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中指是洋人骂人的一种手势,其义相当于 "f**k you" 或 "up yours"。谈到这竖起的中指时要用定冠词,叫 "the finger",若说成 "a finger" 就不对了。由于竖中指的作法极具侮辱性,故谦谦君子切不可为之。有些在海外的中国人,连 "the finger" 的含义都不懂就乱竖中指(大概以为其相当于我们的国骂“他妈的”?),这样做,很容易给自己招惹来是非。我的一位朋友全家出门旅游,在一条边远山区的公路上,前面有一辆车突然插进朋友的车道。朋友紧急刹车才没有撞上它,自然很生气,在他加速超过那辆车时,便对那个莽撞的司机行了一个中指礼。这下子坏了。那辆车从此就象追情人一样跟在后面,你快他也快,你慢他也慢。你上哪儿他也上哪儿,从乡间小道一直追上高速公路!这时天快黑了,朋友惊得一头冷汗,老婆孩子吓得直哭。幸亏后边来了一辆警车,命令那追尾者停车,朋友一家才逃出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