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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是侵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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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是侵略么?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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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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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是侵略么? (1480 reads)      时间: 2007-8-05 周日, 上午10:0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是侵略么?


芦笛


一、引文可能造成的误会


昨天把《答市井理论家冼岩先生》贴在我在《多维》的博客里,刚才去看了一下,有的读者说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是个铁的事实,不论政治立场如何都不能否认。我这才发现我引用的冼先生这段话可能引起了读者误会:

“余先生在他以《到历史中寻找今天中国问题的根源》为标题的所谓‘纵论中国近代史’谈话中,一再强调:1840年以后外国人进来,只是要跟中国做生意,打开中国市场;就象中国的‘丝绸之路’打开了中亚乃至罗马的市场一样。不能说这是侵略,也不能说是欺负中国。主要要看你会不会‘应付’。中国的应付是失败的,人家日本就应付得很好,所以它慢慢站立起来了,不但没有被牺牲,而且变成了列强之一。”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冼先生转述,并非直接引用。我没看过余先生那文章,不知道冼的转述是否忠实。考虑到此人文德很成问题,在后来和我的辩论中又从来没敢使用直接引语,证明余先生确实否认了帝国主义侵略,所以不能排除他断章取义曲解余老原意的可能。敬请冼先生澄清此事,最好遵守起码学术道德,把余的原作贴出来,谢谢!


二、泛论“侵略”


参考英文词典对aggression的解释,似乎可作“侵略”定义如下:

“所谓侵略,就是一个国家在未受到挑衅的情况下,便使用武力或基于武力的威胁手段,违反了另一国家的主权特别是领土主权的行为。”

这里有个重要前提,那就是“未受到挑衅”,换言之,侵略是一种主动行为而非还击。例如纳粹入侵苏联遭到还击,苏军最后攻入德国境内。这当然违反了德国的主权,但那是理所应当的还击。大概就连新纳粹也不敢把这说成是侵略。

以此定义来看中国近现代史,当然就是一部帝国主义侵华史。最典型的就是丧权辱国的鸦片战争和招致民族惨痛牺牲的抗战。在这两个例子中,中国根本没有主动挑衅遑论攻击英国或日本,却遭到了后者毫无理由的侵犯,它们都是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经典范例。

侵略也不必是武装行动。近现代史上给中国造成最大伤害的是俄国/苏联和日本两家帝国主义。日本发动侵略战争,使中国人民遭受了史无前例的惨痛生命财产损失,沙俄帝国主义夺走了中国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苏俄帝国主义则不但支持其走狗中共叛国集团为他们大打代理战争,还迫使中国放弃了外蒙,使中国遭受了最惨重的领土损失。难以思议的是,无论是沙俄还是苏俄,都是不战而夺人之土(中东铁路武装冲突除外)。比起巧取豪夺的毛子来,赤膊上阵的小日本实在不够狡猾。


三、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并非侵略


所谓“入侵”,英文是invasion,乃是个中性词,不含贬义,并不等同于“aggression”,只是对攻入为敌军控制的地域的军事行动的客观描述,勉强相当于“进入”,可以是侵略,也可以不是。例如诺曼底登陆叫作invasion,美国雇佣军在猪湾登陆也是invasion,前者不是而后者是侵略。西方读者能清晰区分两者,但因许多中文词汇含有强烈情绪色彩,所以中国读者难免混为一谈。

我认为,八国联军当然入侵了中国,但并不是侵略,因为人家并不是没有受到挑衅和伤害。清廷不但纵容拳匪烧毁或毁坏外国人的财产诸如教堂、电报线路、铁道等等,杀害传教士,杀害德国公使和日本使馆秘书,对列强主动宣战,甚至派兵包围攻打使馆区,严重违反了国际公法,人家当然要派兵来援救处于生命危险的外交人员,何况清朝还主动向列强宣战,那在人家还击、攻入本国后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对方侵略?

冼先生和其他爱国壮士们当然不能同意此说:

“难道因为乡下姑娘不懂法,有钱大老爷的强奸就无所谓是非对错了吗?”

可惜这种诡辩不但只能哄俗眼,而且还隐含着对中国的侮辱,正是冼先生抨击的“以西方为中心、视其它为蛮夷”。

是人都该知道,无论古今中外,无故杀人都是要承担后果的,“乡下姑娘”再不懂法,杀了人也是要偿命的。莫非冼先生竟然认为具有几千年煌煌文明的传统中国人连这都不懂?难道爱国壮士们竟然连“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古训都没听说过?哪怕是率军南下灭亡南宋的元军统帅伯颜,在被南宋使节文天祥痛骂之后,也不曾恼羞成怒杀了他。何以大清竟然连这起码文明规矩都不懂,而且此前还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为将英国外交使节当成战俘抓起来而吃尽了苦头?

