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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芦笛最近的跳踉丑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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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怀若谷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7/06/09 文章: 1019
经验值: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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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虚怀若谷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很长时间不来海川论坛了,因为本来好端端的论坛因坛规混乱,被芦笛等少数几个下三滥利用,搞的乌烟瘴气,成了一个垃圾场,自然叫人提不起兴趣来了。
大过年的,不想在网上过多浪费时间码字,只因吃饱了饭,坐下来在网上闲逛,偶尔点击开海川论坛,却无意中看到小丑芦笛的跳踉丑态,实在好看,委实令人忍俊不禁。大概是过年了,芦小丑加倍卖力给大家表演贺年,加人、键盘等几个小丑当配角,丑类们表演的如此卖力,看客不做一点点评,似乎有点对不起这几个精彩表演的小丑,所以抽出十分钟,随便打几个字。
芦小丑霸占公共论坛的分论坛,非法僭越,丑态毕露,众所目睹。“芦笛自治区”的非法性,我早已揭露,大家也看的清楚,无需赘言。不过芦小丑窃据“芦笛自治区”的时候,是和站方有隐含承诺,即其要不断在这里上帖。可是这等无知小丑,肚子里就那点料,勉强撑了一个月,连骂人带转贴,也早已黔驴技穷,干挤也挤不出东西了。所以趁着“芦、昭隔离令”的争端,找台阶下,诡称因所谓“抗议”而不再在海川上帖,这等藏拙之道,倒也不失为聪明的法子。
不过虽然是该小丑为了下台遮丑,自找的被斑竹封名2周,在它这等小肚鸡肠,毕竟对此不甘,所以又弄出所谓“仍然在此作版主,但决不再在海川发文”的“声明”。在后者,是写不出东西的遮羞,在前者,却是非法僭越的非法僭越。既然该芦笛已经决定在“芦笛自治区”不再上帖,该芦笛就更没有理由继续窃据“芦笛自治区”了,若站方在此种情况下,还给该芦笛继续提供非法僭越的“芦笛自治区”,就真叫人不知道说什么了。在芦笛,写不出东西,还要继续非法窃据论坛的一大块资源空间,搞所谓“自治区”撒野,其脸皮之厚,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小人之无耻不足责,论坛对此等丑行还要继续姑息,就有些叫人惊讶了。
前头说了,无论什么“芦、昭隔离令”事件,还是什么“葡萄皮潜入”事件,说穿都不过是芦笛自己为达写不出东西还要霸占“芦笛自治区”的目的的借口而已,所以对这两起事件的是非曲直,本无需多论。这里随便说几句吧,葡萄皮潜入芦区,到底发了什么帖子,我没有看到,不知道,不过即使那是非常下流的帖子(我说的是“即使”),也不足深责。何以故?因为有芦笛非法窃据在先,才有葡萄皮进入发帖在後,所以葡萄皮的发帖,可能在别的情况下是不妥的,唯独发在“芦区”,就非常妥当。这和杀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应该谴责的,而依法剥夺杀了别人的人的生命,却是合理合法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鱼丈人网友说的“海船的斑竹和网友对于捣乱者过分宽容......其实,这样的帖子如发到任何严肃的时政论坛,发帖者都会被封名。如果真想把海船办好,就绝不能容许这样的帖子侮辱老芦和网友。我实在不明白,对这样的捣蛋分子为什么要宽容?和为贵?可惜他不领你的情”,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无论葡萄皮发的帖子是什么,比之芦笛窃据自治区,最多都不过是小恶而已。而发到芦区,以小恶制大恶,倒是值得肯定的,就像以杀人的小恶来制裁元凶巨恶一样,是无可厚非的。芦笛非法封杀网友,以下流的语言侮辱逼走唐好色等网友的行为,比葡萄皮在“芦区”上帖的行为性质恶劣多了,怎不见鱼丈人网友说公道话呢?请有些网友以是非为是非,勿以个人立场转移和淆乱是非。
最后说两句有关网站的闲话。本来这网站不是我的,网站愿意给芦笛非法僭越,撒野捣乱,都是其自由,本人原没有权利和义务多说;反正搞成垃圾场,就留给芦笛、加人等垃圾好了,好人敬而远之就是。不过,本人天生古道热肠,还是出于好意,多说两句在此——
狼站长热心论坛“民主法制建设”和多样化试验,这令人钦佩,但设置“自治区”却是失误。须知,论坛板块设置可以多样化,但论坛坛规必须统一化,“自治区”的危害性,就在于违背了后者。“自治区”的存在根本就是非法僭越,而且必然会被小人所乘,最后对论坛有大害而无益,甚至可能导致论坛瘫痪,根本从头就不应该设立,这个道理我曾对狼站长说过,狼站却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虽然制定了一个《自治区特别行政法草案》,却不过是肯定自治区非法特权已经存在的事实的治标不治本的法案而已。现在,距离《自治区特别行政法草案》又有一段日子了,情况更加清晰了,“芦笛自治区”的危害性是不是更加暴露出来了?我当初的预言是不是更加应验了?
