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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三鹿事件与血酬定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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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鹿事件与血酬定律(一)   
区区不才






加入时间: 2006/06/20
文章: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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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三鹿事件与血酬定律(一) (482 reads)      时间: 2008-9-28 周日, 下午3:36

作者:区区不才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三鹿事件与血酬定律

我读过吴思先生《潜规则》和《血酬定律》后,有一种醍醐灌顶、恍若再生之感。相信不少人和我有同样的感受。通过这二本书,吴思先生建立起一套分析中国文化和历史的全新方法和理论。方法并不复杂,理论也很容易理解,但可以完美地解释各种社会现象。

根据吴思先生的理论,中国历史基本可以概括为一部农民、官吏和皇帝三者的博弈史。农民生产、官吏掠夺、皇帝基本是冤大头,背后起支配作用的规则是“元规则”——拳头大的说了算,也就是丛林法则。

农民每年向皇帝缴纳皇粮,实际上是一种赎金,是暴力的收益,吴思先生称其为 “法酬”,是“血酬”的高级形式。整个官吏集团是皇帝的代理人,替皇帝本人征集“法酬”。矛盾的焦点在于,“血酬”也好、“法酬”也好,其收取的过程并不是以自愿为前提的,更没有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原则;暴力的拥有者的利益取向总是使赎金越来越高,农民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各个历史时期,农民正常缴纳皇粮,比例在其年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官吏额外收取的部分称为“陋规”。农民、官吏和皇帝三者之间的博弈就是围绕“陋规”进行的。这个“陋规”,由于不容于法理道德,在正史典籍中难窥其真实面目;但无时无刻不存在、无孔无隙不容身,所以吴思先生称其为“潜规则”。

(待续)

作者:区区不才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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