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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戒》那令人害怕的真实(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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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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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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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色•戒》那令人害怕的真实(二)
芦笛
保尔之所以拒绝替天行道(或曰替天取宝),乃是因为他忠于初恋。那英武高大者并无类似问题,为何还不奋勇当先接宝呢?上文说的第一种可能(亦即他认为此事太丑恶,不愿以此亵渎心目中的女神)立即就可以排除。如果他真的这么想,那先让面目猥琐者、后让汉奸去糟蹋那女神又还怎么说得过去?因此,看来咱们别无选择,还是只能认定,那男的以这种异乎寻常的自虐和他虐唤起的崇高感与悲壮感,为人生最大的满足。
那女的没有拒绝面目猥琐者,转而要求她的初恋对象为她破瓜,似乎也只能用这种对崇高感的入骨迷恋来解释。她决无可能是出于羞涩,否则也不会自愿去当政治妓女了。所以,看来唯一的解释,还是她把自己当成了奉献于神坛的牺牲,因自己能为一个伟大的事业付出常人无法付出的惨痛代价而无比自豪。
如果这两位角儿真这么想,那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种行为。您说这到底是高尚的还是反常变态的?本人并不想当“犬儒”,勿过人味毕竟尚未彻底丧失,总觉得爱国也好,爱别的伟大事业也好,恐怕都得有个限度,不能是胡平主席提倡的“第一的绝对的正义原则”,弄成个无限的压倒一切的事,以致与正常人性相反。如果某种事业弄到了彻底违背正常人情的地步,那这种事业恐怕只能唾弃,起码没有什么“崇高”可言。古话老把“人情”和“天理”连在一起说,不是毫无道理的。在我看来,人情即天理,天理即人情。
不管怎样,这女的总算从肉体上具备了当政治妓女的资格,可以着手勾引那汉奸了。那汉奸果然也看上了她,一次居然送她回家,可惜到了门口就回去了,让里面跃跃欲试的愤青们失去了下手机会。此后那女的再去找那汉奸,对方却已离开香港到南京去投靠汪精卫了,计划就此流产。
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密谋让那汉奸手下的人察觉了,于是该人便登门讹诈。慌乱之中,高大英武者杀了那讹诈者。众人为此吓得灵魂出窍,于兹作鸟兽散,一个个抱头鼠窜了。
那女的此后辗转到了上海(要么是南京,记不住了),某日那高大英武者又再度出现在她面前。他告诉她,他们当年那些自发的小儿科早被国府特务看在眼里,人家一直在秘密关照他们。他们之所以能顺利逃出香港,就是靠那些专业人士帮助。他现在已经加入了国府特务组织,问那女的愿不愿意再扮演那场不幸中断的色情戏,勾结上那汉奸,让他们有机会把这血债累累的大汉奸干了 。
那女的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同意了,而且还平静地领受了特务组织发给她的氰化钾药丸,同意在被捕时服用。于是一切又重新开始:她“巧遇”汉奸太太,成了人家牌局上的常客,最后干脆搬到那汉奸家里去住。汉奸先生回来时,两人便眉目传情。到最后汉奸先生终于落入圈套,为她筑下了一个秘密香巢,时时在彼欢会。
影片至此,便变成了不厌其详、不厌其长的床上戏,有大量非常真实的A片镜头,让我这无欲不刚的糟老头子看得实在不耐烦,觉得节奏也太拖沓了些,便趁此机会去上厕所(那电影贼长,大概有三个小时吧)。当然这是老朽的无能感慨,如果是年轻人看大概是恨其不长、恨其不详吧,起码我血气方刚时是这样。
散场后我跟请我看电影的朋友说,没必要搞这么多床上戏。他说有必要,否则无以渲染出那女的后来弄假成真的背景来。我想想这家伙说得挺对,那老东西总是对的。那床上戏并非旨在诲淫诲盗的A片,乃是必不可少的情节,砍了那部分内容,整个框架就立不起来了。
我真觉得难以接受的,还是那汉奸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充分显示了性虐待倾向。我没看过张爱玲的原著,想来那小说决无可能有如此详尽的床上描写。不管怎么冷血,张老太太毕竟是个女的,大概没那脸皮写出如此详尽的名堂来。因此这可能是编导的发挥。为什么要这么塑造那汉奸呢?想来人家总有道理。莫非是那女的恰好有被虐狂,歪锅配扁灶,被虐待出感情来了,一如《鹿鼎记》上建成公主因被韦小宝毒打而爱上了他?
