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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英雄小八路与邱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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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英雄小八路与邱少云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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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英雄小八路与邱少云 (1210 reads)      时间: 2007-8-01 周三, 下午7:1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英雄小八路与邱少云


芦笛


那天在《凯迪》网上逛,看到一篇歌颂志愿军英雄的烂文章。据作者说,那位英雄看到电话线被炸断,没法接起来,于是就用身体接通电路,确保通讯不至于中断,最后被活活电死了,云云。

此文一出,便有无数跟帖,蔚为左帖难得的奇观。

先是有人哂笑道:这编造水平太低,手摇电话的工作电压也就3伏,怎么可能电死人?而且,人体电阻上万欧,3伏电压引起的电流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根本就不可能通话。

接着又有人感叹道:党的宣传工作者也要与时俱进,现在的读者文化程度比过去的高,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了,以后撒谎最好编圆些,不要再闹出这种笑话来。

此后又有人上帖,说一个人用身体代替电话线保持通话算什么?电影《英雄小八路》上那五个孩子,不是手拉手用自己的身体代替电话线么?五个人的电阻串联在电话线路里,人家照样能通话!

到此本来也就可以完了,不料有位悍勇绝伦的同志(网名很有趣,叫“再来三次”)站出来,指责批评者不懂电。据他说,手摇电话的电压是180伏,谁都知道安全电压是36伏,180伏当然能电死人。

于是有人便出来教育这位科盲,告诉他手摇电话就是磁石电话,里面装了个手摇发电机,摇动时发出电流,驱动接收端的电铃作声,但接通后只靠3伏的干电池工作,根本无法通过人体,所以第一不会电死人,第二不可能恢复通话。而且,要电死人,电流必须达到一定数值,致死电流是100毫安左右。如果达不到这电流,即使电压高于36伏也不会死人。电警棍就是高压电,但它并不会电死人。同理,即使是手摇电话在摇动发电期间达到了180伏,那也不会电死人,因为发电机的内阻很高,哪怕是短路电流也达不到致死电流那么高,所以只会让人难受,但并不会致死。

说到如此明白,那“再来三次”就是不懂,还要生命不息冲锋不止。他把欧姆定律搬出来,坚持说电流跟电压成正比,既然手摇电话能达到180伏,当然就可以电死人。而且,人体电阻并非恒定值,在皮肤湿润时电阻就大幅度降低,所以,那位英雄当然可能是被电死的。

此后许多内行试图教育他,但他把欧姆定律“再来了N次”,跟阿随和其他党朋同志一样,来回来去就那两句话。大众最后腻透了,再不理他。他于是得意洋洋地问:怎么都不开口了?是不是你们自己去用手摇电话试,把自己给电死了?连问数声,都没人回答。至此,辩论以左仔大获全胜结束,“再来三次”终于证明我党的宣传就是正确的,反对他的人都个个作法自毙,自己把自己电死了。

愚以为,这个例很有代表性,其实也就是本坛党朋赖以生存甚至赖以“取胜”的秘诀──只知胡搅蛮缠,专讲昏话,水平低下到谁去驳斥谁就跌份的地步。到最后洁身自爱的人都懒得再跟这种浑人罗嗦,当然就只能是他们最后一个住嘴。迄今为止,也只有老芦这没有洁癖的同志喜欢和这些同志打堆,庶几能boost我的自信心:)

其实根本不用讲大学才讲授的克希霍夫定律(又译基尔霍夫定律),甚至也用不着讲高三物理教的“电动势”概念和“全电路欧姆定律”,真正学懂了初三物理的老粗都该知道那“再来三次”错在何处。

他不知道,从欧姆定律(亦即V=IR)中,确实可以得出“电压和电流成正比”的结论,但那前提是输入功率是可变的,随着电压的增加而增加。如果输入功率不变,那电压和电流反而成反比,亦即P=IV。

手摇电话的输出功率当然是限死了的,而且非常之小,因此,若要确保它在发电时的输出电压是180伏,负载的电阻必须是无穷大。如果电阻小,则它的输出电压马上就掉了下来,根本就不可能达到180伏。在这种情况下,计算电流的公式应该是:P/R的平方根,而不是机械套用欧姆定律,根据I=V/R去计算。这本是大众在初三学物理时就该解得烂熟的习题。

现在假定手摇电话确实可以电死人,则它通过人体时,必须产生100毫安的电流。假定那位志愿军浑身浸泡在汗水中,电阻由正常的4-40万欧跌到1000欧(这是极度夸张的理想状态了,实际很难做到),则手摇电话的发电机的输出功率必须是0.1X0.1X1000=10瓦(因为是电阻负载,所以可用瓦表述,不必用伏安)。

稍有点科技常识的人都知道,手摇电话的发电机决无可能发出10瓦的功率来。10瓦扩音器发出的声音就震耳欲聋。如果手摇电话能发出10瓦的输出功率,那么受话方的电铃只怕要震聋了耳朵。

这结论就是,手摇电话机即使处于发电状态,也不可能电死人。当停止摇动发电机后,那干电池就更不可能电死人了。正因为手摇电话不能电死人只能折磨人,它才会变成如今大陆恶警最爱使用的刑具之一。

其实“再来三次”若是真懂点电,也就不至于如此悍勇出丑,而读者也就可以免了那番折磨了。

触过电的人都知道,触电的第一反应是肌肉情不自禁的猛烈收缩,使得肢体立即脱离与电源的接触。此乃生理反应,再学习毛著也无法抑制。就连死人都会有这种反应。某个科学家首次发现神经脉冲其实是电流,就是因为他用电流刺激死青蛙的腿,引起了蛙腿收缩。所以,如果那位英雄用手去接通电话线那一瞬间首长正在摇电话,虽然不至于被电死,但他的手绝对只会被打回来,根本也就不可能捏住线头。无论怎么背诵“下定决心不怕牺牲”都只会如此。等到能捏住线头的时候,也就是首长停止摇话的时候,那时只有3伏的干电池作电源,还怎么个电死人法?

这笑话其实很有代表性,记得前段在网上看过个帖子,质疑邱少云同志被活活烧死的英雄事迹。他说,任何人都不可能默默忍受烈火焚烧,一定会本能地挣扎一番,此乃生理反射,根本就不可能压制。

确实是这么回事,就算邱同志毅力超人,路线觉悟又特别高,他死前总会有丧失神智、失去主观控制能力的一刻吧?难道到了那阵子还不会乱翻乱滚挣扎一番?

因此,假定邱同志的存在不是整个向壁虚构出来的,唯一能成立的解释,就是他在着火之前早就被打死或炸死了,烈火烧的不过是个死人而已。火化死人当然没有烧死一动不动的活人那么感天地泣鬼神。因此,为了党国利益,邱同志当然只能活到被烧死为止。连个死人咽气的时刻我党都有本事任意推后,正应了古人说的“生死人而肉白骨”,您说施行这种法术的神仙还能叫治国白痴么?

这就是我党的白痴宣传,这就是爱党同志的白痴卫党壮举。这两大现象的出现,似乎只彰显了国人平均智力的低下。倘若敝民族若再聪明些,则党宣传也就不会那么轻易地蛊惑人心了。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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