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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曾是未遂姚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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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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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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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曾是未遂姚文元
芦笛
9年前,在《以人民的崇高名义……》一文中,我写下这段话:
“遥想老芦当年﹐‘毛选’初学了﹐兽性大发。青面獠牙﹐口号间﹐生灵
灰飞烟灭。犹记当年由‘市革委’组织人民群众讨论﹐给被抓的各种各样
的‘阶级敌人’量刑﹐小芦和同志们一道﹐每听到一个名字就激昂地高呼﹕
‘枪毙﹗’
三十余年﹐梦中犹记﹐逼人黄泉路﹗可堪回首﹐毛某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如今在远离噩梦的地方﹐我又听到了人民的吶喊。”
马悲鸣看见这段话,以其特有的高聚焦隧道眼思维,便认定我说的是枪毙遇罗克的事,两年后他与我别苗头,便写出这段话来:
“遇罗克的倔起似与陈伯达有关,其被杀似也与陈伯达倒台有关。批准枪毙
遇罗克的似是周恩来(猜测,不确!)。遇是在一打三反中被杀。当时的处
决名单都曾在北京市群众讨论过。群众皆曰可杀∶‘枪毙,枪毙!’可见芦
笛写的回忆。
我当时正在插队。回北京探亲之间只见居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枪毙名单,而我
自己因无北京户口,无权参与表决,只好干看着芦笛在人群高喊‘枪毙,枪
毙!’。而这枪毙名单上就赫然列有遇罗克的大名。芦笛有赞助枪毙遇罗克
之功,而我无赞助枪毙遇罗克之过。”
我看了这帖只觉得啼笑皆非:你要认定我“赞助枪毙遇罗克”,首先得认定全国只有一个城市,就是北京市,只讨论过一桩案件,就是遇罗克的案件吧?于是便跟帖告诉他这人间常识,可这世代白痴就连这起码的常识都没法学会,7年后还要坚持当年的造谣诽谤,硬说我“参与投票枪毙了遇罗克”!
不过我上面那段话说得也不够真实。那大概是71年还是72年的事吧,其时流行“群众专政”,批判公检法的“专业主义”,改由市革委将各种“罪犯”的材料下发给各单位,作为政治学习内容,让群众讨论量刑。我们车间尽是文盲,只有我一个人能写写画画,于是每周出“大批判专栏”(大字报形式的车间墙报)和黑板报就是我的事,开会时则负责朗读上面发下来的学习材料,加以适当讲解,并负责记录。那次讨论量刑也是这样,由我念那些烂材料,并记录讨论结果。当时已经下班了,大家急于回家,我每念完一个人的材料,大家便急不可待地异口同声地说:“枪毙!”我自己倒没喊,因为我是记录员,但我负责把讨论结果记录了下来。当然这也没起什么作用,该怎么处理,上头早就定了,最后也不是所有的人都给枪毙了。其中有个人还是我车间某学徒的哥哥,给判了20年,后来又做了减刑处理,最后似乎给平反了。
真实的情况就是如此,我写《以人民的崇高名义》时很激动,泪水流满了面颊,其中 “遥想老芦当年,‘毛选’初学了﹐兽性大发”中的“老芦”其实是泛指包括我在内的整整一代青少年。至于我本人的狂热到1966年的“红色恐怖”就结束了。等到71年回城进厂当了工人,我早就开始清算马列毛思想了,基本已经觉醒,应该是同代人里的先知先觉吧。
不过这并不能说明我的良心清白。老实说,虽然早在70年代初,我就通过秘密阅读,得出了“中共社会乃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反动、最血腥的社会”,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奴隶社会的结论,但我当时并没有什么西式人道主义情怀,对“国人皆曰可杀” 并无反感。我在记录讨论结果时写下“一致同意枪毙”时,当然也包括我自己。那些人是死是活,我根本就不在乎。如果不是后来来到西方,耳濡目染人家的人道主义传统,这事压根儿就不会重新回到我的记忆中,就此压在我的良心上。当然我也知道,所谓“群专”不过是走过场,群众并非西式陪审团,不管有没有他们的同意,那些人的命运早就给注定了。然而这丝毫不能减轻我的罪孽,因为我根本就不在乎人家的死活,而且我对大众如此迅速地结束讨论,使我能及时回家,还感到很满意!
