不妨请正主再和我到热血汉奸开单间或是到贵网站开单间,作第三次对质,特邀你作公证人,如何?
指控你偷陈逸飞的画的人是“人权天赋”,不是我,我哪知你过去干过的烂事?此人在作此揭发后便神秘失踪,但帖子尚在,要不要我把它贴出来?
“尽管如此,某因爱其说大鼓书油酱嘴之才,仍在国风组建时,在其内坛董事会表达欲聘芦为‘主笔’之意。”
我不知道你还有喜欢听大鼓书的低级趣味,本人并非说书艺人。你也没有在“内坛董事会”表示过这意思。那是俱乐部内坛,你并非董事会成员,何以能在董事会中发言?你之所以没当上董事,倒是因为我的阻拦。当初老非(还是老狼?记不得了)把进入董事会的门槛设为捐款两百刀。你准备捐这个官,我看出苗头,先发制人,说如大郎捐款200,则我将动用否决权阻止你进入董事会。盖你是民运人士,加入董事会妨碍本网站的中立宗旨。你看了那帖后,便把捐款改为199。这是你一生干得比较漂亮的事,让我暗自佩服。如今我倒是庆幸自己高瞻远瞩,不顾情面阻断了你,否则后来你投共,代我党来收买网站,要阻断一个董事的建议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不料,因抢写芦定稿《创刊辞》之邪狼毁约敲诈(一日涨三次价,又欲绑票),该芦出尔反尔天良丧尽,
以我与他协商付稿费为由,诬某‘收买’,公开喧嚣某为‘共特’,对论坛草创,造成莫大伤害。”
你和狼协闹的是什么财务纠纷,我过去现在都不了解,将来也不想与闻。你最令我惊诧莫名的是,所谓“收买”、所谓“共特”,全是你自己嚷嚷出去的,网上留下了大量证据,我在前两天写的帖子中就略为引用过,那只是九牛一毛。
“伪民运绑票集团徐水不良及芦娣子高马叉等,便一涌而上,对某肆意泼污,后果严重。”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你和我吵闹不要紧,但你因为天生骨头轻,自己搬出“上书房”、“摄政王”、“童贯”的名头来吓唬我,甚至对我作出生命威胁(要不要我再贴一次证据?),你的老相好蓄水量势必看在眼里,他过去就扬言要去FBI举报你,如今你跪献弹药他又岂会放过?这话我不但在私人通信里说过,而且在矛盾江湖和你打斗时也讲过。要不要我亮出证据来?
“不唯如此,该徐高狼芦四凶,无所不用其极之际,竟向山姆告黑状,蒙蔽扬基,图借美刀杀人。”
这又是无耻造谣,颠倒了时间顺序。你和狼协闹翻后,我本来事不关己,并不想介入。但因为和你通话后,我起了悔意,因为自己有一群固定读者,多年来我走到哪里人家跟到哪里。自你透露了贵网站的来历后,我便开始担忧:自己若上那儿去写作,就有可能把人家带入共党埋伏圈。但我又在通话前便草率地答应了你,不便反悔,这事一直压在我的良心上,不知如何是好。待你和狼协闹翻,我立即顺风扯蓬,宣布退出贵网站。其实是为了解决这良心难题。即使没有这良心难题,我也不能参加一个产权有争论的网站。双方都是我的朋友,我只能两不相助。
不料你这13点实在是蠢到不可救药,生生逼反了我。我本来只在贵网站上了个辞职声明,宣布以后不会到那儿去写作。此外什么都没说。但你竟然把对老狼的仇恨泛化到我头上来,次日即到《共舞台》,与那伙人渣说什么你要通过“摄政王”、“童贯”来整我,如果我日后回国就要把我抓起来收拾我,甚至威胁说要在国外暗算我。同时又罔顾我的抗议,坚持劫持“芦笛”的网名,将其列在网站顾问名单中,并盗用我的网名大量上贴我的旧作。我前往贵网站抗议,你竟然一连封了我的四五个化名,包括“芦笛”、“韵谷”、“信天翁”等等,让我愤怒到极点,这才和你打闹起来。
