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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夏井春喜:鸦片战争时期广东的抗英斗争(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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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夏井春喜:鸦片战争时期广东的抗英斗争(节选)   
凌华






加入时间: 2004/07/10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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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夏井春喜:鸦片战争时期广东的抗英斗争(节选) (506 reads)      时间: 2008-11-17 周一, 上午9:20

作者:凌华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二 抗英斗争的组织

  鸦片战争时期的广东抗英斗争,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鸦片战争中的三元里战斗等等,是针对英军暴行自然兴起的,这是第一阶段;以社学等为中心,有组织地展开反对南京条约实施的反入城、反租地斗争,这是第二阶段。
  这个时期,尤其是第二阶段,在乡村进行抗英斗争的组织,是被称为社学的团体。社学,据载“至国朝(清朝——引者)文治丕洽,党塾乡序错布乡堡,其间或称书院,或称义学,或称社学,名虽不同而实则一,要皆为学人课艺之所,亦为绅耆讲睦之所”〔3〕,它是服务于绅士及其子弟的科举制下的学校、社交场所,又是地方“教化”的据点,用以维持封建秩序的武装组织——团练,也多是由社学创立的。社学把英国的侵略看作对秩序的破坏而起来反抗,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这种社学是以什么作基础成立的呢?我们从广州乡村的情况来考察一下。广东的乡村,多是一乡由一姓乃至二三姓组成的同族村落。这些宗族拥有祭祀祖先的祠堂,把在这里进行的祭祀当作“追远”、“收族”这种族的集结纽带。大族的祠堂数目竟多达数十〔4〕。这些祠堂附带有被称为“蒸尝”、“太公田”的族田〔5〕,在各县耕地总面积中族田所占的比例,据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珠江三角洲地区约为50%,东江、西江流域约为40%,北江流域、西南地方为20%-30%,有的村占70%以上〔6〕。在中国内地的华中、华南,这种拥有大量族田的宗族,据说也很多见〔7〕。那么,在广东的乡村中,宗族具有什么样的机能呢?
  第一,宗族保障了族人生产基础的存在。这一点,我想就沙田上的围子即堤防的筑造、管理来谈一谈。珠江三角洲是东江、西江、北江这三江造成的冲积平原,因大量泥沙的淤积,几年、十几年就会出现沙洲、江心洲。在这种洲上筑起堤防,围在中间的称作沙田。这种沙田的筑造、管理,在横跨南海、顺德两县的桑园围的做法是:从南海、顺德两县绅士中选出“总理”、“协理”,他们成为最高负责人,在他们之下由各段的首事负责筑造、管理。这种管理机构的实际成员,据说是造起围子的围主业户(田底权所有者)们〔8〕。象桑园围这种大规模的围子,是由地主中选出的绅士集团进行管理的。此外,以乡绅为中心,二三乡、数乡合筑、管理的情况也很多,在这种场合,是族中绅士率其族人担当筑造、管理,就如下列记载所述:“永安围、怀新围两围,均在马齐堡马齐乡,(道光年间)为陈姓崇本堂一族绅士倡筑。……其时毗邻此围各自构筑者,有齐安墟之店铺与麦姓,辉南坊之苏姓,兴贤坊之吕姓,西元坊之诸乡绅董,俱各率其族人、店伙(店员——引者),合力筑工。