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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谎言不攻自破 世人更清楚地认识了其邪恶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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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谎言不攻自破 世人更清楚地认识了其邪恶本性!
百叶窗开
加入时间: 2008/04/09
文章: 129
经验值: 8627
标题:
法轮功的谎言不攻自破 世人更清楚地认识了其邪恶本性!
(164 reads)
时间:
2008-6-19 周四, 下午10:08
作者:
百叶窗开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轮功的谎言不攻自破 世人更清楚地认识了其邪恶本性!
2008年4月30日,法轮功媒体《人民报》又以记者之名刊发了一篇题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再曝新证》的文章。文章中讲述了一名自称是“来自中国江苏省无锡市的证人披露,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得知,在2002年左右,该看守所出现过多起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件”的谎言。
笔者之所以称活摘器官的“新证据”谎言,理由如下:
其一、从“证人”的真实性看,此“新证”的来源,除了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真实之外,证人无名无姓——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东西,不是谎言又是什么。法轮功媒体历来以诡辩具称于世。对出现这样的现象,自有一番解释:“鉴于这位证人的家人还在中国,为了其家人的安全,本文不能透露该证人的姓名。”其实,对法轮功稍有了解的人们对他们的这一做法早已熟知于心。长期以来,法轮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编造谎言。“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器官事件”的那几位证人,不也是无名无姓,“查无此人”么?!
其二、从法律上来看,这个“证人”对中国的现行法律一无所知,而那个自称是记者的“李洁”当然也是“中国法盲”。“证人”自称:“2005年3月至2007年初期间,我被非法关押在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经常给我换号(号就是关押嫌疑犯的房间)。。。。。。2年多的关押期间被换了17个号。在这个期间,在里面关押的时间长的犯人告诉我,在2002年到2003年期间,每个号里面都至少发生过2-3起活摘法轮功学员的事情。”从“证人”关押的地点看,这名“证人”“因抨击中共对言论及媒体”的法轮功违法人员关在“看守所”是属于“行政拘留”。也就是说,这名“证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后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15天。这名“证人”自称关押“2年多”完全是胡说八道。由此推断,那些“在里面关押的时间长的犯人”,更是文章作者编造的谎言。文章称,这些“犯人”从2002年一直关到2007年初,这就是说,这些“犯人”在“看守所”里至少关了四、五年时间,这不是文章作者的胡编乱造又是什么?!
其三、从人数上看,文章编得也是漏洞百出。“这17个号里面都有人给我说活摘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每个号里面都至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2-3次。”这名“证人”虽然说自己所关过的“号里面”都有2-3名法轮功被活摘了器官,但没有说出一个被摘法轮功学员的姓名、地址。而文章的作者更是对这名“证人”所说的“证言”没有进行核实,就以所谓的“新证据”公之于众,可信度何在?!
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之后,一直在编造种种谎言污蔑中国党和中国政府对其进行的所谓“迫害”。然而,他们挖空心思编造出来的谎言经常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难圆其说——就像上面所举的“新证据”。也正如此,法轮功的谎言屡屡不攻自破,同时也让世界更加清楚地认识了其邪恶本性!
作者:
百叶窗开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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