这TND是人干的事么?毛时代的过来人,到底有谁敢出来拍着胸脯说一句:我是清白的?
这还不是我犯下的唯一罪孽。已经在回忆文章里交代过了,1963年到1964年期间开展的“阶级教育”与学毛著活动,从感情上和“理智”上彻底俘获了我,使我变成了一个狂热的毛主义分子。到64年底,我已经通读了四遍《毛选》,其“理论造诣”要远远高于现代毛左。我首先犯下的罪孽便是“背叛家庭”,天天用“阶级观点”分析批判母亲的教诲,和她老人家吵闹,甚至为了摆脱“剥削阶级影响”毅然搬到学校里去住,有时连礼拜天都不回家。
早在文革前我就跃跃欲试,不但仔细攻读戚本禹、姚文元等人发表在报上的大批判文章,更做梦都想像他们那样轰动全国。文革前夕,我读了一本东德小说《十字奖章与箭火》,准备加以批判,但因为临近毕业,考试很多,写了一半便扔下了。停课后,我又准备批判邓拓的《燕山夜话》,从学校图书馆借出该书,仔细重读,摘录了许多“反动语录”。等我把提纲拟出来,报上却登出了姚文元的《评三家村》。我一看傻了眼:敢情“马南邨”(邓拓的笔名)是北京市委书记啊?人家揭发出来的“黑幕”和“罪恶用心”根本不是我能梦见的,于是废然作罢。
这是想轰动全国的未遂大手笔,此外还有轰动全校的小手笔。高三上学期下乡劳动,有位低年级的英语教师和我们在一起。此人原是部队的文化教员,水平很低,我非常看不起。记得他曾给我们说过个顺口溜:“今天是Sunday,本想出去play,摸摸袋中no money,你说sorry不sorry?”我心想,TMD,这不是公开向学生宣扬吃喝玩乐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么?还有个顺口溜更糟糕:“生在苏州,玩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我觉得更是腐败透顶的资产阶级人生哲学。回来后我便把后一个顺口溜写在作文里,不但上纲上线,而且使出鲁师爷的刀笔功夫来恶毒嘲讽。语文教师看后如获至宝,不但当成范文在班上宣讲夸赞,而且还让我誊抄出来,让她贴到公告栏里去,作为范文供全校学生观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把私下场合的闲谈拿来作诽谤文章的黑材料,这位教师却毫不反感,而正是这位教师和我的私人谈话,被我在文革中捅了出来。
文革初期,工作组发动咱们写大字报,我自然又是笔杆子。我们是高三的“大哥哥大姐姐”,写的大字报可不是初中生的水平,而是如同现在的网上帖子一样,有大标题和小标题。当时全班按小组划分,每个组负责写一篇大字报,我们组的大字报记得是两个人写的,大小标题都是我拟定,记得有什么“如此先进教师”,“白专路线要把接班人引向何方”等等,我自己也负责写一部分,那大字报是跟原来的班主任过不去。幸亏人家是党员,是工作组的依靠对象,并未因那大字报倒霉。
这还算是完成团干、班干布置的活。但我还给语文教师写了份大字报,那完全是出自我的主动积极性,从来没谁向我布置过。此前我是班上的语文科代表,经常和这位教师接触。我对她颇有成见,觉得她毫无水平,但这并不是大字报的内容。我在大字报中披露了她和我的一些私人谈话,特别是她对不学无术的干部子弟的鄙视,据此上纲上线,污蔑她“违反党的阶级路线,贬低革命后代”。这完全是无耻的告密行为。幸亏那阵子大字报贴到全校到处都是,我实在找不到贴的地方,文章又比较长(大概写了四五篇纸吧),于是只好贴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没有多少人看到。她的出身很好,也是工作组的依靠对象,因此也没挨整。但那份告密大字报她本人肯定看过,肯定给她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困扰。
