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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当斑竹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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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当斑竹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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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当斑竹的资格 (868 reads)      时间: 2007-12-08 周六, 上午12:12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坛有坛规,斑竹就是坛规的执行者.就象现实生活中的警察.如果法律很完备,警察又秉公办事.这原本是个很简单的事.但在中国,这就变得不简单了.制定法律的人为自己打小九九.对自己不利时,就把法律扔一边.而法律到了警察手里又成了橡皮筋,要紧要宽全凭个人好恶.即使是海外论坛也是这样.
那么什么样的人够格当斑竹?我认为首先是法律的捍卫者.这个人必须认可这套坛规,并且严格执行.那么符合这一条的人应该是记录清白的人.也就是没有被封过名.
其次,这个人需要比较好的理解能力.因为理解偏差,造成执法错误虽然难免.但犯错误成了习惯就成灾难了.此外,联想能力太强的文学家也不适合.能把小鹰号和草船借箭扯到一起的,将来执法肯定很可怕.
但这些标准都是比较难掌握的.
暂时就写这些.至于斑竹怎样产生,以我对这个论坛的了解,选举肯定不是一个好办法.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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