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大米女士。对她的家庭出身较其他两位高;请大家注意,她父亲是一位牧师。牧师这个职业大概是那个时代黑人能够达到的最高社会地位。现在很多保守派人士(非贬义)把MLK的成功归功于faith,拜托,前不久FBI还公开过他Fxck白鸡的录音,我在这里不是质疑金牧师的人品,而是要指出,那个时代the color of one's skin mattered。别说黑人,就算在19世纪末,犹太人想进Law school都不可能,进去了也不会让你毕业,毕业了也别想拿到执照,但是当缺口打开以后,1920还是30年代,美国已经有了第一位jewish chief justice。
他耍的政治花枪是他现在很少说他其实是cooprate lawyer,这个行当和一般人心目中的律师形象相差非常大,cooprate lawyer律师给他最大的政治好处是能拉捐款,这也算是这行的基本功。了解这个行当的都知道,只有最好的学生才可能被这些firm雇用,他做过Harvard law review的主编,成绩一定是前几名,大概只有律师这行是学生编辑专业期刊,我还真不知道其他任何行业这么干的。可能因为真执业律师都太专业了,什么都作的律师一定是小律师。
Palin还是谁就敢拿这点敲打他,说他的brags about his legal career,这点找地真是恰到好处,他是有口难辨,所以只有说自己到芝加哥是做community organizer的。其实芝加哥的cooprate law firm待遇一点不比wall street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