……选其族绅士廉明者值理(宗族的役职之一——引者),按年征集堤上之桑收入与零细田地之租,以为护围之费用。”〔9〕如此看来,可以认为沙田的围子的筑造、管理实质上是由宗族进行的。沙田之所有,是由新生沙田的发现者报官、得到作为所有的证明书的“照”来确定的。但在所有的沙田地主当中,得“照”纳税者为1/3,〔10〕存在着“占沙”(非法占据沙田)、“抢割”(掠夺收获物)等弊端,诉讼不绝〔11〕。并且,乱筑围子,堵塞了河道,时常引起洪水,因此也发生很多械斗。为了处理这种情况,官府于光绪十年(1884年)设清佃局,试图控制沙田〔12〕。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在其生产的生命线——沙田围子的筑造、管理中,为了应付围绕“占沙”和水利问题与他族、他乡的争斗,对宗族有着很强的依赖性。从而,将破坏宗族秩序者从族中驱逐出去这种制裁,对于被驱逐者来说,可以说与日本的“村八分”*同样,是生死存亡的问题。
  第二,宗族具有作为清朝统治乡村的最基层组织的机能。族内有族正(族长)、族尊理事、总理等族长层。这种族内的统治层,是地主、乡绅构成的,通过管理族产、举行祭祀,对族人拥有很大的限制权力。如后述那样,在这些宗 族统治层和一般族人之间,存在着地主——佃户的阶级对立关系,贫富差别很大。为了缓和这种阶级对立,宗族具有救济族人的机能。1854年天地会造反时有这样的例子:“赖瀛,别字榴梅,(顺德县)龙山人。……咸丰癸丑(1853年——引者),贼起,乃令族内有田者各捐谷,存祖祠备平籴。”甲寅(1854年——引者),土贼发,族人得食,无随贼者。”〔13〕这里是说,通过米谷的贱&,防止了族内出现参加造反者。象这种在谷价腾贵时向乡民、族人平籴、向贫穷的族人援助资金之类的“善行”,在地方志中常见,官府对此也是奖励的〔14〕。这种救济族人的机能,加强了族人对宗族的依赖,由此起到了稳定族内的统治、被统治关系进而稳定清朝对地方的统治的作用。因此,清朝下令各族公举族正〔15〕,并使团练的组织也通过这种宗族的统治关系进行〔16〕,等等,利用族内的统治关系进行乡村统治。
第三,宗族具有压制在族田和族中地主田地上的佃户抗租的机能。在广东省,由佃户取得耕作权导致的一田两主制的发展,引起了“霸种”(租地种而不交租,地主想换佃户也不答应)这种形式的抗租运动〔17〕。但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地方志中抗租的记载并不多见〔18〕。其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族田比其他地区多。在花县,据说在通常情况下,位于该族所居住村子附近的田地给本族人佃耕,远处的则让外族佃耕〔19〕。本族间的佃耕关系,较之外族,对佃户来说虽有几分利益,但总体上是与其他一般佃户同样苛酷的。而佃耕本族的族田,因其地租有为祭祀、义学等族的需要而使用的名目,所以对佃户来说抗租是极为困难的。对于族田地租的滞纳者,采用祭祀时不分配食物(意即不被视为本族)等族规的制裁。第二,与其他地区不同,沙田的租佃关系中发展起一种被称作“总佃”的可说是“包揽佃耕制”的制度〔20〕。乡绅、富商从官府、善堂、大土地所有者那里一古脑儿将土地租来,把这些土地分给直接耕种者,或给“大农户”再由“大农户”给耕种者佃耕。这就形成了双重、三重的租佃关系。比如,在东海十六沙的“大农户”中,竟有“佃耕”多达百数十顷沙田的〔21〕。由这种情况可以推测,在同族村落居多的沙田上,形成了有势力的宗族、乡绅——族内的中小统治者——同族族人这种形式的租佃关系。我认为,由于这个缘故,耕种者的抗租可能就难以直接表现为抗交田地所有者——书院、乡绅等的欠租了。再者,就是在抗租的场合,也多是采取以乡为单位的形式〔22〕。
