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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自负”者并非完全“后果自负”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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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后果自负”者并非完全“后果自负”到底
马悲鸣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后果自负”者并非完全“后果自负”到底
(481 reads)
时间:
2007-7-16 周一, 上午12:29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后果自负”者并非完全“后果自负”到底
马悲鸣
【齐志勇】∶今天是第二次'锯腿'18年
今天又是我最难忘的日子,在89年6,4那场震惊世界'天安门大屠杀'的当时,我在'新华门'对面的胡同口被'戒严部队'冲锋枪扫射中弹数发…当地居民用门板将我抬到'120'抢救,因急救中心伤员众多无从拯治,只好搭乘前来送伤员的民用面包车[内有两名男士头部/胸部中弹]到达宣武医院进行治疗。
由于我被射中的子弹是'开花弹'正如301军医院蒋大夫所说;当时亲手抢救的伤员都是被'达姆弹'炸子儿击伤/亡的。那我所在/所住的医院不是军队医院,而是普通百姓民间[中上等]的医院,这里的医生护士更从未接触/拯治过枪击伤的病人,这可给他们带来了很多困难和麻烦,但是本院的医务人员都是积极地抢救,就因此;在89-64后卫生部评选'平暴'先进中-宣武医院落选。在我出院没钱交纳医药费,被由警察/戒严部队的士兵持枪强行将我拉送到单位,医院大夫在与我单位领导追讨医药费时就说了;我们宣武医院在这次因坦克碾伤/撞伤/枪击伤残[死亡]的共记278人,除了各别毕业大学生无钱缴纳,你们有单位的就得缴纳住院费。
…我的腿被击中/击碎的是左大腿的骨动脉,由于流血过多在迟来抢救15分钟的时间,也就'拜拜了'当年我是刚33岁,民间有句老话;三十三大转弯儿!我这一转一变一等就是18年…!共军到今天都没有一句话承认开枪了,没有一分钱的赔尝,每年到了六四还受到共军的小兄弟警察们的'照顾'软禁,限制一切行动自由。
朋友们!但愿锯腿的事别再发生了!让我们在这'喝血''合邪'小康的步伐中去迎接08奥运吧!!!??
【吴仁华】朋友们,让我们高举着毛一的破旗,揣着邓二摸剩下的石头,戴好江三的表,高喊胡四和谐啦和谐啦的口号,去迎接奥他妈的运吧!
【山民】祝福老齐。
【小乔】唉!老齐珍重!
【胡平】向齐志勇表示诚挚的慰问与敬意。
【马悲鸣】当年锯腿收你钱了吗?
【吴仁华】把你的三条腿全锯了,不收钱,再补你营养费,如何?
【马悲鸣】我又没不服从戒严部队命令,为什么锯我的腿?
【吴仁华】最近没人骂,寂寞得活不下去了?
