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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温家宝可不可以下令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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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家宝可不可以下令放人?   
牛乐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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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温家宝可不可以下令放人? (264 reads)      时间: 2003-11-05 周三, 下午8:1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温家宝可不可以下令放人?牛乐吼



杜导彬为湖南公安所抓,尚未立案起诉,公安部归国务院领导,如果属於错抓乱捕,温家宝为何不能下令放人,纠正下级部门的错误和胡作非为?



九一一以后,美国FBI拘留了一大批恐怖嫌疑犯,不审不判,称之为material witness, 国会议员和民众向司法部和总统呼吁放人,司法部长到国会作证说不能放,为什么司法部长有权决定放或不放?难道也是”貌视法庭,践踏法律“了?



如果立案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甚至判刑后,温家宝仍然可以下令放人。中国和美国不太一样,美国的联邦法官由总统任命,上任后不受司法部和联邦行政部门管辖,司法部长可以命令联邦监察官撤诉,但不能命令法庭如何审理,审判以后,总统须以颁布特赦令的方法释放正在服刑而不附假释条件的罪犯。中国呢,法院法官,检察院和律师归谁领导?监狱归谁领导,统统归司法部领导, 司法部归谁领导? 还是温家宝。



就算你狡辩,说法院和检察院形式上不归国务院管辖,那么总要归党的领导吧,温家宝是中央政治局常委,还不能领导法院和检察院?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司法行为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根据“,温家宝是中共常委,政府总理,没有对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的具体领导,如何落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



像司马先生那样,假借法律的名义,对司法部门的首脑一国总理指手划脚,扬言若这么做或不这么做就要如何如何,不仅是对司法的粗暴干涉,更是对政府的威胁和要挟。貌视法庭罪是要判监禁的,把总理告进监牢,目的是瘫痪政府,政府瘫痪了,政权也就被颠覆了。



所以司马老的言论明显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嫌,请狼主席加以“明确制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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