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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消极,你至今的表演已经够丑恶了,奉劝你到此为止,不要彻底毁掉残存的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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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消极,你至今的表演已经够丑恶了,奉劝你到此为止,不要彻底毁掉残存的好印象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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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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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消极,你至今的表演已经够丑恶了,奉劝你到此为止,不要彻底毁掉残存的好印象 (381 reads)      时间: 2007-11-29 周四, 上午7:15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在楼下写了几千字,觉得啰嗦,这里总结一下吧:

第一, 核心问题是,到底你开庭有无法律根据?我认为没有,为此援引了法庭规则。你认为有,那就援引法庭规则驳斥我就行了,犯得上去扯我在论坛里的“地位”,追究我不想开庭,玩弄你的罪恶动机,甚至莫名其妙地扯出与我毫不相干的鲁肃判案的烂事来,说哪条哪款是他加上去的,请问这与当前的争论有何鸟相干?人怎么能这么无品,为了掩盖一个错误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

因此请你不要东拉西扯,回答以下问题:

1)你是根据法庭规则哪款哪条决定受理该案的?

2)你是根据法庭规则哪款哪条决定向陪审员出让法庭规则赋予你的专有(exclusive)的判断某帖是否必删的权力的?

3)你是基于什么考虑把性质不同的帖子捆在一起,让陪审团用简单是/否来投票表决的?

第二,年轻人要面子可以理解,但犯不上为此堕落到处处看见卑鄙阴谋的可悲地步。大家都是蒙面上网,我指出你判案的糊涂当然难堪,但对真实生活毫无影响,犯不上非得曲解对方的意思,把批评者打成小人才能获得心理平衡,装出一幅被欺骗被愚弄的殉道者的悲壮来,这比较让人恶心。所以,请努力学着做个正派人,试图明白我一直在说的话,不要去字里行间找对方的罪恶动机。我之所以要批评你错判,理由早说过无数次了:它暴露了虚拟法庭根本不可行,你不过是我随手挑来的例证而已,并没有什么卑下动机。我过去完全不熟悉随便封名案,是刚才才去法庭里看的。如果原来熟悉的话,我就会举出鲁肃判案来作更有力的例证,证明要找到称职的法官根本就不可能。

我之所以要批评你判案,毫无什么私人动机,并不是如你阴暗想象的那样,是因为你审判结果对我不利。斑竹15一上场,我就知道她是谁。我对此人一点好印象都没有,而且争论双方和我一点鸟相干都没有,我管它谁输谁赢?白让你当了一场法官,你竟然连冲突是怎么引起的,原告是在和谁吵架都一点不知道,要赖到我身上来!我只是看不下去LL们在此坛鼓噪,威逼开法庭,而你也就屈服于暴民压力,违反法规擅自受理,这才说了几句话,倒让你这曲解为那是因为判案结果不合我意!

第三,我对法庭存在的理解已经反复说明过了,这里再重复一下,并不代表董事会,只是我作为普通网友的理解,谁都知道董事长狼协和我在此事上分歧很大,曾经公开论战过。请稍微尊重一点昨前天才发生的事实,若有可能,请努力克制那种把我的“身份”当成七寸捏,并进一步赖到董事会上去的下流冲动。

我觉得,法庭之所以要存在,是为了保障网友们正当发表自己的政见不被斑竹压制的权利,但与此同时,它也要保障正当论者免于骚扰的正当权利。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就是明确规定案件受理范围,现在的法庭规则虽然有漏洞,但我觉得还是体现了这一基本精神。它明确规定只有1000字以上的主帖被删才受理,只有当网人所有网名都被封杀,无法上贴时才受理,这就充分保障了网人发表政见的言论自由不被斑竹无理剥夺,同时又杜绝了别有用心者无端缠讼的可能。就是这些规定在过去防止了RE来此破坏捣乱。我这次之所以要批评你,就是因为你没有屈服于暴民压力(那些人甚至公开违反坛规,在罕见奇谈吵闹此事,并公开侮辱法官,说你是我外甥等等),违反了这法庭精神,使得“满嘴喷泻舔屁股”成了获得法庭背书的合法用语,而这完全是你极度愚蠢地放弃法官职权造成的。

我的意思就是如此简单。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光明正大的想法,说得又如此清楚,还要被你千方百计地歪曲为“董事会开法庭是怕打官司”,我是“选择性执行坛规的网站太上皇”,是判决结果不利于我便横加指责的“小人”,甚至还要影射斑竹02封杀随便是为了包庇我,全然不顾我当时正和随便处于隔离态,而他被封前几乎和所有的人包括你在内都打过架的基本事实。就是他本人也不敢如此诬蔑我。

你这些毫无必要的丑恶表演,让我不胜痛惜:为了网上的虚幻面子,什么话都能说出来,有这个必要么?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从来认为,“有所不为”比“有所为”更重要。当然你可能无法接受我这劝告,我也不强迫你接受,言尽于此,就此别过。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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