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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氏强奸学补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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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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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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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冼氏强奸学补璧
芦笛
八、九年前,马悲鸣首倡 “强奸是强迫作爱”说,某位“不平”先生当即在《多维观点》上发表了《“马氏强奸学”杂议》,诬蔑马家的女眷被强奸。最近冼岩先生又在多维网上以专稿发文,先后写了《被催眠的余英时》和《从“强奸”到“洗脑”》,专在“强奸”上立论,以其为中心概念,把帝国主义侵略简化为个体层面发生的强奸犯罪,将宋儒发明的传统妇女节烈观作为“民族主义”的内涵,并据此雄辩地证明了余英时老是“二奶”、“强奸犯的辩护律师” 、“强奸犯与被强奸者杂交而成的后代”。由此看来,多维网还真是“强奸学”的发祥地。
由是便不禁要想想强奸问题,发现某些国人的强奸观果然与众不同,起码和西方人的不一样。
冼先生为何对强奸感兴趣呢?那是因为在他看来。“同样的行为放到民族层面”不能“具有与个人层面截然不同的道德逻辑”,人们在个人层面不容许强奸,当然在民族层面不能容许侵略,盖民族层面的侵略,其实也就等同于个人层面的强奸。
至于这等式为何能成立,冼先生贵人事忙,没来得及解释。他甚至没有给出个“强奸”的定义。作为“强奸学”的创始人之一,这未免草草。区区不敏,不揣浅陋,想来填补冼先生留下的理论空白。
不需要什么智力便能看出,冼先生的“强奸”乃是广义的,并不专指强迫性行为,指的其实是“强暴(violate)对方自由意志和权利”。帝国主义侵略与强奸的相似之处仅在这一点。除此之外,只有智障或别有用心的同志,才会把反侵略等同于反强奸。
例如日本当年被老美用大炮轰开国门“强奸”了一番后,赶快师夷伎以制夷,反过去先后“强奸”了俄国和英美。若您要以为被强暴的妇女也能这么做,那一定是有病。又如被强奸的妇女自有司法系统主持公道,而国际上您若想找个青天大老爷为您作主,便门儿都没有。远的不用说,伊拉克还摆在那儿呢。
这些重大区别当然决定了不同层面的受害者的应对方式的根本不同,对于被侵略国家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应对,不是道义谴责。这其实就是余老的意思。我实在看不出错在何处。
这当然不是说不该对侵略者作道义谴责,只是说,这不能成了咱们的唯一专业。如果这就是爱国,那么这国未免也太容易爱了,不就是动动嘴皮子骂人么?谁不会?难道还需要痛苦学习,长期训练?
而且,要从道义上谴责,就得先弄清强奸错在哪里。在文明人看来,它错就错在违反他人的人权特别是自由意愿上。同样是性关系,两相情愿就谁也管不着(里弄小脚侦缉队和冼先生除外,他对于“始则被日本统治,继则依附于美国的台湾”颇有微词,似乎“被日本统治”乃是台湾人而不是全体中国人的羞耻,而“依附于美国”也就与卖淫无异)。但若人家不愿意还要“强迫作爱”,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自由意愿和基本人权。所以,性关系只是强奸犯罪的形式,不是其实质。强奸犯罪之所以令现代文明人不能容忍,不是因为它使得受害人丧失贞操,而是因为它严重侵犯了人权,其恶劣程度仅次于谋杀。这就是现代文明人的强奸观。
中国人传统的强奸观可不是这么回事。为社会认可的合法性关系的前提并不是两相情愿,而是不能破坏女性的贞节,而所谓贞节,就是男人对女人垄断性占有权。所以,无视女方自由意愿的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童养媳、纳妾等等都是合法的,但强奸和通奸则绝对不能容忍。那不是因为它们侵犯了女性的基本人权,而是侵犯了物主的垄断权。同样是侵权行为,它与西方的强奸侵犯的权利的性质完全不同,更像偷盗抢劫一类犯罪,只是盗窃的财物更贵重,而且无法赔偿或弥补罢了。这就是为何现代汉语还保留了“偷了谁谁的老婆”的说法。
正因为婚外性关系更类似于偷盗,所以惩罚对象并不限于男方。如果是通奸,则女方就变成了“内贼”,必须处以极刑。如果是强奸,则女方就被全社会合力鼓励自杀,因为宝贵的“贞操”已经失去了,再也无法找回或修复,受害人从此失去存在价值,当然社会的唯一合理希望,就是她能从容自尽。
这就是传统中国人的强奸观,它其实和受害人的人权毫不相干,由此发展出来的贞节观,当然也不是对女性的爱护,而是教导女性必须以性命捍卫未来或现在的主人的垄断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从这儿来的。
这似乎也是冼先生的强奸观,否则无法解释他何以如此痛恨余老的“应付”说,讽刺道:“主要看你怎么应付,应付不好,强行反抗可能送命,至少也要受伤;应付得好,服侍有钱有势的爷们高兴了,说不定还能成为一段佳话,甚至混个二奶什么的当当。”这讽刺的整个道义基础,不就是传统贞节观么?