  以上述族的结合为基础,进而把数乡、十数乡合起来,就组成了社学。就象在三元里斗争中所看到的参加者按所属乡别各持“乡旗”、其上再以“三星旗”作为指挥旗〔23〕那样,社学的组织是分乡编制的。后来,因社学间有统一指挥的必要,组成了升平社学、东平社学等领导机关。这些社学的领导权,就如乡村统治中所看到的那样,操于宗族统治层之手。在社学中组成抗英的团练,“平时务农,有事荷戈”,以兵农一致为原则,所取的形态是族内绅士督率“子弟”。团练的费用也是各乡自筹的。社学以乡为基础,因此对乡人、族人有着很强的制约力。比如九图社学,号召乡民在乡外者急速回乡与英人作战、保全乡里,警告说如不响应就烧光其家产〔24〕。这一类的社学、团练,以南海、番禺两县为中心,在新安、三水、香山等各县也广泛组成。
  另一方面,在城市(广州城)的(抗英)组织里身为广州府学的明伦堂和广州的粤秀、越华、羊城各书院,发挥了相当于乡村中的领导机关升平社学等的作用。城市的基层组织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称为行的行会组织。其 时,泥瓦工、石工、木工的组织泥水、做木两行拒绝修建外国商馆等;1849年,经营棉花、棉纱的组织棉花行、棉纱行,与绢织业者的组织锦联堂决定停止对英贸易,成为导向胜利的巨大推动力。在上述两种斗争场合,都规定了对违反者的制裁办法〔25〕。另外一种是每个街巷的团练组织,在1846 年——1847年组成。如下节所述,这种团练主要是随着“匪”之跳梁,根据官府的指示组成的,具有强烈的保甲性质。最初也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募勇,但后来为了防止“匪徒”、“无赖”的流入,改成原则上从街巷居民、佣人中选挑壮丁。费用也大体上是由各铺户按年凑一个月份的房租,各街巷自筹〔26〕。1849年进行反入城斗争时,广州团练号称10万,参加的团练名称在《夷氛闻记》中有具体记载,主要是这个城市的团练。这些行、街巷的组织中的领导权,在行是操于会董、值理这些行会负责人之手,在街巷则操于绅士、富商之手,由〔书院绅士〕——总办绅士——本约值事——各铺户组成指挥系统〔27〕。
  如上所述,作为抗英斗争组织的团练,在乡村以族、乡相分,在城市以行、街巷相分,虽各不相同,但原则上都是兵民一致,以本地乡民、行民、街民充当壮丁。团练组织的领导权由绅士、富商掌握,是他们率领乡民、街民进行抗英斗争的。

……

四 鸦片战争后的社会矛盾与天地会的造反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对广东的影响,大体上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英国工业品流入导致原有手工业衰退、解体;第二,废除公行和五口通商,使商业途径发生变化;第三,由于鸦片输入和白银流出,银钱比价发生急剧变化(“银贵钱贱”)。
  先说第一个方面——原有手工业的衰退。鸦片战争前,因广州是中国唯一的对欧美开放的贸易港口,广东的商品生产得到发展,差不多可与经济上最先进的江浙地区相匹敌。因此,鸦片战争后受到的打击也极为沉重。我想以棉纺织业为例来考察这种情况。广东是亚热带季风气候,故此,除少数地区(番禹县新滘等)外,不适合栽培棉花;棉花和棉布是通过与特产亚麻的交易从江浙得到的〔55〕。但从18世纪80年代起,以印度棉花的流入飞速增大为契机,广东棉纺织业得到发展,据说是“女布遍于 县市”〔56〕。鸦片战争前夕印度棉花的输入额仅次于走私品鸦片,占第二位〔57〕。这种棉花主要用作广州附近乡村的家庭手工业——粗布生产的原料,广州、佛山等地的手工业工场也使用,其棉织品除广东省内消费外,另一部分与江浙所产、从广州输出的棉布一同定名为“南京布”,主要向美国输出。
  得到如此发展的广东棉纺织业,受打入的英国棉纱、棉布的影响,以19世纪30年代为分界而趋向衰退。这种情况首先表现在输出方面,“南京布”的输出在19世纪30年代初期急剧下降。英国棉纱对广东乡村的影响也在同一时期表现出来。30年代初期,在广州近郊乡村,因洋纱的流入取代了妇女的纺绩工作,发生了试图禁止带洋纱进村的事件〔58〕。鸦片战争后,这种影响更为深刻:“近年洋纱自外国至,质松价贱,末俗趋利,以充土纱,(女红)遂多失业矣”〔59〕。不仅纺纱业,织布业也受到影响,遭到极沉重的打击:“斜文布……女布遍于县市,自西洋以风、火、水、牛运机成布,舶至贱售,女工几停其半”〔60〕。广东棉纺织业后来未能复兴;纺绩业“终未见一台纺绩器具”〔61〕,陷于完全瘫痪的状态;织布业虽从19世纪末起以兴宁、文昌为中心兴起了使用印度棉纱的新土布生产,但这种生产仅在广州附近三水、佛山一带进行,未能广泛发展。广东棉纺织业的这种衰退,对于从事此业的农民、手工业者、特别是被说成“贫者习工技生活”〔62〕的贫民产生了很大影响。广州附近乡民试图阻止洋纱的流入,以及番禺县棉纺织业中心新造在天地会造反时成为造反据点〔63〕等情况,显示出英国棉纱、棉布的流入对乡民的打击何等之大。