幸亏没多久“红色恐怖”就来了。作为“狗崽子”,我和其他“出身不好”的同学一样备受侮辱。我这才悟出,这是人家的革命,没咱们什么事。无论我对党和毛主席何等痴情,都是单相思,热脸绝对贴不上冷屁股,何必犯贱?哪怕我把心真的掏出来给我党,党都绝不会信任我,盖它simply没有接纳我的capacity。于是我就此从精神上脱离了革命。因此,是“红色恐怖”救了我,使得我此后再没有为了显示自己的觉悟去主动整人。但我的得救并非自愿,并不是因为我具有善良的天性,而是因为我没有其他黑崽子那么傻,如此而已。
当然,也不是说自幼接受的家教和可能具有的祖传“善良基因”就一点用处都没有。高二那阵子,我暗恋可可发了昏,夜里睡不着,经常到操场上去跑步,跑完又到教室里,坐在她的椅子上遥想芳容。有一次正在月光下跑步时,遇到了化学老师。这位老师非常喜欢我,起因相当有趣。
刚上高一时,学的化学内容似乎比初中的难度陡增了一截。有次上课前先发下作业本来,我打开一看,上面几乎所有的题都打上了红叉叉。这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我非常不快,于是就从头细看之,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出的错。接着便上课了,那老师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叫起来,板着脸问那几道题,我立即说出了正确答案。他又给出我原先的错误答案来,问我错在哪里,我立即讲了出来,而且讲得非常清晰。他大概没料到我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悟出错误何在,而且悟得如此彻底,very impressed,以后便对我青眼有加,我在课堂上打瞌睡,讲小话什么的,他也装作没看见,与对别人的严厉态度迥然有别。
却说那天晚上他在月光下见到我跑步,便把我叫住,和我在校园里漫步谈心。那时他已经不教我们了,但对我好感犹存,除了向我传授学习经验,鼓励我奋发有为之外,还和我什么都聊过来,讲到他自己当年在中学是怎么学习的,有些什么遗憾,足足聊了约两个小时,才各自回去睡觉。
文革一来,他就被工作组列为“牛鬼蛇神”,因为他参加过国民党,乃是“历史反革命”。因为他教过我们班,工作组便号召我们揭发他。他和我半夜聊天说的许多话完全可以用来上纲上线,乃是典型的“毒害青少年”。我也曾想过是否要揭发出来,但我立刻就想到,X老师对你这么好,把心里话告诉你,你能害人家么?于是我始终守口如瓶,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此事。
这完全是超脱了功利考虑的纯粹的“不忍人之心”,并不是“不准革命”造成的“被动善良”,盖那时“红恐”还没来,我还处在狂热状态中。当然,这么做,可能是因为我敏锐地察觉到那位老师对我的善意,而且他很有水平。若是他像那两位我看不上的英语教师和语文教师,对我又不是很好,兴许我会出卖了人家也未可知。
另外一个善良天性就是我对暴力非常反感。“红色恐怖”期间,马悲鸣那些干部子弟组成的“老红卫兵”发扬革命家风,先在校园内毒打教师,迅即又把刑事犯罪扩大到全社会的规模,半夜三更去抄守法公民的家,除了毒打受害人外,还把人家的文物古玩、金银财宝抢劫一空,甚至使用探雷器寻找埋藏的金银。这股妖风刮到我市后(是否北京市还待马悲鸣那世代白痴去考证出来),我校那些红色烂仔立即群起效法,毒打本校教师,发明了无数匪夷所思的毒刑:强令吃尿拌饭;剥去男教员的衣服,令其张开两腿坐在木凳上,轮番用脚去踢人家的下身;在人家的阴 茎上捆上爆竹或在阴道里塞进鞭炮后燃放;扒光正来月经的女教师的衣服,把人家吊在大梁上毒打;在地上撒满图钉,把受害人的衣服扒光后把身体强按在钉尖上……。此外,他们还把抄家抓来的“牛鬼蛇神”与“流氓”抓进学校来毒打,而我们的教室就是刑讯室之一。