其实清廷也并非“不懂法的乡下姑娘”,为此苦谏而掉了脑袋的忠臣就有好几个。朝廷之所以干出这种丑事来,无非是慈禧误信了端亲王戴漪捏造的列强逼迫她退位的最后通牒,为私利不惜将亿万草民当成孤注一掷而已。若这种祸国罪行也能当成“爱国”,则我看这国不爱也罢。

当然这不是说联军的行为就是完全正当的。尽管中国是咎由自取,但列强的惩罚也太过分了。四亿五千万人民每人赔一两银子,不但远远超过了列强的实际损失,而且明摆着是对全体中国人的放肆侮辱。

好在美国人首先意识到了这点,胡适在《美国退还庚子赔款记》中说:

“……(1908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以国务卿鲁特(Elihu Root)之进言,总统罗期福下令曰:(上略)准此则美国政府除确实费用及一切损失赔偿一十一兆六十五万元零之外,所余十二兆余美金,实为浮数,受之有惭德,应以之退还中国,以全友谊。”

这意思是说,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不是后来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下令,说美国在拳乱中实际损失只是1165万美元,赔款多给了1200万美元,受之有愧,于心不安,应该退回中国。于是便把这钱退还中国,改充中国留美学生的教育费用。这决定我看非常明智,如果把钱还给腐败的中国政府,则不是被官员贪污,就是用去打内战,还不如拿去为中国实实在在办教育。

此后英、日、法三国相继仿效美国榜样,欠德奥两国的钱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就赖掉了。俄国则在十月革命后宣布放弃,但是否兑现诺言,芦某无学,还真不知道(苏俄当时曾宣布废除和中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骗得中国知识分子感激涕零,但后来食言而肥,反倒加紧对中国的侵略),给意大利的赔款下落如何我也不知道,盼识者教之。


四、慈禧、义和团、“逼蒋抗日”的爱国愤青和朱成虎将军才是一脉相承的汉奸


所谓“汉奸”乃是国人最爱用的模糊词汇,如果勉强要下定义,那就是:

“当代许多中国人说的‘汉奸’,就是当国家面临外患时主张老成持重,不要意气用事轻举妄动,或是提倡中外友好,学习外国先进文明,藉此改善国计民生并提升国力的人。”

请问爱国壮士们,诸位日日骂的“汉奸”,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不是,难道还能有别的涵义不成?

我心目中的“汉奸”则是:

“因为私利熏心或目光短浅、智力低下,在国家面临重大外患时哗众取宠,意气用事,以国事为儿戏,以万民为刍狗,由此触发本可避免或延迟的外战,为国家民族带来惨痛牺牲的人。他们和向外国直接出让民族利益、资源、领土的毛泽东之类卖国贼一样,都是汉奸,但祸国方式不一样,为与卖国贼相区分,可称为祸国贼。”

不知诸位爱国壮士对此定义有何话说?就算诸位不同意这些人是汉奸,那也不能不承认这种人就是祸国贼吧?

倘若大家同意这种人确实是祸国贼,那就不能不同意,从慈禧、拳匪,到30年代“逼蒋抗日”的热血愤青,直到今日之朱成虎将军,统统是祸国贼,其共同特点就是哗众取宠,意气用事,以国事为儿戏,以万民为刍狗,由此触发本可避免或延迟的外战,为国家民族带来惨痛牺牲。

这些人中,以朱成虎将军的祸国气魄最大,居然敢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为了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不惜牺牲西安以东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祸国魄力之大,为我华夏有国以来所仅见。所幸迄今他尚是未遂祸国贼。


五、祸国贼是怎样炼成的?


其实那定义已经解释了批量产生祸国贼的机制,那就是“私利熏心或目光短浅、智力低下”,慈禧和朱将军属于私利熏心,拳匪和30年代愤青则属于目光短浅、智力低下。

前者无可纠正,后者倒可治疗。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愤青们目光短浅,智力低下?原因很多,我已经就此写过许多文章了。这次想说的是其中之一,那就是大众不懂逻辑思维,所以轻易为冼岩之类的市井理论家蛊惑。

其实我已经在第一篇文字中点破了,冼先生大义凛然的诡辩,无非是使用文学比喻代替推理论证,这在智者眼中一钱不值,可惜不幸是咱们的国症。

明眼人一望即知,冼先生弹的无非是千年老调,了无新意可言。他和宋儒一样,把国家行为规范和个人行为规范(特别是传统社会的女人行为规范)等同起来,把“侵略”等同于“强奸”。既然两者相同,那被侵略的国家也就只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只有浊气一涌,即时拼死,死得越壮烈,也就越光荣。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换言之,反侵略只是个气节问题,决不能杂有任何利害考虑,否则就是千夫所指的“汉奸”。

余老就是这么当上“二奶”、“强奸犯的辩护律师”、“强奸犯与被强奸者杂交而成的后代”的。他犯下的全部罪行,不过是提醒大众:在这种问题上,利害考虑更重要,真正对国家民族负责的人,不是只图嘴上快活,而是殚精竭虑筹思如何应对,并总结前人的一系列错失,汲取教训,鉴古知今,惩前毖后,这才是最重要也是中国人最缺乏的。

不幸的是,普遍的民智低下使得许多中国人天生倾向于冼岩式廉价煽情,却听不进冷静理智负责的声音,更看不出冼先生所谓“芦笛战风车”的指控,只是逃避文责的无耻诡辩:既然反侵略等於女性反抗强奸,那请问还有可能“师夷技以制夷”么?莫非女性反强奸的方式竟然是去效法强奸犯的性行为?这算是什么弱智笑话?

从大众无法识破冼氏低档煽情诡辩这点来看,21世纪的中国人的普遍民智水平,与上世纪初也差不太多。过了足足一个世纪,咱们的“知识分子”思考国家大事的方式还基本停留在原地。由此看来,拳乱式的暴民祸国悲剧,未必不会在将来以更大规模在神州大地上再度轰轰烈烈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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