  下面简略谈谈五口通商、废除公行所引起的商业途径的变化。根据《南京条约》,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五口开放,广州失去了在对欧贸易中的垄断地位,虽然直到50年代初期贸易量仍居中国首位,但其贸易地位的降低是无法掩盖的,就如有人所说的:“道光时代,英人侵我广州,官吏谋国失宜,割让大屿岛即今香港〔64〕,达成和议。其后船舶集于该岛,且于五口分设商埠,故非运往广东省之货物不来广州”〔65〕。并且,开放五口引起的广州北江韶州江西•湖南,广州西江广西湖南,武夷→广州这些交易途径的衰退,产生出大量的失业者,使统治者也感到忧虑:“江西、广东一带船户、挑夫,向以挑运客货为生;若一旦失业,难保不流为盗贼”〔66〕。鸦片战争后,在西江有“艇匪”活动,在北江线路的要冲清远、英德又发生了大规模的造反行动,如此等等,显示了五口通商引起的商业途径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以上两种情况,使得广东乡村分化出大量的失业者。这些失业者,从处在宗族的结合下的乡村流入其他地区特别是城市,由此就逐渐具有了与族的结合不同的新的性质。在佛山镇等工商业发达的市镇,产生出无法用乡村统治中所看到的宗族的结合来衡量的阶层,如一段记载所说:“向来二三巨族为愚民率,货利惟铸铁,迩来流寓丛杂,商贾充塞,土著射利,并室而居,以取赁值。客胜于主,里巷骈阗,比于城市。佛山之人以为非官不可治也”〔67〕。道光四年(1824年)发生了饥民暴动〔68〕。鸦片战争后,这种状况进一步扩大。地处珠江三角洲外围的四会县,“乾隆、嘉庆以前,俗仍敦朴,……民无越境谋生者。……道光初,俗渐奢靡,富者日贫,贫者愈不可活,遂竞赴佛山、省城以图生计。士人亦多往省镇、南海各乡为宾客”〔69〕。尤其是在鸦片战争后,民众活动的范围扩大,其风俗也由“敦 朴”向“奢靡”变化。从乡村分化出来、为现存宗族的结合所不睬的一类人,也就是在保甲强化过程中受排斥、被称为“烂匪”的人们。他们向天地会去寻求取代族的结合的新纽带:“(举行入会仪式时)香主曰:‘入此会者,父母亲兄弟及今皇帝有难,汝等其肯救之否?’初拜未习事故与良心未尽亡者,则曰:‘吾愿救之。’香主大怒,命斩之,左右求解,乃以刀拍肩击背,然后释之”〔70〕。就这样,他们通过断绝现实社会的父子、同族、君臣关系,而在天地会找到“异姓拜把兄弟”这种模仿性的兄弟关系,参加进去。鸦片战争后,天地会吸收了这些失业者,急速扩大了势力。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在东莞县铁江乡,聚集有约2万人之多的天地会众;在香山县,出现白天公然拜会的情况〔71〕。这样,扩大了势力的天地会,以南京的太平天国、上海的小刀会活动为背景,在1854 年举行造反。
  第三个方面——“银贵钱贱”的问题,是由鸦片流入中国、随之白银外流而引起的。鸦片贩&是这个时期英国对华侵略的特征,而“银贵钱贱”的问题对中国的影响最为深刻。“银贵钱贱”影响的最主要方面是使赋税的实际负担加重。银钱的换算率,1821年每两银换1,267文,1840年为1,644文,1850年急变为2,230文。但是,与此相反,农产品、手工业品的价格却没有发生大的变动〔72〕。在&出产品、缴纳税粮以银或钱折算的过程中,“银贵钱贱”意味着赋税负担实际上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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