不管怎么说,那女的因为那花样繁多的作爱名堂,逐渐弄假成真,从性到爱,因被性虐待而堕入爱河。那男的似乎也爱上了那女的(当然只可能是性爱,并非情爱,否则他后来也不会杀了她了),不断地给那女的送礼物,最后便是送她一只极度名贵的戒指(是宝石还是钻石记不住了)。
下手机会终于盼到了。那天,汉奸准备和那女的一道去珠宝店里看做好的戒指。女的赶快通知了她的战友们。特务们马上在那珠宝店周围布下天罗地网,就等那汉奸踏入罗网。
那汉奸终于来了,可他和女的在商店里相遇时,女的突然动摇了,贴着汉奸的耳朵说了一声:“快逃!”汉奸立刻明白了那警告,顿时大步流星冲出商店,一个鲤鱼打挺就水平飞进了在店外等他的limousine (当然是老式的,并非现在那种巨长的车),一边喝令司机:“快开车!”车子立刻绝尘而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猎手们出其不意,措手不及,就这么让落了网的汉奸又逃走了。
事情急转直下后,那女的情知自己背叛了她为之献身并吃尽苦头的崇高事业,也背叛了她的初恋情人,背叛了上级领导和战友们。当此之际,她只有死一条路了。如果她此时从容自尽,那按《战国策》、《史记》上那些游侠刺客留下的传统标准,她已经用自己的生命赎去了她的罪孽,既对得起她心爱的情人,又对得起自己的同志,堪称在国仇与私情之中找到了平衡点。当年守大梁城门的侯赢不就是这么做的么?他向信陵君推荐了力士朱亥,让朱亥椎杀拒绝接受虎符的大将晋鄙。因为这么做违反了忠义,所以他便自裁以赎去罪孽,用自己的性命换来了信陵君杀掉晋鄙的道义资格。这就是那阵子古人手里的“司法天平”。
那女的似乎也想到了这完美的解决办法,于是从容地从身上掏出一直藏着的氰化钾药丸来(至于那药丸怎么没在床上运动时被情人发现,尚待看官破解),拿在手上,远望着逝去的豪华轿车,脸上似笑非笑。镜头于此嘎然中断,留给观众一个短暂的悬念。
我只觉如释重负,为那女的作出这个明智决定感到无限欣慰,觉得电影至此也就可以结束了。如果就此结束,那还不失为一个完美的结尾,让人在残忍的现实生活中感到几许安慰,如同阅读《战国策》和《史记》似的。
不料张爱玲的冷血名不虚传,她才不会让故事有个理想结局呢。下一个镜头便是这女的和她的同志们一道被押上刑场,被汉奸如同狗一样地枪毙了。遇难的同志们中当然有那高大英武者,他总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为崇高的事业付出了人能付出的最惨痛的代价。
不用说,那些人被捕,肯定是那女的受不住毒刑拷打招认出来的,而那女的既然会在那儿乖乖被人枪毙,当然是没吃那氰化钾。既然没吃那氰化钾,当然是因为不想死。那她为什么不死呢?只有两个可能原因,一是怕死,二是指望那汉奸会因此看出她的真情来,与她维持性爱关系。
这两个原因到底何者为主,他人无从武断,我猜还是第一个原因压倒一切。的确,绝大多数人都是贪生怕死的,即使知道后来会被人像狗一样地枪毙,能多活一刻都是好的,此所以那女的和她的同志们都没有在被捕时自杀。这种求生本能当然无法用理性解释,可惜这是上帝写在咱们基因里的。说到底,真实的人性并不像大多数文艺作品上描写的那么崇高光明。而张爱玲之所以让人觉得冷血,乃是她毫不留情地告诉你令人胆战心惊的真实人性。
就连那行刑的场景都令人丧气。既没人壮烈地呼喊口号,更没有大义磅礴的演说,那女的满脸漠然,而被她出卖的那些同志包括那高大英武的初恋情人在押过她面前时也表情漠然,甚至没有露出憎恨的表情来。这又是令人不寒而栗的真实——我想,在经过那些匪夷所思的毒刑之后,人大概连生气或壮烈的生理功能都丧失了。感情其实是一种奢侈品,当维持基本生存的能量都不能保证时,感情的物质基础也就不存在了,凡是经过大饥荒的人大概都能明白这一点。
文革地下读书运动中,我最佩服的同学(也是“读友”)老扁一次跟我说,赤裸裸的真理使人害怕,所以必须包上糖衣。张爱玲的拿手好戏,便是专门剥去那糖衣,一如芦某专门拔桩似的。两者都让人觉得活着没多少乐趣,两者都是人类公敌。
(全文完)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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