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faith and rationality应当是“信仰和理性”对应词。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关于真理的来源的认知过程,都是思维的结果,更不是前者为情绪,后者为思维。思维对于人来说形式都是相同的,不外乎归类分析推理这一套。但如何才能达到真理,思维的结果却有两种认识。对于信仰来说,真理是自在的,取决于个人的选择,不是逻辑推理(即通常所说的reason)可以达到的。(所以有的时候reason就被译成了“理性”。)而对于理性来说,只有逻辑推理能够得出的结论才能被认为是真理。亚理斯多德坚持的就是这个,是希腊人认为仅仅依靠思维就能解决真理问题的想法的基础。这两者的分别对于一般的情况似乎不是个太大的问题。例如人们对婚姻的态度,有人认为是不可少的,有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完全不是一个可以辩论清楚的问题,人们对此(即不同的选择,belief)并不觉得是个非要弄明白的问题。问题牵涉到了人的根本利益时,如世界该由谁来统治,最后的裁判权在谁的手里,正义的标准是神马,等等,人就会有没完没了的争论。这个现象在宗教问题上最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