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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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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的用武之地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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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的用武之地 (1542 reads)      时间: 2007-10-11 周四, 下午2:24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的用武之地


芦笛


自“芦笛”网名问世以来,芦笛本身就成了网人的永恒议论话题,但人家议论我可以,我自己也掺和进去,甚至为此大打出手就不成体统了。我历来认为,如何对待大众的议论,本身其实反映了写手的breeding。在这上头,毛共贱族小样儿和正派人家出身的完全是两回事。

6年前,网人易往崇(亦即后来本网站的首席斑竹老虫)首次在《大家论坛》推出他个人排出的海外中文网十大高手名单,胡平是老大,我是老2,老马是老3,思云是老4,职业作家易大旗反倒排在孙山之外。

我一见那名单,立知大祸将至,只好装痴作呆。饶是这样,马悲鸣还是大大地醋了一番,他先是捧出什么包谷来,说那人才是网上第一高手,老虫有眼无珠,“少不更事”,等等,后来干脆就凶相毕露,恩将仇报,趁我和易家军大战时向我发动突然袭击,联合易大旗攻我,打得乌烟瘴气。最后马竟然把我透露给他的隐私贴到网上去,至今那份CV还在流传不绝。

本网站开设后,老虫又在此坛重搞评选10大高手,不过改为网民投票,我根本也就没兴趣关心自己最后排位第几,倒是注意到老马不幸落选了,似乎连前十名都没能进入。老马再度栽进了醋坛子,而且栽得更惨,当然免不得要旧伎重施,不过改吹朱学渊。他梗着脖子和老虫争,说朱才是第一高手。可惜那是网民公投,再争也没用,白让大众尽情取笑了老马一番,让我至今想起来还觉得可乐。

正因为看多了小样儿的表演,所以我一般不看谈论我的文字,生怕自己也变得小家子气十足。不过刚才看见阿随老马跟老战的帖,倒勾起了好奇心,免不得打开老战的主帖看了一番,觉得有趣,说上几句。

首先,窃为阿随和老马两位不值:为了这网上莫须有的所谓名气,值得如此掀翻醋坛子么?我真要是“陈腐激烈”,那还能走到哪儿就把旋风带到哪儿么?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正派人都得承认,芦文就算一钱不值,最起码是intellectually provocative 。阿随说什么他尚未见到我哪篇文章提出过前人不曾反复提到的观点,此说似乎只能暴露你彻底缺乏理解能力,不久前我曾专门写了个提纲,名曰《芦文指要》,里面几乎每句话都是言人之未能言、未敢言。前些天为毛共统治总结的三大硬件、八大软件,似乎也不曾有人如此系统深入地总结过吧?更别说在我之前还从未有人提出“权威逐代递减律”,并指出那就是现代专制制度的死穴,由此决定了共党将来一定会因内讧垮台。阿随不是口口声声事实第一么?怎么连这些铁的事实都视而不见呢?

不客气地说一句,芦某要是不会独立思考,则中国也就没有能独立思考的人了。光是独立思考,其实也没什么稀罕:老马不也能独立思考么?可思考出来的尽是惊天笑话,“减零大定理”不就是永久丰碑么?阿随又如何?离开牛头不对马嘴、千疮百孔的劣等文学比喻,你还能写“政论”么?而就连这中国特有的弱智国症,诸如从不界定讨论概念,使用文学比喻代替逻辑论证等等,都还是芦某首次指出来的。我过去曾不客气地说,本人是将清晰思维清晰写作引入中文政论写作的第一人,这确实是事实,并非无耻自吹。

这当然不是我有什么了不起,而是中国人特别是伪劣知识分子智商太低,以致不但芦某这种庸人能扬名立万,就连马悲鸣这种需要特殊泊车证的同志竟然也能成“高手”,而阿随那些史前寓言小品居然也能大行其道,国情如斯,实在令人悲哀。

我真正想说的话,还是老战引出来的,如果我的理解不错,他的意思似可总结如下:

1、 我这人是个怪物,很难交往,动辄翻脸,为此已成了所谓士林公敌。不过,据说思想家都是这种古怪的人。

前段和魏碑打架,这就是他唯一能祭起来的法宝。其实此话大谬,凡是和我交往过的人都知道,我这人一点都不古怪,通情达理,和蔼可亲:)而且,我并非什么士林公敌,喜欢我的人颇多,许多陌生人对我都非常好,好到无从想象、无法理解的地步。我说这话可是有充分事实根据的,并非信口胡柴。

2、 芦文文字精彩,观点偏颇。

早在7年前魏碑就这么跟我反复说过了,这只能证明你和他一样,没有看懂芦文。其实我的政治观点相当温和保守,应该算是“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将我这种老反革命看成激进分子,如同在黄石公园对着美景沉沉入睡一般,需要的不是一般的功力:)

当然,有的同志产生这种印象也很自然。这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是我在论战时口齿犀利,咄咄逼人,嬉笑怒骂,无所不为。其二是我说的某些大实话实在违反人们从小耳熟能详的神话,乍闻之下当然要让人觉得偏激到无法接受。最典型的就是“民主恩赐”论引来的风暴。“毛泽东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治国白痴”也是这样。记得老战当时实在看不下去,出来劝我,说什么你的价值观有人接受了就行了,犯不上坚持到荒谬的地步。我当场反驳道:我从来不宣扬自己的价值观,只讲事实。“白痴论”有大量的事实论据支持,你若不同意,欢迎一条条驳倒,但不必劝我放弃我认定的事实。那话其实说得很客气,可老战都还受不了,以为我跟他翻脸了,当真好笑,细细。

