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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理问题,是我第一个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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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治区法理问题,是我第一个提出来的。
谷子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8/02/27
文章: 36
经验值: 1658
标题:
自治区法理问题,是我第一个提出来的。
(195 reads)
时间:
2008-2-29 周五, 上午8:31
作者:
谷子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自治区”在海船的出现,本就是芦笛为了不受坛规约束,肆意发挥其逃避坛规、践踏坛规、为所欲为的毛共手段而出现的。我早在几个月前,就严重指出,“自治区”的出现,必将给芦笛类小人提供非法僭越的机会,必将严重动摇海船的法制建设,必将使海船越来越衰落,这是我当时早就发帖说明的,众网友都有印象。
可笑的是,现在“芦笛”居然拾起来我的牙慧,也跟着鹦鹉学舌,吵吵“自治区的出现动摇法理基础”了。最早出现的自治区是谁呀?不就是“芦笛”撒泼打滚,一定要窃取一块“自治区”吗?那个时候,“芦笛”怎么不说“自治区的出现动摇法理基础”了?后来不是“芦笛”一再强调”自治区不受任何坛规约束“,”自治区不受法庭管束“等等吗,怎么和“芦笛”现在说的话,左右互博,自打嘴巴呢?这是同一个人的同一张嘴前后说出来的话吗?有这么无耻的”人“吗?
其实,也很简单,芦笛这种网氓只要一项坛规,就是芦笛可以获得特殊保护,不受任何约束,所以坛规发展建制都要绕着芦笛转,可以左右矛盾,只要有利芦笛。请论坛重视芦笛出于私利而前后自相矛盾左右互博的表演。
事实证明,由于芦笛自治区的出现,由于芦笛可以凭借特权损害正义网友的权益,早就动摇了海船的法理基础,已经使得海船越来越衰落,好网友越来越少,好帖子近乎绝迹。
我早在两个月前,就一再严正指出自治区的法理问题。其后,狼站长部分采纳了我的意见,制订了《海船自治区行政法草案》,使得其他网友也能拥有自治区。这样出现了胖鹭鸶网友的贫嘴专区和虚怀若谷网友的幽谷。但这只是治标,不是治本,尽管由于人品的优越,胖网友和谷网友的专区决无趁机违反坛规,损害网友权益的事,办得比非自治区板块更好,但是自治区体制本身漏洞没有堵住,必被芦笛类小人所乘。
最近一例,便是芦笛乘新海船升级的程序漏洞,封禁了虚怀若谷的网名,这件海船有史以来最卑鄙的事件,是海船衰落到极点、小人猖獗到极点的一个标志,请论坛管理层充分重视。
我赞成撤销自治区,恢复论坛建制,这本来就是我最早的意见。但是虚怀若谷网名必须先予恢复,使得本人正常管理幽谷以后,再行协商撤区并坛事宜。
作者:
谷子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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