现在论坛简直就是在给芦笛提供特殊保护,而接受了此等特殊保护的芦笛,居然还像个怨妇似的抱怨自己受了“不公平待遇”,小人的无耻嘴脸,总是超出正常人的想像,也当真叫人哑然失笑。
道理很明显,一个论坛,也是一个小社会,总要有一个大家都能玩的下去的游戏规则吧。游戏规则不合理,坛规极度混乱,当然论坛只会日趋衰落,看看网友文集吧,那么多开了文集的网友,都不再来这里了,道理何在,不是清清楚楚吗?
论坛虽然是玩的地方,不承载什么大道理。不过,要是一个论坛小人肆虐,正气不张,也就必然令正经网友望望然而去了。所以,论坛也要讲“正义”。正义,有实质正义,有程序正义,而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实犹在实质正义之上。论坛应该维护论坛的程序正义,也就是论坛的游戏规则。实质正义当然有,但冒犯实质正义,对论坛并不重要。什么是论坛的实质正义?就是发布的帖子的内容,是正义还是邪恶。譬如,芦笛的曲线救共的文字,加人的下流辱骂的文字,[注释1]yoke的人身攻击的文字,彷徨的受共党指使的反法轮功的5毛帖子,都是邪恶的帖子,冒犯了实质正义,但芦笛、加人、yoke、彷徨等辈的发坏帖子的权利都不必被剥夺,因为言论是自由的,什么样的言论都应该容许存在。
什么是论坛的程序正义,就是论坛的游戏规则。实质正义往往难于也不必有一个统一标准,而程序正义则必须标准统一。当前海川的问题就在于标准不统一,芦笛这等小人受到特殊照顾和保护,借助“芦笛自治区”的存在,可以肆意损害其他网友利益,践踏论坛应有的游戏规则。这其实对普通网友没啥,大家有的是玩的地方,尽可把变成垃圾场的地方留给芦、加辈垃圾,对于论坛本身,却大有思考解决的必要。
随便说一下,即使按照论坛给“自治区”专门背书的《海纳百川自治区特别行政法草案》, 这个“芦笛自治区”也该降格甚至撤销了——【第四条:自治区的每周上贴量,如果达到罕见奇谈的60%以上,其链接可以跟海纳百川的其他分坛并列。未能达到这一上贴量者,将统一置放在“自治区”这一链接下。】“芦笛自治区”多长时间周上帖量达不到罕见奇谈的60%以上了?怎么还违反“自治区特别行政法”本身的规定,继续与其他分论坛并列?芦笛自己既然声称不再上帖,今后“芦笛自治区”的上帖量就接近零,只能靠它几个喽罗硬撑着了,莫非站方还要继续允许其存在?“特区”也不能“特”到这个地步吧。
随便写几段如上,下网过节去也。
民国97年阴历正月初一
[注释1]“芦笛的曲线救共的文字,加人的下流辱骂的文字”,这里是互文,为了修辞而这么写,实际是兼指的,即“芦笛、加人的曲线救共的文字和下流辱骂的文字”。
作者:虚怀若谷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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