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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的出现动摇了网站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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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治区的出现动摇了网站的法治基础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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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自治区的出现动摇了网站的法治基础
(2704 reads)
时间:
2008-2-29 周五, 上午1:00
作者:
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mmpower昨天宣布,将自治区封杀权限于各区,这在表面上看来是应该的,细思却暴露了网站管理的严重问题,等于为网上流氓公开践踏坛规开了方便之门。
虚怀若谷最近在芦区的猖狂犯罪就最能暴露这一调整的弊端,该氓不到24小时内便连续践踏了以下坛规:
1) 使用多个化名疯狂辱骂多名网友。
2) 使用性语言侮辱网友。
3) 辱骂网友亲属。
4) 使用侮辱网友及其亲属的化名。
5) 短期内连续上贴内容相同的垃圾文字。
这些都是为坛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只要犯了一条就要受到封名处理。这个原则应该适用于网站所有的场合,不管是公共论坛还是自治区都这样,否则坛规就成了笑话,但mmpower把这权限限制在自治区内,这就使得罪犯在严重犯规后只受到部分惩罚,照样可以在网站内其它地方大摇大摆地继续犯规。如此一来还有什么坛规的尊严可言?
例如该氓使用“芦笛的爸爸”的化名侮辱本人,在过去只要此类化名一出现,哪怕贴子没有犯规内容,也会立即遭到永久封名处理,版主02对“条野吉川富”的处理就是先例。其实该人上的贴子内容毫无犯规话语,光是那化名便招来永久封名处理,而如今虚怀若谷使用比那更恶劣的化名侮辱本人之后,却仍然可在网站其他论坛大摇大摆地上贴,甚至可以继续使用该化名,这还谈得上什么法治的严肃性?
在此请允许我提醒大家,过去本人因举报他人犯规被封杀两周,使得我丧失了在芦区上贴的权利,引起网友不满。董事会为此召开会议,讨论自治区版主在公共论坛犯规被封后是否可以保留在辖区内上贴的权利。本人作为董事,投票否决了老狼提出来的动议,理由是自治区乃是网站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自治区版主在内都不能超越于坛规,无论在网站哪个地方犯规都该受到同样的惩罚,否则自治区便成了超越于坛规管理的特殊角落。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对在自治区内犯规者的惩罚,如果在自治区违反坛规受不到在公共论坛犯规一样的惩罚,那就等于鼓励网氓到自治区内疯狂犯罪,更不用说这规定乃是对坛规的赤裸裸的嘲笑与肢解。
但mmpower这么做也有道理:如果不将自治区管理权限与公共论坛分开,就等于号召网上流氓去踊跃申请开设自治区,由此获得控制整个网站的权力。董事会并无拒绝此类申请的理由。但网上流氓一旦获得这种权力,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虚怀若谷已经给大家充分演示过了。
在我看来这两难根本就无法解决,它充分提示,开设自治区的设想不符合国情。为此我建议董事会考虑改变原来的改革设想,关闭所有的自治区,将其并入公共论坛,恢复原来的三个论坛模样。如果诸位不同意,那就请想个高招出来,解决我在此帖中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我看最好把本网站拍卖了算了,大家分钱走人,省得没完没了地操心。
作者:
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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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罚自治区内犯规者的建议
--
鱼丈人
- (58 Byte) 2008-2-29 周五, 上午2:41
(1463 reads)
我也想过此策,问题是,如果要这么做就必须长期保留犯规帖,
--
芦笛
- (126 Byte) 2008-2-29 周五, 上午4:27
(1440 reads)
可以设一专区,
--
鱼丈人
- (43 Byte) 2008-2-29 周五, 上午6:07
(13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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