我那时尚不知道这些红色畜生犯下的大罪(直到1967年初批判“刘邓资反路线”,这些罪行才被受害人揭发出来),但毕竟还是朦胧地猜到了。早上进教室去(那阵每天都要在教室里学习讨论《人民被日报》社论,后来则是学红色畜生们写的《无产阶级阶级路线万岁》、《再论无产阶级阶级路线万岁》、《红色恐怖万岁》、《三论无产阶级造反精神万岁》,而那些充满语言暴力的土匪文字,在几十年后还被马悲鸣盛赞为好文章),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水泥地板是洗过的,许多地方汪着的水还泛出淡淡的暗红色,墙上也有被刮过的痕迹,刮不干净的地方仍然可见斑斑血迹。
这种暴行让我本能地反感厌恶到极点。为了压制这种反感,我一遍遍学习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反复默诵“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然而仍然没有太大效力。我想,即使不是后来马上就开始迫害黑崽子,剥夺了我参加这种土匪革命的“权利”,或是哪怕没有“出身问题”,我可能也不会去毒打谁谁,this kind of dirty business is simply against my nature。
但这种对单向施暴的天然憎恶与鄙视,并不能防止我以刀笔杀人,而那才是最可怕的罪恶。防止我堕落为姚文元的基本原因,还是红色烂仔们搞的“阶级路线”。即使如此,我的良心仍然不是清白的,哪怕在觉醒之后还充当过刀笔吏。
我在《“文人无行”论》中披露过,我从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中得到启发,发现骂古人能令我逃脱我深恶痛绝的整人活动,而此乃生活在那种万恶社会里的人无法解决的一大难题。毛共与其他邪恶势力(如纳粹)不同,其特殊邪恶之处乃是逼着全民去整人,以此来“考验”百姓的忠诚。若你胆敢不跟着打落水狗,那就意味着你没通过这“考验”,立刻就要变成被整的“阶级敌人”。每个人都可能在瞬息之间从“人民一分子”变成“阶级敌人”,从批斗台下被抓到台上去,我不知目睹过多少次这种戏剧性场景。
好在我能写写画画,而工厂又是文化沙漠,于是我便可以借口写批判文章,画宣传画等等,逃脱没完没了的批斗会(在我记忆中,1971-74年期间,几乎每周都有批斗会,每会必以毒打批斗对象告终)。我当时早就想明白了,糟蹋古人一点良心负担都没有,盖那绝不会引出什么现实恶果,坑害不了任何人,不存在良心问题。因此,我不但大骂我本来就讨厌的孔丘,而且大骂我至今还相当尊重的孟子,甚至骂到我心爱的大诗人屈原头上去,至今照样心安理得,并不觉得那是一种必须忏悔的罪孽。
但这并不是万能的,有时我也得参加非参加不可的“重要”批斗会,跟着大家在台下呼口号。更糟糕的是,因为工人实在没文化,指定的发言人没本事写批判稿,必须由我捉刀。
最难忘的一次,是批斗厂里一个黑崽子。那是全厂规模的,在大礼堂举行。该同志和我年龄差不多,但比我黑多了。他父母在50年代被指控为放火烧厂的阶级敌人而遭到惩罚,到底是被枪决还是无期徒刑,我现在已无法记忆。其实那肯定是冤案一桩。这搞法乃是斯大林的发明——但凡出了生产事故,就必然是阶级敌人破坏。70年代初因出了重大生产事故而被冤枉枪毙的黑崽子有的是,本市就有此类案例,但是否经群众讨论我就记不住了。正因为深知这厉害,有次我当班时突然停电,几乎引起了重大生产事故,我仍然冒着生命危险坚持抢救,宁肯死于爆炸也不愿逃脱,免得死在政府的枪下,还要父母交子弹费。这也算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吧。
那位青年从小就没了父母,在厂子里做童工长大。该同志一表人才,极度聪明,可惜没受过什么教育。他为了找对象,便日日在下班后,与那些女青工坐在车间外的大树下聊天,讲吃讲穿讲旧电影。我看在眼里,早就知道他必定倒霉,盖当时“说说笑笑里也有阶级斗争”,因此非但从来不参加他们的闲聊,而且佯狂避祸,成了全厂有名的“大傻”、“神经病”。后来我太太和我结婚时,全厂大吃一惊:怎么她那么好的出身还会去嫁给个黑崽子,而且还是个傻子和疯子?
