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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实证李洪志的发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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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实证李洪志的发迹史   
百叶窗开






加入时间: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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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实证李洪志的发迹史 (200 reads)      时间: 2008-4-16 周三, 下午1:54

作者:百叶窗开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李洪志自1992年创立法轮功以来,已经经历了十六个年头。短短十几年他从一个普通工人摇身一变成为亿万富翁,北京新星出版社发行的一本名为《欺世害人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的书籍,充分披露了李洪志早期在国内的敛财情况。
该书说,李洪志在国内开办培训班,公开出版、发行、销售有关法轮功方面的书籍,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与此同时他们还制作“佛像”、录像、服装、徽章等物品。
据有关部门初步查证,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本人或伙同他人以开办“法轮功”培训班的名义敛财,仅第56期培训班就收取人民币3000000元以上,而且这些收入大部分没有纳税。
据《中国新闻网》等相关网站报道,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上半年,“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骨干姚某主持走私香港版“法轮功”图书在北京销售,初步查实,销售这批图书得款5400000元人民币,汇到了李洪志在境外的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代理人纪烈武提供的帐上。据纪烈武介绍,海外书款全归李洪志。据可靠证据,李洪志在境外银行有巨额存款,涉嫌进行逃税洗钱犯罪活动。
法轮功武汉总站负责人开办的武汉深深集团公司,非法出版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资料,得款8300000元,按其与李洪志签订的合同,除支付李洪志清稿费、校对费等外,还要将总码洋的8%交李洪志。1998年7月前,该公司已先后上交李洪志和“法轮大法研究会”1200000元人民币和10000美元,李洪志未交纳过个人所得税款。
“山东科技文化服务中心”主要出版“法轮功”的音像制品,自1994年6月以来的5年中,“服务中心”营业额为20000000多元,利润8300000余元。该“服务中心”与李洪志约定,李提取其利润的15%,应实得1240000余元,经查实,该“服务中心”已交“法轮大法研究会”700000元,给李洪志本人900000元,并为李洪志购买桑塔纳小轿车一部。李洪志本人所得没有纳税。
  经查证,1994年4月6日,李洪志在吉林省长春市购买住房一幢,价值311000元,根据有关规定,应缴纳契税1870000元,李洪志采取伪造购房合同的手段,隐瞒房产价值1780000元,偷税1070000元。

作者:百叶窗开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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