但不久后我和你在《众议院》打斗期间,我顾念旧情,当场与你达成和解,说你只要不再劫持我的网名,盗用我的文字,则我和你就此停战,既非友亦非敌。你当场也同意了。果然把我的名字从顾问名单中撤了下来,并删除了盗用我的名字贴出的旧作。于是我就信守诺言,停止和你的打闹。
可惜你这人言而无信,不久又再度盗载我的文章,我发信抗议,你置之不理,同时你又嘴痒,在《新海川》造谣污蔑我,我这才再度到矛盾江湖去和你打相打。这次你更结棍,居然在《矛盾江湖》大量贴出本网站内坛的帖子,而其时你已经被封杀了IP,不可能再进入内坛,可见你未雨绸缪,早在与我等称兄道弟时便深谋远虑,系统下载了内坛的帖子,以备日后之需。如此深远的用心,让我情不自禁地直打寒战。
正因为此,我才怒不可遏,给你下最后通牒,说你若不悔改,我就要到FBI去举报了。但这不过是吓唬你而已,这种事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吓唬完之后我觉得无聊,便再没去矛盾江湖了。不料朋友来电话告诉我,说你在彼地持续吵闹,完全进入歇斯底里状况,扬言准备去坐美国的牢云云,怕你真的闹出事来。于是我又给你写信,告诉你我只是吓唬你,告密这种事违背我的天性,我是做不出来的。但别人未必如我厚道。若你再闹下去,贵老相好蓄水量倒有可能去告你。以你在网上自己主动留下的大量证据,足以为你招来无穷麻烦,劝你不要再闹了。而且我还让了步,允许你转贴我的文字,唯一的前提是不要再提我,与我就此相忘于江湖。你回信表示同意。有一段时间确实没再提我的名字。
但我实在无法理解的是,你似乎形成了某种芦笛情结,不时要嘴痒骂我。因此我又断续骂了你几次,每次都是你惹出来的。只有最近是例外。最近之所以要提起你来,是因为网友发现本区可能成了国安监测重点。我为了网友的安全,不能不出声警告,而那就意味着重复介绍你早在网上闹得尽人皆知的事实。
余情郎,我已经什么都让步了。你要转贴我的文字,我也同意了,只求你忘记我,默默地干就是了,为何要又吃人又骂人涅?你为何就是忘不了我?你到底是不是基佬啊?这种痴情法,根本就不像你所谓“爱才”,简直就是男女情爱了。我再次向你请求:咱俩相忘于江湖,你爱贴我的文章请便,不要再提我的名字,行不行?如此简单的要求,你也多次同意过,为何就是做不到涅?你是否需要去看看心理大夫?
“此行最终失败后,狼芦转为下作。或单或双,月黑风高,来国风‘倒垃圾’,语言之恶毒、数量之巨大,惊心动魄。”
这完全是颠倒时间顺序的胡说八道。我确实去国风打闹过,但那是你与狼协翻脸之初,因为无视我的意愿,坚持绑架我的网名,盗用我的名字持续大量贴出我的旧作引起的。我已经在上面说过了。但我的几个注册名字迅即为你封杀,最后连我的IP都让你封了。我这人没长性,怕麻烦,生气一阵子很快就过去了,没有持续记仇能力,又不懂电脑技术,因此也就没去闹了。至于老狼和他的小兄弟上你那儿捣乱与我毫不相干,早就在《众议院》讲和时我就跟你说了,只要你不惹我,我两不相助。
“某恼,遂赴奸坛论理。不料,彼早已把某一应网名,本尊分身、全部马甲,一律暗杀!”
这是董事会的决议,原因很简单:你践踏加入俱乐部时作的承诺,在《矛盾江湖》大量贴出内坛帖子,甚至把安魂曲的帖子都贴在那儿,使得全世界都知道“上面高度评价安魂曲”。封杀你一事狼协还特地以俱乐部的名义作了公告,不是什么暗杀。那公告本来委托我起草,我懒得动笔,老狼等不得就自己写了贴出去。我觉得没把问题说清楚,但已来不及了。
“最近,芦之拥趸‘一思’(实为若N之马甲),更来国风刷屏,大上一句三字经贴,速率达每分钟数十,蔚为奇观。”
这与我有何相干?就是毛共也不兴这么株连吧?
