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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第三黄金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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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三黄金道德律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第三黄金道德律 (582 reads)      时间: 2007-8-23 周四, 下午2:24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全球伦理宣言的作者们提出,道德的两大黄金律是:

1。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根据这些原则,咱们可以讨论伤害他人者的道德。伤害者是否
希望他自己得到人道的对待?如果结论是YES,那么他伤害别
人,便违背了黄金律第二条。如果他不希望得到人道待遇,但
要伤害别人,则违背了黄金律第一条。总之,伤害二字,根本
不要提起,一提,不是违反第一就是第二道德律。

但是,问题来了。法律总要惩罚伤害他人者吧。但是,惩罚也
是一种伤害。这又违反了道德律了。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俺在
此提出第三黄金道德律:

3。适度报复原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合乎道德。

举例来说,谁要伤害你,你伤害他就是合乎道德的。否则,即
无正义可言。法律也没法成立。有了第三原则之后,应该对第
一和第二原则做如下的修改。

1。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除非他不人道对待他人;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己所不欲,要施于人”者除外。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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