这位青年果然因为开“春来茶馆”(那是他们给那个闲聊俱乐部取的名)被多次批斗,但他给抓起来还不是因为这事,而是因为莫须有的“叛国投敌”。这人的嘴太松,而且没多少文化,不知道什么可以说,什么绝对不能说。有次去农场劳动(当时走“五七道路”,所有的工厂都有农场),收工后一伙青工在一起喝酒聊天,有人就说起外国生活怎么怎么好。他也在其中,为了卖弄便吹嘘了一番想象中的外国生活。过后便有人举报,于是他便成了“叛国集团首犯”,被抓去劳教。抓走前先在厂里开批斗会,而那批判稿就是我捉的刀。
我明知那是冤案,对那青工也不乏同情,当然更有鄙视心理——那时我觉得他太蠢,为了虚荣心炫耀自己,屡次因此罹祸还不吸取教训,直到进去了才了账。我本来也不想写什么批判稿,无奈那人是本车间的,上头指定要由本车间的“受害”青工 “反戈一击”,那些人又因文革失学,写不出批判稿来,于是书记便再次指定我捉刀。
那大概是我写得最痛苦的一次。批判他用文革前的“毒草电影”《五朵金花》、《柯山红日》等等毒害青年倒还容易,集中去骂那些电影就是了。但这可是要批判人家叛国投敌,明知是冤案,还要跟着摇旗呐喊,这TMD是人干的事么?这比在批斗会上跟着打人还丧天良。皮肉之伤可以愈合,这可是坐牢的事啊!
我第一次写出的稿子注重于揭露资本主义世界的暗无天日,歌颂咱们“泡在糖罐里”的甜,只在结尾谴责了一下他“企图叛国投敌”,一边写心里一边骂:NND,连“企图”都是罪,大爷我不知道在梦里“企图”过多少次了!但书记看后很不满意,指示我要深挖他的阶级烙印,从他反动的家庭出身上入手,揭示他的一贯反动本质,云云。
这我可就再也受不了了,但不写是不行的。于是我只好在精神上重复了我最痛恨的红色烂仔们说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说他父母是现行反革命,因此他对新中国充满深仇大恨,企图叛国投敌,云云,最后终于过了关。
这事一直压在我心上,哪怕没出国,也一直是我的良心负担。倒不是说我那篇批判稿坑害了他,早在批斗会召开前他就给判了劳教,那批判稿不过是羞辱手段,并不是据以定案的揭发材料。论卑鄙程度似乎还不如我引用语文教师的私人谈话诬陷人家。但那特殊的卑鄙之处在于,我自己也是个黑崽子,却要昧着良心说黑崽子天生有反骨!
人老后,难免时时回顾往事,追悔当初犯下的一切罪孽。我常常想,如果毛不发动文革,或是马悲鸣辈不发动红色恐怖打破我的单相思,或是我有个“好出身”,则我变成姚文元的可能性相当之大。更糟糕的是,我有时问自己,如果时光倒回去,你又有现在的觉悟,会怎么做?想来想去,我的结论是:我绝不会再主动给谁写大字报,甚至揭发私人谈话,但我仍然无法逃避代人捉刀写批判稿。这是无从逃避的罪孽:要么你不露文才,那就得去参加批斗会,在会上表现自己的武勇,以免落到同样下场;要么你靠写文章辱骂古人,逃脱这种烂事,但你就无法逃脱代人捉刀。不管走哪条路,我这天生就比别人vulnerable的黑崽子想在无比险恶的生存环境中自保,良心就绝无可能是清白的。
这就是我为何认定毛共社会乃是人类历史上有过的最邪恶的社会,以我贫乏的想象力,实在想不出人类还能有比这更恶毒的设计。一个社会若不但以仇恨立国,把人类的邪恶兽性当成宗教美德,强制性灌输给全民特别是青少年,千方百计诱使青少年犯罪,而且竟然以整人为纲(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全民性的整人运动当成根本国政,更以《水浒传》上的土匪的“投名状”为国策,以国家暴力强迫全民去犯罪,无情惩罚拒绝犯罪的人,或甚至是犯罪不那么踊跃的人,使得犯罪成了每个公民的生存前提,从而有效杜绝了不犯罪的一切可能,以致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良心的绝对清白,那么,这种社会就是人类能够遇到的最大噩梦。
2009年3月16日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09-3-16 周一, 下午4:48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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