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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与老芦商榷之关于社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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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与老芦商榷之关于社科(上)   
唐村






加入时间: 2005/10/21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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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与老芦商榷之关于社科(上) (449 reads)      时间: 2008-12-30 周二, 下午5:45

作者:唐村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印象中老芦认为社会科学是伪科学,从而颇为轻视之(具体忘了是那些帖子)。

老芦没定义过什么才算伪科学。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简称科技)比,社会科学(简称社科)研究方法的有效性(validity)和可靠性(reliability)总体上的确要低很多,而这两性正是衡量一门学科(discipline)是否科学(scientific)的主要指标。从这个角度说社科是伪科学也不能算大错,但如果因此认为社科不重要就大错特错了。

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里,社科应该比科技更重要,道理很简单,科技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自然,而社科的主要研究对象才是人类社会本身。科技发达,人类的物质生活大为丰富,衣食住行更方便舒适,更长寿健康;但也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人类的各种欲望—无论好的坏的—都被大大释放,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尽量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权利-也就是名与利-是大多数人的天性,就像人类天生是自私的一样。在古代这不容易做到,现代却不难,通过各种高科技手段,少数人就能轻而易举垄断一个大国的资源和权利。如果没有有效的方法去制约人类难填的欲壑,任何高科技的社会只会是一个人间地狱,处于原始积累时期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例子;但如果过分扼杀这种天性,社会又会变得毫无生机毫无进步的希望,处于静止状态,古代中国就很类似。

众所周知,法治社会的主要应对方法就是各种明规则。我们比较熟悉的明规则是宪法和一些重大的法律,其实它们是冰山一角还不到,真正起作用的,真正让一个法治社会能有效运作的是下面汗牛充栋的各种法规政策:交通的,教育的,食品医疗的,公共场所的,个人隐私的,社会工作的,房屋的等等;在西方长时间的都应该深有体会,几乎人生的方方面面都会涉及到,而且这些法规政策很可能各州各地不同,还随时间变化。那它们怎么来的呢?如果只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就不叫法治社会了。几乎所有稍微重要一点的法规政策都离不开社科研究:出来之前可能会有相关的调查分析,实施过程中有检测和修改机制,之后有评估甚至反思,而前这一切都完全在阳光下而且没有任何禁区。在社科学术期刊上对某政策争论那是家常便饭,而且往往是来来回回的拉锯战。我开始也很不适应:这样效率太低了。不过现在也习惯了,而且还真觉得非此不可。通过充分的学术辩论,各种政策的优缺点都完全暴露,最后出来的也就相对平衡各种利益团体的欲望需求,不会让一方独占。

可以这么说,没有高度发达和真正自由的社科研究,就不会形成法治甚至文明的社会。这一点看现在的中国大陆就再清楚不过了:总体上,国内的科技水平比西方社会已经相差不远,但社科研究相差十万八千里还不止。一位国内同行曾向我抱怨,他申请到一项经费,但经费主人已经向他说明了,只能要这样的研究成果,说白了他就是去凑数据。根据这样研究出来的政策效果如何可想而知。而且他这还根本不是敏感领域的,其他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的社科研究还不如没有好。

作者:唐村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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