“尽管如此,余不阻网民转芦帖,常提导,甚至列公告头版头条。至于今,芦之网名未曾有一刻被封,可谓以德报怨。”
我不需要你“以德报怨”,我只求你不说有点感恩情怀,起码不至于下作到一边盗用我的文字去支撑网站,一边叽里咕噜地诽谤辱骂我这衣食父母。你难道就不觉得这么做太卑鄙?当然你最近有所好转,值得肯定。但我怀疑你之所以有此改进,很可能是我在这儿痛骂奏效了。
“今见断章师爷能赴马卢厩饭芦,不禁羡慕之极,故斗胆申请‘夹带’余某河蟹一串花雕两瓶,代为致意:
若芦师爷肯常来国风赐教,则余感激不尽,自不图赴奸潭‘讨噱法’---唯莫再公开造谣诽谤是盼。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望师爷恩典恩典,余再拜。”
说得可怜巴巴的,连我都忍不住要侧隐心动了。我说,大郎,我早就说过了,我与你并无仇怨,而且天生不会记仇,就到贵网站去写两个帖子又何妨?但问题是你这天字第一号13点多次代表“童贯”、“摄政王”在网上大张旗鼓地收买我,比美军招兵闹得还更加惊天动地,生生把自己炒作成了“军机处”、“上书房”的牛马走,我再到贵网站去,岂不是自污清名?芦某潦倒一生,去死不远,万念俱灰,唯一可以传诸子孙者,清名耳。你就算是我的刎颈之交,要夺去我这唯一的资产是不是也太过份了些?
因此,对不起情郎一片痴情,大节所在,我不能含糊,自渎清名,抱歉了。
“敬托此师爷转致彼芦师爷,为何将偶网名全暗杀?偶愿随贵师爷前往老汉奸坛,专请芦为西席,望多多关照!”
上面已经说过了,那是董事会的决定,作了公告,乃是明杀而非暗杀,我个人无权推翻。
“偶忍不住每天要咒他三遍,这是一个大叔对无故伤害了自己的小爱侄的。。。
异样感情的。。。扭曲表达。”
大郎,跟你明说吧,我活不了多久了。我这人内省能力很强,凡是无故伤害他人,过后都会饶不了自己,非要跟人家道歉,内心才能恢复宁静。当年我无故伤害了《银河网》的副总裁,心中耿耿,无或已时,折磨了自己好几年,最后终于给人家写信道歉,获得了对方谅解,这才算了结了一桩良心债。但我扪心自问,并不觉得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我可能确实伤害过你,但那完全是你13点自找的。
据我观察,你最大的毛病是:
第一,喜欢泛化仇恨,将你和狼协的战火延烧到毫不相干的我的头上来,连从头到尾毫未介入的老2都遭受你的污蔑。明明是你把安魂曲在内坛的帖子贴到《矛盾江湖》去,却硬要说那帖是贴在《众议院》的,等我请你亮出证据来,你竟然能诬蔑我指使老2删除了该帖。如果不是安魂曲最后出来作证,我和老2都得让你血口喷人坑害得有口难辩了——总不能为这屁事就开放内坛,请大家进去看安魂曲那帖确实是贴在内坛吧?
第二,骨头太轻。我早就在《中国文人那触目惊心的轻骨头》中告诫过你了。本来,和中共特务机关来往,在一般正派人看来是非常丢脸的事,瞒都瞒不及。偏偏世上竟会生出你这种尤物来,到处自己去广告,开口“军机处”、闭口“上书房”,又是什么“摄政王”,又是什么“童贯”,甚至以此吓唬威胁我,那种“小得大不得,大得了不得”的轻狂劲,让人不恶心都难。你怎么就不想想,这世上的人未必都是你那种因为可以接近权势就会沉酣如醉的轻骨头,爱惜名节者在你这番表演后,哪还敢再和你来往?
总而言之,大郎,多谢你的错爱。可惜我无法答应你的要求。再说,老芦余热发电也没几天了,正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就算答应你过去写作,也写不出几篇文字来,更无法扭转贵网站的衰颓(其实这用语也不准确,贵网站本来就从未兴旺过,有何衰颓可言?)。如此冢中枯骨,尸居余气,你再拿来当宝贝,实在无稽。咱们还是就此相忘于江湖吧。再次请从此别!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
专此。
愚叔祖 示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老芦 -- 加人 - (418 Byte) 2009-4-21 周二, 下午6:08 (333 reads)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