待我点破这点后,冼先生忙着来修补了,赶快追加解释:
“这不仅关乎历史的真实,而且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何认识自我,如何自我定位,如何把握自己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所谓‘拿来’,必有一个‘拿’的主体,这个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精神意志,不能丧失自我,以西方人的意识为意识,连被侵略欺凌的历史都要否认。”
很高兴冼先生终于看到了“独立精神意志”的基本权利,看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何认识自我”的重要性。
可惜这还是帮不了冼先生的忙,因为问题立刻就来了:中国人几时有过独立精神意志?咱们有的不就是党的精神意志么?如果冼先生指的就是这个,难道我党还需要您的鼓励才能任意行使这“独立精神意志”?人家有的是枪杆子,没您帮忙也能对付。57年和89年人民试图起来极有限地表达独立于我党之外的精神意志,结果如何大家不是有目共睹么?
如果冼先生指的是民族的独立精神意志,那您不是煽动反党么?请问中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是被谁剥夺的?难道不是我党而是帝国主义强盗?
谁都看得出来,冼先生绝对不会是后一个意思。所以,要维持他的“民族主义”,他便别无选择,只能把“强奸”分为两种,用林思云发明的表述方式来说就是“他们的强奸和我们的强奸”,他们亦即帝国主义的强奸才是强奸,我们亦即我党的强奸则是主动作爱。对前者必须满腔怒火,对后者必须无限感激。这才是咱们的“民族主义”的真谛。
明乎此,则不难立即看出冼先生的质问“难道因为乡下姑娘不懂法,有钱大老爷的强奸就无所谓是非对错了吗”中的“有钱大老爷”,乃是专指鬼子,并不包括国产老爷。
所以,哪怕毛泽东的“大跃进”使得全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蒙受了比抗战还严重的损失,哪怕是他强暴全民意志,逼令全民变法易服学俄语,下令“向苏联学习”,尊苏联为“老大哥”,跪求苏联主子派兵帮他打内战并无限期驻兵旅顺港,哪怕他拱手向几乎所有的邻国包括尼泊尔在内都出让了领土,哪怕他发动文革,坚决彻底全部干净地毁灭传统文化遗产,并疯狂迫害一切胆敢接触“封资修黑货”的人,他都是中华民族“独立精神意志”的表现,都是永久的民族英雄。哪怕“乡下姑娘”比“有钱大老爷”更懂法与更守法(例如57年与89年的“姑娘们”),“有钱大老爷”任意强奸都是应该的。
反过来,哪怕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是中国政府对之宣战引出来的应战,根本无从谈什么侵略(姑不说那些违反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律的罪行诸如毁灭他人财产、杀害教士教民乃至驻外使节、围攻使馆区等等),而且有的国家如美国还主动退回了部分赔款,我们也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那些一世纪前发生的事,以免大众的注意力一不小心转移到关乎切身利益的内政上来。就连讲民族恨,您也得小心了,万万不能提到给中国带来史无前例的民族灾难的苏俄帝国主义通过中共在中国发动的代理战争和直接侵略。
由此更衍生出了冼先生独特的“洗脑观”,在他看来,洗脑的本质不是个体的自由意志被政府强暴,个体获得充分信息并作出独立思考的权利被政府剥夺,而是“凡思想被某一种观念或思维定势所左右,看不见与此观念有悖的明显事实,即可称为‘被洗脑’”,哪怕这是人家自由作出的判断也罢,只要“看不见”他诠释界定的“事实”,“即可称为‘被洗脑’”。
一言以蔽之,中国人的自由意志和基本人权只能由本国统治者肆意蹂躏,决不能让外人违反,甚至不允许外人说三道四,这就是咱们“如何认识自我,如何自我定位,如何把握自己与其他国家的关系”的努力方向。
说到底,中国政府的“主权”,其实不过是“任意蹂躏草民的权力”,与国家利益毫不相干。爱国英雄们捍卫的也就是这神圣权力,而这就冼先生为何把宋儒的贞节观用到了民族层面:两者都是捍卫主子对奴隶的垄断权。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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