3、 芦某在这污浊的论坛里打滚,实在是大材小用,浪费生命。

这也是许多人的感觉。6年前,我在《说东道西论坛》混,《美中时报》的主编兼老板冯朝阳剽窃我的文章。我打上门去,他跟我反复说,我在那小论坛混实在是大材小用,要我去他的报纸上作专栏作家,我没有答应。后来老狼的朋友又延请我去《彼岸》作专栏作家。《彼岸》可是高品位中文杂志,人才济济,而且稿酬不菲(当时的行情,现在不知如何了),我当时倒是答应了,可到现在也没给人家写过一行字。

我这里跟诸位说实话吧,我这人天生就是“曳尾泥中”的命,历来觉得“高处不胜寒”,不识抬举,一旦到了稍高处就觉得浑身毛孔都不自在,只有大材小用时才会心安理得。我从来就没把自己看成是作家,所以一旦谁要把我当成作家,我就免不得有种行诈感。只有在丝毫不讲究身份,谁都可以上贴的污浊论坛里,我才会得其所哉,充分发挥出我的才气来,这就是我为何反复引用欧阳修的《咏画眉》:

“百啭千声随意移,
山花红紫树高低。
始知锁向金笼听,
不及林间自在啼。“

这确实是我的心声,我对“自由度”的要求很高,高到只有论坛才能让我觉得舒畅自如。要说我有怪癖,这就是我的怪癖。别人都恨怀才不遇,所得不副己能,我却很怕欺世盗名,尸位素餐,所得超出己能。一般人很难理解这种心理,可惜我偏偏就给生成了这样的人。

4、向国内传播芦文才是我真正该干的事,是我的用武之地。

对此我倒不持异议,不过谈何容易!我虽然在凯迪开了个博客,可不过是选贴旧作而已。真要在那儿写作,我必然要感到受限,束手束脚,绝无可能信手挥洒,畅所欲言。而且,目前网络并未真正取代传统媒体,所著还需印成书籍,才能广为流布,不至于因网站关闭而灰飞烟灭。但这事基本没什么可能,所以看来我能做的就是最后把全集编完了,写成PDF版,放到网上去任人下载。

最后说说我自己的打算。前几天我在睡梦中被魇住了,半醒半睡中,只觉得呼吸极度困难,以为发生了心梗,大限已到(心梗其实一般不会在梦里发作,但我那时睡得稀里糊涂的,没有什么思维能力)。我其实从来没有多少生存欲望,但真要“撒手而去”之时,却突然感到极度不甘心——难道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完了?我还什么事都没能做出来呢!人陈忠实说他写了《白鹿原》,死后有了装入棺材作枕头的书,我垫头的砖头书在哪里?真要蹬腿,也得等到把那砖头书写出来后再蹬不迟吧?

所以,我现在真正准备做的正经事,不是设法在国内网站登陆,写作新文字,而是争取再活上四五年,写出一本可以令我瞑目的书来。但该写什么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我的优势呢?自退休以后,我一直在想这问题,都没想出个答案来,直到几个月前蒙胖鹭鸶点醒,才找到了答案。

那阵子我说我要去研究党史,杨奎松、高华等人能做到的,我又何尝不能?阿胖因摇头道:你用不着去干这些,现有文字已经够了。当年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一出,就此改变了法兰西民族的传统,使得他们不再是那个轻扬浮躁、动辄革命的愤青民族了,芦文也能起到这种作用,云云。

阿胖当然是过誉之词,老托乃是我最心仪的天才之一,我这独眼龙顶多只能在盲人国家里充国王,岂敢生效颦之心?不过他这话倒提醒了我,让我看到了自己应该做的事,那就是拨乱反正,写一本中国的近现代史,就从拳乱写起,一直写到上世纪结束。

毋庸讳言,写出这样一本书来极富意义。中国这段历史基本是国共两党联手捏造的劣等神话,迄无一部真实的断代史,而这段历史时期恰恰是中国发生了亘古未见的历史性巨变、一头扎进了深渊,至今无从自拔的关键转折点。中华民族的所有劣根性在此阶段暴露得最充分,最彻底,最淋漓尽致。因此,客观介绍这段历史,指出每个历史事件的实质,评论历史人物乃至全体知识分子的功过,总结后人应汲取的沉痛教训,应是造福子孙万代的事,这本书如果真的写出来并且写好了,则芦某也就可以瞑目长逝了。

因此,我残生的任务,就是写出这本死后垫头的巨著来,至于写出来后能不能出版,那其实并不重要。反正可以弄到网上去,总会有有心人保留下来的。当初司马迁写《史记》不也就只留下了一份副本么?就那样也没失传不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我就不相信我党能永远一手遮天。《红灯记》上李奶奶不是唱过么:“看你黑地昏天能多久?”就算我如哥伯尼一样,生前看不到心血问世,但根据权威逐代递减律,我孩子总能看到的,说不定还能因滚滚而来的版税而变成千万富翁:)

难题在于真要写出一本经得起千秋万岁考验的史书来,我必须把每个重大历史事件的真实经过都调查得清清楚楚,考证得明明白白,而这就需要大量阅读。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中文图书馆。因此,看来我只能移居到有第一流的中文图书馆的地方去。而这难题几乎无法解决:去大陆政治条件不许可,去港台则无此财力,这无米之炊该怎么煮,我寻思了好几个月也没能想出来,还请有心的网友指点明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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