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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什么是国家利益,兼答老丁与诸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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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朴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6/05/26 文章: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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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朴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张朴:再谈什么是国家利益,兼答老丁与诸网友
老丁、任雯颐对我的短文“在正义的旗帜里,还有国家和多数民族的利益”,很不为然。
老丁质问我:谁,通过什么途径,在什么范围内,为国家利益作出的决定,具有合法性正当性?
任雯颐则空谈什么:中国有其核心国家利益可谈。然而,在对待国民的国内法律和政策制定及执行上,无核心国家利益可言。
我读完的最终感觉是:东拉西扯,言不及义。
虽然我们议论的都是“国家利益”,但你们所说的国家利益,与我所谈的,不一样。
国家的含义是什么?至少有两个:
1] 改朝换代所建立的政权。比如,从大清帝国,到中华民国,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2] 特指一定的地区范围。比如:清王朝确立的国家版图,后来由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当我谈论西藏问题时,我写的文章都是围绕第二个含义进行。你们却有意无意地避开了我要谈的话题。你们的软肋是,不敢涉及我的焦点:领土问题。
我且不谈历史。今天的国际社会都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份。请记住:这个被称作中国的“国家”,是指整个地域。谁要从这个地域上割走一块土地,就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就是非正义的。
再说明白点:虽然你共产党夺取政权,换了新国号。但你如果放弃西藏,你就是卖国党,因为你出卖了“中国”的领土。
这跟制度本身,跟什么党执政,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没有什么关系。
所以我说:中国的国家利益,从根本的意义上,是超越执政党所代表的利益。这难道还需要多说?钓鱼岛在日本人手里,已经很多年。中国的当权者有谁敢宣布这个小岛属于日本人?
所以我说:当藏人寻求独立时,可以以“民族自决”来认定它的正义性。同样,占多数民族的汉人要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也是正义的。
作者:张朴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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