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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谈谈中国人(9)…解不开的“正义”情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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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谈谈中国人(9)…解不开的“正义”情节(下)
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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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12/05
文章: 2251
经验值: 71628
标题:
也来谈谈中国人(9)…解不开的“正义”情节(下)
(911 reads)
时间:
2008-7-23 周三, 上午7:21
作者:
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在上一贴里开头说了,人生来的不平等是一个人无法接受却要永远面对的一个严酷的事实。人为解决这个问题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发展出了不同的应对方法。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以下主要几种:
1.承认这种不平等,保障每个人在同一领域的同等机会,鼓励各种人在不同的领域寻求发展;
2.面对这种不平等,力图通过压制人的能力,回归原始,从而在简单的生产力水平上来体现人的平等;
3.认为这种不平等是表面的,实质上是因为能力强者(不总是等同于强势者)总是力图运用自己的天然优势欺压能力弱者,而能力弱者总是受欺压。所以需要改造或消灭能力强者来达到最后的平等;
4.承认这种不平等,认为是不可理解的神的意志,所以人的希望只有在后世而不是现世。
总结起来,现代共和制度基本表现的是第一种应对方法;印度的甘地所代表的是第二种应对方法;共产党以及专制体制代表的是第三种应对方法;而政教合一的国家可以算是第四种应对方法的代表。这种分类并不精确,在实际的运作中,经常可以看见以上几种方式的交替出现。
就中国人来说,我们自古以来就相信“人分九等”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想法不仅是说人生来不平等,而且进一步说人未来成功地机会也是生来不一样的,无可改变的。加上我们有科举取士,最后把可能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一网打尽。从此,即便有人敢挑战人未来成功的机会是否应当平等,这样的人也只会是亡命之徒,高呼“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造反派。而当这样的人一旦成功,便是下一个循环的开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整体上从来就没有结束过被“人生来不平等”的问题的困扰。中西文明冲突在我看来很大程度上就是围绕这个问题,只不过在形式上表现为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冲突而已。中国人在文明冲突中那样钟情上面第三种选择,恐怕正是这个原因。
以愚见,体认生命价值的等同性,个人财产的神圣性是进入现代文明的起始点。要指望尊重程序或依靠理性思维来建立现代社会,必须先要跨过这道坎才行。什么道理?因为私人财产的不可侵犯是设计任何利益分配方案的底线;命价等同是设计约束行为和惩戒制度的底线。这两道底线不能认定,在有关社会利益分配和人的行为制约问题上一旦发生争执,一切就回到了原点,正义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古今中外没有例外。
如果说中国的问题是宪法问题,54年宪法比现在的宪法要好一点吧,可是在54年宪法下发生的违宪行为和现在的违宪行为比较,不管在数量上和程度上都是远远超过今天。其实不管是法律,道德,还是社会习俗,都对人的行为有不同的约束和惩戒功能。但是,这种约束和惩戒如能发挥作用,一定要有基本社会共识(或价值观)为保障。美国宪法几百年没变,但几百年来人的行为的变化倒是天翻地复。道理很容易明白:如果连当法官的人都认为自己家蓄奴是理所当然的事,指望有了宪法便可以清除奴隶制度便是梦想。
老芦说,“范跑跑”是道德问题,杨佳是法律问题,“我强调指出的是,国人把罪犯当成英雄,暴露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当局重视,万不能只是强调公民遵纪守法教育,而是应该从越来越紧张的警民关系中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改革措施缓解社会矛盾”。这个说法的确不错,但中国人的问题是分不清道德和法律吗?政府如果采取软性手段就能解决问题吗?我对此存疑。爆打小偷和杨佳弑警在法律层面上是一回事,国家领导人公然声称“坏人被打活该”和国人把犯罪当英雄也是一回事。当年64发生时,赵紫阳亲自上广场表示理解学生的愿望,恳求学生撤出广场,结果如何?民国政府对民众的专制远比共产党开明,结果还是被共产党推翻了。北洋政府比民国更开明,但还是被国民党推翻了。至于要说敢于反抗的人民,比杨佳更不怕死的人史上多得是,结果哪一次不是一帮人杀人放火重新分配社会财富后往复循环?中国人有太多的“正义”理由来指导自己的言行,从如何批评CNN到决定自己要不要骂人打人杀人。不说别的,就说那些用“杀杀杀…”语言攻击老芦的网人,哪一个不是犯罪行为?哪一个意识到自己是犯罪?哪一个不认为自己代表的是正义?
如今改革开放几十年后,什么才是中国现在的“国情”?我觉得如下的说法最为贴近现实:“中国的社会经济现状包含了过去一千年大部分时期的典型情形,也包括了大部分已知的经济模型, 从破落的公有制到压榨工人血汗的资本主义,从乡村集市的小农业到期货市场的衍生性商品交易都有。政府之内即有奉行史达林主义的公务员,也有史坦福大学商学院的毕业生。当道的政治思潮有市场列宁主义,市场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由上海式的社会主义,从知识的角度言之是驳杂的一团,但却充满了死也不肯放弃权力的铁的意志以及几乎失控的民族主义狂热。”这是彭定康1998年所言。十年过来了,我觉得除了他说的各种成分的比例有变,基本的图景没变,其中国人关于生命财产的意识的变化有多少好像没人研究过。
没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思想的社会,再生产的扩大就没有稳定的基础,就不会出现真正的民间财富积累,形成最终打破人身依附的物质条件;从而也不会产生自由的人身和自由的思想来挑战不平等的社会制度。西方和中国都有过君王专制社会,但西方君王专制社会里发展出了对私有产权的保护,而中国却从来没有。所以中国也就始终是一个人身依附的社会。到了毛共治下,对私有产权的彻底剥夺也就产生了实质上最不平等的,从而也是最彻底的人身依附的社会。正是利用了这样的条件,共产党才可能在中国搞那种史无前例的大倒退,才会有那种人人自危的大恐惧。
比较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经济腾飞,中国的特点是在公有制的条件下搞资本主义,即彭定康所说的“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秦晖说的“中国的低人权优势”自所以可以发生,正是因为国家控制了全部资源。虽然中国人现在比过去富了很多,但全中国人加在一起拥有的财富和政府相比,恐怕还是鸡毛蒜皮之数。就说土地,至少在理论和没有一个个人拥有一寸土地。再过20年,有很大数量的中国人买下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就到期了。届时那些土地该如何办?重新开始向政府交纳土地租用金?其他转型的前苏东国家基本都解决了私有制问题,都早已开始积累私人财富,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可真正解决制度上的正义问题。而在中国,这个问题根本就还没有触及到。(中国去年倒颁布了《物权法》,这样一来政府手上的财富就有了权力和法律的双重保护了。)换句话说,中国人的“正义”情节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解不开的,不知道哪天才会被触及到的一个“魔结”。
总之,不知道尊重生命,不知道保护私有财产的社会,无论其中有多少现代化的物质建设,这个社会就不能算是一个现代社会,甚至它为现代化的努力只会使其更加远离现代人类文明的精神。而在中国,这恐怕是一个从国家领导人到草根百姓共有的问题。
(完)
作者:
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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