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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告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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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告网友
斑竹16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859
经验值: 263
标题:
再告网友
(398 reads)
时间:
2003-11-06 周四, 下午5:50
作者:
斑竹16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告网友
建站两周年告网友贴出后,有网友批评是“以德治坛”,不符合法治精神。尽管任何法律系统的建立都有其道德基础,“道德与法”的关系一致的时候远比冲突多,为了纠正“德育教授”的形象,兹将基本观点用坛规“言说”如下。
在过去两年里,发生过多次坛规纠纷,陪审团也两次开庭,力求解决坛方和网友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和纠纷都集中在坛方的管理手段是否越界的问题上。我们作为管理人员,想提醒大家注意论坛规则的正面部分,即开宗明义提出的:“本坛欢迎广大网友在理性平等的基础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基本原则是‘话题不限,观点不限’。”
删帖、移帖、封名,都是为了维护良好讨论气氛的消极手段,这些手段仅对承认并尊重正面规则的偶然犯规行为有效,对无视,甚至蓄意挑衅正面规则的履犯行为则是无效的。本坛多次陷入坛规危机,就是因为有些网友无视正面规则,采取“网络超限战”的手法,人为地为斑竹执法制造困难。这些手法,我们都无法根据删移帖封名条款加以制止,对讨论气氛的破坏作用却是明显的。
我们现在特别强调破坏平和讨论气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针对论敌所认同的民族、籍贯、年龄、性别、智力、学历等进行攻击;
2。抓特务,查背景。
关于第一点,无法根据“用任何语言攻击网友个人”的条款加以删除,却违背“理性平等”的正面规则。无庸讳言,这些群体之间的差异很大,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存在敌意。但是我们建立这样一个园地的目的,恰恰是让冲突的群体增进相互了解,因此,必须在原则上承认对方的平等地位,用理性避免一切可能激怒对方的言词。
关于第二点,也无法根据“揭本坛网友真身隐私”的条款加以删除,却违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话题不限,观点不限”的“基本原则”。坛方已多次说明本站是由独立网人投资建立,独立网人上帖支持,斑竹业余义务劳动管理的,不鼓励任何党派、团体、宗教、组织前来宣传其宗旨,更不欢迎在此进行宗派斗争。凡在本站发表的文章,皆视为个人意见的自由表达。即使是特务,不论其受雇于何国何种情报机关,也有权利在这里自由发表言论,不能以“抓特务”的名义加以排斥。
以上几点都与本站之正面规则相冲突,管理团队又缺少消极手段加以控制,请大家自觉维护。谢谢!
作者:
斑竹16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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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版主16删了尹进(VET)冒充版主私定章程和诬我为骗的帖子。
--
马悲鸣
- (264 Byte) 2003-11-06 周四, 下午6:32
(116 reads)
呵呵,马牛二也怕泼皮无赖,那可是些牛二的三好学生呵
--
问您呢
- (0 Byte) 2003-11-06 周四, 下午6:41
(81 reads)
本坛日益兴旺,证明“路线”对头,好
--
问您呢
- (0 Byte) 2003-11-06 周四, 下午6:08
(7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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