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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规、法庭规则新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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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坛规、法庭规则新的修改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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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坛规、法庭规则新的修改
(2219 reads)
时间:
2008-2-10 周日, 下午12:42
作者:
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下动议已经海纳百川董事会讨论通过:
修改一: 违反隔离令从必删帖改为酌删帖
修改二:添加一个条款:被封网友在被封期间,其他网友对其进行辱骂,属于必删贴(或酌删帖),斑竹应该进行处理。
修改三:
取消法庭规则里面的这一条:
2)封名案,除下述情况外,可以申述。
(2.1) 被封网友有任一其它网名没被封,不予讨论。
因为跟论坛规则里面的这一条相冲突:
(7)一个笔名被封,导致该网名使用者的其他笔名同时被封。封名期限一般为一周至60天,无限封杀
仅用于瘫痪网站窃取机密的黑客攻击者及淫秽或下流词汇的笔名。 封名期满,只解封常用主
名。被封过网友再注册新笔名,斑竹有权酌情剥夺。
麻烦技术斑竹加到相应的坛规和法庭规则里面去。
大家如果还有哪些对法规的修改建议,欢迎提出。海纳百川从立法、执法到司法都是透明的,而且相互独立,法规一旦订出,就一视同仁,而不是专门针对什么人的。请大家一起监督。
作者:
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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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二已经有明确的定义,这为他老人家立法也太赤裸裸了吧
--
青菜
- (241 Byte) 2008-2-10 周日, 下午2:34
(52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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