【马悲鸣】你这是恐吓。有很具体的措施。
齐志勇还是无法回答技术性问题。
第一、中弹时间和地点是否进入政府明言在先的“后果自负”区。
第二、锯腿是否要你付钱了。
如果要你自己付钱了,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后果自负”。如果没要你负钱,政府(包括你们单位)还是没让你后果自负到底。
你当然不会感谢政府的这种负责精神,因为你自己的腿所中的是政府枪口里发射出来的子弹。
可见,尽管政府没让“后果自负”者“后果自负”到底,也是什么好都没买到。
【附录】~~~~~~~~~~~~~~~~~~~~~~~~~
达姆弹的传说
马悲鸣
【按∶明尼苏达大学的张亚来「六四」期间踝部中弹,导致截去一脚。出国后被报导成中达姆弹所致。张亚来声明自己所中乃普通子弹不是达姆弹,而且视力所及,未见有中达姆弹者。此报导一出,立刻遭到愤怒指责∶“你没中达姆弹,并不等于别人也没中。你视力所及范围未见中达姆弹者,不等于视力所见范围之外有中达姆弹者。”我眼见中弹者只因老老实实讲出了事实,便遭没中弹者如此攻击,不禁怒从中来,遂写此文以正视听。】
六四时,甚嚣尘上的传说是共军使用被国际法禁用的达姆弹,即炸子儿,射杀手无寸铁的群众。这消息非常耸人听闻。
达姆弹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狙击兵使用的一种特制子弹,造成变形的是弹头填装的一种特殊金属。而普通弹头里面装的是铅。达姆弹的弹头上有一个缺口,使它在飞行中由于受热不均匀,而产生内部的应力。一旦进入人体,由于骤然冷却,应力大张而变形。
因为达姆弹弹头里装的这种金属异常昂贵;所以达姆弹只能供狙击手使用。狙击手就是潜伏在两军阵地之间,伺机打冷枪的人。他们的射击对象一般是对方的指挥官,坦克的观察镜,当然还有对方的同行。即敌人的狙击手。狙击兵都是神枪手,弹不虚发。只有他们使用达姆弹时才划算。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各种武器突飞猛进地发展,特别是冲锋枪的出现,大大增加了子弹的发射密度,杀伤力倍增。而且由于通信观察设备的进步,指挥官很少再有机会直接暴露在阵地前沿。坦克的观察镜也都用防弹材料制成。狙击兵已经没有什么战场意义了。所以自从国际法庭禁用达姆弹以後,已经没用哪个国家再制造它了。这倒不是因为各国的守法和人道主义,而是因为造价实在太贵,而且没什么实用价值,太不上算了。
笔者刚听到关于共军使用达姆弹射杀群众时,就知道是无稽之谈。达姆弹绝对不可能供冲锋枪手突击扫射之用。而且以中国贵金属资源的贫乏,中共也不大可能制造和生产达姆弹。但笔者一直不便说出这个达姆弹的传说纯属神话。因为不但这个神话传播甚广,而且传媒指明一个明尼苏达大学的留学生回国後在广场被达姆弹击断小腿。如果不是达姆弹,怎能有这么大的威力?
然而,终于在“六四”四周年之後,该留学生张亚来先生亲自出面在《新闻自由导报》上澄清事实。他所中的是普通子弹,不是达姆弹。截肢是因为主动脉被打断,没来得及接上,造成伤口以下肢体缺血坏死,才不得不截肢。并且据他自己所知,没见到过中达姆弹的受难者案例。可见关于达姆弹的传说纯系子虚乌有。
其实关于达姆弹的传说出现以後,不但中共从不辟谣,而且西方传媒也从不质疑此事,可见只要稍微有一点军事常识的人绝不会轻信这种神话。但我们这么多博士、硕士留学生和大小知识分子却对达姆弹的传说深信不疑。可见由中共培养出来的大陆中国知识分子常识的贫乏。靠着这种人来改革治理中国和靠着中共没什么两样,我们还能指望有什么好日子过吗?
【附录】~~~~~~~~~~~~~~~~~~~~~~~~~~
《新闻自由导报》•读者来信
吴仁华先生:
您好!近来读贵报,觉第一版改进颇大,有诸多独家新闻,可喜可贺。
惟第四版显沉闷,《血祭黑河》过长,情节过缓。世说新语文字艰涩,非中文程度五段以上方能不费力读懂。尤令人难以忍受的是马悲鸣文章。斜打官司歪告状,有绍兴师爷或遗少之风。什么军队六•四绝不是用的达姆弹,说此话的人不配领导民运云云,问问他,第一:他是否经历过腥风血雨的“六•四”,第二,用不用达姆弹并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屠杀,如果说有人在海外传闻达姆弹,就断定那些海外民运人士就不会对中国前途有好处这些人不可靠云云,那岂不是与当年共产党在屠杀过後,反复辟谣,天安门广场没死人借以抹杀屠城血证的作法如出一辙吗?此马君要不就是领安全部津贴,要不就是拾了西方後现代主义垃圾,不论什么先骂一通再说。如果第四版言论长期由这种人把持,本人将拒绝订阅贵报。
顺祝
编安!
