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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馬謝應對兩岸和平協議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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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馬謝應對兩岸和平協議表態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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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标题:
zt: 馬謝應對兩岸和平協議表態
(538 reads)
时间:
2007-10-17 周三, 下午12:28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道士按: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17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了两岸结束敌对,达成“和平协议”的主张,颇受海内外舆论重视。
转载台湾联合报此篇社论,用意是听听本坛政论家们对胡先生的主张有何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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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路:馬謝應對兩岸和平協議表態
【聯合報╱社論】 2007.10.17
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提出「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的主張,馬英九及謝長廷兩位總統候選人應當對此表達立場。
是否贊成「和平協議」,馬謝必須表態。和平協議,和平是目標,協議是手段。照理說,若要兩岸和平,捨協議無他途;拒絕協議,等若拒絕和平。馬謝除非能在「和平協議」以外,提出能夠達成「協議和平」的其他方法,即似乎不能反對「和平協議」。
胡錦濤給「和平協議」的前提是:「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胡錦濤主政以來,「一個中國」的定義及內涵漸有變化。此次,「胡四點」也收入了十七大報告,開宗明義指出:「一九四九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這不僅是我們的立場,也見之於台灣現有的規定和文件,既然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就不存在所謂大陸和台灣誰併吞誰的問題。」對此可有幾點解讀:一、承認「尚未統一」的「現狀」不是「台獨」,可以接受並維持。二、承認「台灣現有規定和文件」,等於承認「現狀」的法理架構。三、屋頂理論,指「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而不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或「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四、既認定「尚未統一」是可以接受的「現狀」,只要在意識層次接受「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統一」並無急迫性,「不存在誰併吞誰的問題」。
對於北京當局而言,「一個中國」是不可退讓的前提,但「一個中國」的定義與內涵,卻有調整改變的可能性(在主觀上)及必要性(在客觀上)。然而,對台灣而言,「一個中國」則是一個引發強烈歧見的議題;不過,在歧見中亦有共識,那就是無人接受「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至於歧見則分成兩類:一類意見不贊成走台獨路線,並設法努力改變「一個中國」的意涵,例如指「九二共識」為「一中各表」;另一類意見則主張台獨建國,反對任何意涵的「一個中國」,並希望中共最好能永遠堅持「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鐵桿主張,彷彿不如此即無以維持台獨路線的正當性。
所以,在台灣過去的藍綠辯論中,「一個中國」與「台獨」遂形成「非彼即此」的困局。其實,應當有第三條路可走,那就是設法軟化(不是極化)、好化(不是惡化)「一個中國」的定義;倘若「一個中國」變成「一中各表」的「維持現狀」,不統、不獨、不武,這算不算是可欲、可行的第三條路?
兩岸關係如今已經超越「統一/獨立」的二分法。中共不可能「統一」台灣,除非冒大不韙訴諸武力,而即使以武力奪台,亦不可能治台;相對而言,台灣亦絕無可能「台獨」,否則不會連「台灣國」三字亦進不了《決議文》。那麼,除了「協議和平」,如何達成「和平協議」?
馬謝二人必須對兩岸和平協議表態,且我們不認為二人有否定拒絕的空間。倘若反對「和平協議」,則須說明,究竟是反對「和平」,或是反對「協議」?若反對「協議」,將如何達成「和平」?或者,有人主張「創建台灣國/消滅中華民國/改變現狀」,將較「和平協議」更能創造兩岸和平?
「和平協議」的關鍵是在「台獨/非台獨」,而未必在「統一/非統一」。因為,雙方可在「現狀」下,進行「協議」,建立「和平」。
當然,不可隨北京的音樂起舞;但若不參加舞會,台灣恐怕更無機會選擇自己喜歡的舞曲。近年來,民進黨及國民黨皆不知說過多少次主張兩岸談判,就是希望兩岸未來不向北京片面傾斜;這場球賽遲早都要登場,如今球已到自己場中,不揮拍,豈有贏球的機會?
在「不實統/不真獨/不動武」的「三不現狀」上,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陳水扁曾作此主張),或「兩岸和平穩定發展架構」(胡錦濤語,亦見十七大報告),也許正是兩岸和平雙贏的「第三條路」。然而,捨「和平協議」,無路通此!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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邋遢道士
- (1644 Byte) 2007-10-18 周四, 上午1:01
(1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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