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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到舞台的一点旧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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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到舞台的一点旧帖。
和尚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7/07/15
文章: 374
经验值: 14321
标题:
芦笛到舞台的一点旧帖。
(174 reads)
时间:
2008-7-27 周日, 下午5:37
作者:
和尚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爷打上门来了,笑看LL如何应对
作者:芦笛 2005-08-15 17:47:43 [Reads:7] 返回共舞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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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打上门来了,笑看LL如何应对
尔等下三滥,拿手的就是打裁判,没本事没智力没胆量和大爷打个水落石出,居然下滥到诬蔑诽谤网站包庇我,日妇自己无耻分身蒙面打人还反咬一嘴,欠揍的呶种鲁肃被我亮出来的N大罪孽多次逼得屎尿一裤裆,走投无路之余竟然有本事煽动暴民侵犯隐私,公开诬蔑诽谤内坛人士用马甲助拳,俩狗男女联手发动组织了网上见所未见的大规模企业隐私泄露案,亏鲁坏水这种下流种子作恩公成了习惯,竟然还以为网站会因为他犯下这种罪孽而感激涕零!
我说流氓们,老爷早就受够了你们的窝囊气,早就想离开那鬼地方,好不受约束痛痛快快地暴打尔等了。你们这么作成全了老爷,老爷我终于解放了,所以我专门在两处摆下擂台,恭候两位流氓光临,不料尔等懦夫只敢躲在这见不得人的去处77嚓嚓,大爷不像尔等喜欢单向骂人的鼠辈,骂来骂去觉得胜之不武,所以特地打上门来,看流氓到底是接还是不接招!
我料定尔等鼠辈无非是下列两种应对方式:要么封了我的名,删了我的帖,要么一拥而上实行群殴,贱骨头们除此之外难道还会有别的办法?在矛盾浆糊不是表演过一次了么?说尔等是LL,这就是尔等low的地方,当然还不算最low之处。
如果尔等鼠辈用茅房浆糊那套对付我,则大爷当然只好撤退。如果要群殴,大爷决不会理睬无来路的ID,只会罩死正主无耻欠日妇和鲁白痴死骂,看俩狗男女到底是上不上阵。
告诉你俩狗男女,本人来此,用的是姑苏慕容家功夫,让尔等栽在自己的下三滥绝技上,
最后非得逼着你们打这儿的流氓裁判
,逼迫他封我的名删我的帖。类似地,凡是谁要出来助拳,老爷一定用尔等的下作功夫,指控他/她是尔等的马甲,请尔等受用一下自己的罪恶发明,嘿嘿。
第四次敦请坛方出来证明我的清白
,好让我和鲁肃迅速到别的论坛去解决这问题
作者:芦笛 2005-08-17 22:04:09 [Reads:7] 返回共舞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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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楼下已经指出了,鲁肃网友在我多次向他声明自己不曾化名骂人之后,还要无理纠缠此事,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
第一,在我多次澄清自己没用化名骂过人后,他居然还要在此纠缠此事,本身就是曲指我用化名骂人。
第二,他无理侵犯我的人权,逼迫我暴露隐私。
第三、在我再次澄清这个莫须有的问题后,他竟然私设法庭,非法逼我发誓。严重侵犯我的人权。
第四、他竟然设立侮辱性条款作为胁迫手段,严重违法乱纪。
第五、因为他蓄意制造的侮辱性局势,逼得我不能采取极端措施捍卫自己的名誉,请本人到过的所有论坛出面披露我的隐私,证明我的清白。在为你的流氓行为付出如此沉重代价后,你还要继续侮辱我是胆小鬼。
有鉴于此,我不能不请坛方出面证实我的清白,以便我能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回击流氓的挑衅侮辱和侵犯,并让流氓受到应有惩罚。我在此授权你们披露我的IP隐私,证明我从未在此坛用化名骂过网友,这是贵坛应尽的法律道德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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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 返回共舞台首页
本坛没有义务提供任何证明给任何网友,除非有法庭传票或者司法当局的介入 RE [118 b] 2005-08-17 22:20:04 [阅读:5] (11308)
好,那就拜托您把我那其他笔名公布出来吧,在此授权,谢谢! 芦笛 [0 b] 2005-08-17 22:21:38 [阅读:5] (11310)
论坛没有义务听你的要求行事 RE [230 b] 2005-08-17 22:38:23 [阅读:5] (11316)
唷和,你诬蔑我使用多马甲倒可以,我要求你出示证据反倒不行,这就是你们的真正的民主 芦笛 [162 b] 2005-08-17 22:45:06 [阅读:5] (11318)
芦笛在本坛使用超过一个马甲 RE [707 b] 2005-08-17 23:03:12 [阅读:6] (11326)
芦笛在本坛使用超过一个马甲
作者:RE 2005-08-17 23:03:12 [Reads:7] 返回共舞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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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应该随意指责芦笛先生使用多马甲在本坛上贴,也不应该介入陆地与鲁肃的争论,但是芦笛非要论坛介入并且要求了四次,没有办法了。
我自己考察了一下技术数据,并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证明芦笛先生使用了多马甲上贴。我对于网络技术的细节所知不多,不能深入调查芦笛先生具体的上网方式,根据其他技术专家的解释,不能根据IP相同就判定是一个人。即便如此,技术数据显示,与芦笛先生上贴的同一IP下,有其他笔名上贴,并且都是近期上贴。
这是根据IP判断做出的不完全判断。
其实任何一位记忆不出现断裂的本坛网友,一周内浏览过本坛内容的网友,在不了解技术数据的情况下,都应该知道芦笛先生另外的马甲是什么,即芦笛使用的除芦笛外的其他马甲。我很奇怪为何芦笛本人却不承认? 一个如此明显的事实他都能否认,我不知道是因为他的愚蠢还是脸皮太厚。
哈哈哈,这老厕真是厕所里呆得傻掉了,被RE这样玩了还那么傻叫
看好戏 [30 b] 2005-08-18 12:04:03 [阅读:5] (11353)
没有任何人怀疑和指责你的清白,是你一直在对别人这么干, 鲁肃 [136 b] 2005-08-17 22:08:42 [阅读:5] (11304)
你哪来的权利拉我作犯法的事?根据你的了不起的“名誉”,这岂不是向众人演示我和你 芦笛 [792 b] 2005-08-17 22:18:39 [阅读:5] (11307)
作者:
和尚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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