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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税收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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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与民主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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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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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税收与民主 (637 reads)      时间: 2008-1-09 周三, 下午12:03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税收与民主

马悲鸣

我提出了一个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办法推行民主∶用个人所得税金额来限制选举权。

这有一大好处。任何想当官的人都必须亮出税单来证明自己符合标准。其副作用便是该竞选人无法隐瞒私产。既然无法隐瞒私产,贪污便能有效遏止。

现在指责贪污者自己也不干净。比如我指出,刘晓波现在年收入就两三万美元之谱。月入万金,远高于一千六百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他就从来不上个人所得税。

我刚说到税收问题,不锈钢老鼠便指“消费税”。

其实不对!

所谓的“消费税”,正确的说应该是销售税。

税有两种。一种是面值税,买卖双方交换多少面值,政府就按该面值征收某个百分比的税。比如销售税。另一种是盈利税。只征盈利者的税。因为只有卖方才可能盈利,故是完全由卖方纳的税。比如工商税。

盈利税一般消费者是看不见的。工商业者赚了多少钱,他不告诉你。纳税也是政府和业主之间的事。但面值税是按买卖双方交易额(不管是否盈利)征的,故买方能看得见。比如销售税。澳大利亚每包香烟标价十澳元,等你付钱时,店家要受十一元。另一元标明了是税。

尽管如此,面值税也是卖方付的。有人说商家是受国家委托向消费者收税。

这是胡扯。

天下店家全都受国家委托,请问委托证书在哪儿?

既然受了国家委托,自然国家得付委托费。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说店家替政府收税者,谁见过委托书?谁见过佣金?

中国过去的官路是科举加保举。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考场。还有所谓的“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这两种办法的结果就是中国的现实。

搞选举有个技术难题,便是人口太多,无法准确无误地点票。故在中国实行民主的关键是设立各种资格限制条件,大幅度减少选民数量,才能保证选举安全。以中国现有人口估计,把选民资格减少到百分之一、二,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才是能够选举的关键。

那么用什么做限制资格呢?

党员自然希望以党员资格参选。知识分子当然希望用大学毕业资格参选。而这两个资格都与民主选举的精神向悖。全党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如何选举?

大学毕业资格与科举何异?

西方国家由中世纪进入现代民主都走过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度来限制选举权的不二法门。所以中国如果搞民主,首先得厘清个人所得税。

象刘晓波这种无赖,当年蓄意迫使政府开枪,如今又装聋作哑,拒不交纳个人所得税,就不该有选举权!

我以前说过。民主选举的必要条件是失业率低于百分之十。国营企业就业人员低于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有志于中国民主事业的人应该尽快去开自己的私人公司,雇佣失业人员,以便从速减低这两个百分比。

如今我又提出了一个条件,交纳个人所得税。

开办私人企业,雇佣工人的资本家、从国营企业辞职去私营企业就业的工人,这些老老实实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工人和资本家,才是民主社会的中坚。这种人在人口中占到某个足够高的百分比以后,才能开放民主。

郑义、刘晓波、余杰者流越多,中国越不能民主!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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