(希望马悲鸣在六•四五周年时,向读者、向死难烈士教书郑重道歉--又及)
一读者
酒家一粗人,言语鲁莽,见谅
【附录】~~~~~~~~~~~~~~~~~~~~~~~~~~
《新闻自由导报》•读者来信
“六•四”时是否使用“炸子儿”有待调查
“六•四”期间笔者居京,有关中共军队使用“炸子儿”的传言,当时即多有所闻。对此,本人持存疑态度。虽一心想求证,但限于环境条件,至今不敢妄下断言。
就我当时听闻所及,所有与“炸子儿”有关的传言都没有讲是开进中的部队使用“炸子儿”突击扫射。我所听到过的最为具体,也是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种叙述是这样的:在天安门广场附近的一个路口(当时的叙述有具体地址、我记不准确了。好象是长安街东侧人民大会堂附近),在装甲车队通过以前,有一部分学生和群众聚集,准备和平拦阻军队进入。一位手持喇叭的学生负责组织和维持秩序,他正在喊话时突然仰面倒地。周围群众试图扶起他时发现他额间有一小弹孔,面部完好,等扶起後发现他的後脑勺已整个被掀掉。在场有人指称射击来自附近移动的一辆吉普车,上并有军官指挥。由于叙述者不是直接木击,对此叙述我不敢肯定真实性或准确性。但它对我震动极大,使我对“炸子儿”一事不能释怀。
一年多後,我向一位认识的军人询问过关于“炸子儿”的问题。该名军人在“六•四”中参与执行任务,但没有直接开枪杀人。对“六•四”事件他的观点完全站在政府一边。当谈话语涉“六•四”後,气氛即不甚和谐。一阵停顿後我问他:“听说用了开花弹,是真的吗?”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他回答我时的神态和语气。他两眼注视地面,沉默数秒後才说:“主要是怕误伤了群众,开花弹不产生二次杀伤。当时人很多,一般弹头可以穿透人体,尤其是近距离…同样原因,我们那次行动没带手榴弹,只配枪枝。所以您只听说抢了枪,没听说抢了手榴弹吧?”在这最後的问话时他才将双眼移离地面直视我,又强调补充:“主要是怕误伤群众”。当时我头脑中立即的反应是:他竟真以为那儿有“阶级敌人”呢!杀的哪一位不是群众呀?鉴于彼此观点,有关“六•四”的谈话就此打住。
我还曾与一位复员军人谈论过关于“炸子儿”的问题。这位从侦察兵复员的党员干部相信军方使用了“炸子儿”。他向我证实了中共部队一直拥有“炸子儿”的,他本人即打靶、打猎使用过。另外,我还听说在文革中,有的地方执行枪决也用“炸子儿”。“中共也不大可能制造和生产达姆弹”的判断看来是错误的。
因此,我认为关于“炸子儿”的传说,至少还有认真调查的必要。
张亚来先生澄清他的腿伤非为“炸子儿”所致,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否可以由此断定“达姆弹的传说纯属神话”,我认为尚不能轻率论定。“六•四”镇压的“黑匣子”还未砸开,参与镇压的不同部队和兵种,在态度和所做所为上都不相同。许多具体事件的真相,只有在条件成熟时经过全面调查才能慎下结论。
顺便说一句,在最後的调查结果确立以前,无论您是倾向于相信军队曾在一定范围使用过“炸子儿”,还是倾向于认为纯属讹传,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事论事。象马悲鸣先生在《达姆弹的传说》一文(《新闻自由导报》总151期)中流露的那种自以为见识高人一等的态度是不足取的。其结尾段的有关议论,更是离题太远,非常偏颇!
余夫
一九九四年五月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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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運動就是這樣﹐一亂起來﹐挑頭鬧事的就把握不住局面了。
--
偷著樂
- (324 Byte) 2007-7-16 周一, 上午3:17
(251 reads)
所谓萨母弹,有些市民说说解恨罢了.这些人哪有专业知识判断子弹的种类?
--
yoke
- (167 Byte) 2007-7-16 周一, 上午12:54
(17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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