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民主和自由的关系。人最早认识到的人和人的差别之一恐怕是能力的差别,以及这种差别导致的利益分配上的冲突。当希腊人最早设计民主制度时,其考虑是为了国家的稳定,认为让有关各方参政议政可以减少冲突,并不是认为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结果大民主的失败证明,蠢人的意见站上风时的危害之大。以后罗马的代议制民主虽然有相当长时间的成功,但最后还是走向解体。在这期间,应当看到,人对自己的“人权”的认识也在发展着,首先是统治集团中的人认为自己和集团中的其他人拥有同样的权利(在我看来这是代议制民主的基础之一),然后扩大到与之相关的社会阶层。到了当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都可以拥有可观的私有财产时(即工业革命开始后),对个人权利的认识在人群中得到了迅速的扩展,这时对民主制度的需求除了希腊时期就认识到的稳定社会外,还加入了个人权利应得到认可这样的认识。关于这一点,美国有的政治学者认为,美国的社会实践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美国在人类历史上创造了第一个中产阶级如此庞大的社会(占人口比例60%以上),它保证了美国的宪法的基本概念(宪法的第一句)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即所谓的Rule of the People,有了可以实践的的社会基础,或者说,宪法的概念随着中产阶级的扩大而得到实现。因为当社会的大多数都穷困潦倒时,不可能指望这样素质的大多数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真正的利益所在而理智地实行民主,而没有民主又不能有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正是到了这个时候,民主才真正和自由紧密地联系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