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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刘宾雁却相信了倪育贤的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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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刘宾雁却相信了倪育贤的谎话
正名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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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刘宾雁却相信了倪育贤的谎话
(281 reads)
时间:
2007-5-20 周日, 下午1:4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范似栋文集
刘宾雁是一位观察锐敏、胆识兼备的作家,他敢於打破禁区,揭露现实,干预生活。早在五十年代中,他已发表作品,大胆地揭露了所谓社会主义的阴暗面,尖锐地批判了官僚主义恶习,也因此被戴上「右派份子」的帽子。可以说,跟官僚主义作不懈斗争己构成刘作品的一大特色,或者说业已成为刘人生的光荣传统。所以当倪育贤告诉他的故事时,刘宾雁以为又找到了一个揭露官僚主义的题材。他过於心切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变化,那个变化就是五十年代的中国人还说真话,经过中共年復一年的谎话训练,到了八十年代很多中国人已经不习惯说真话了。
如果中共真的想杀倪,苏振华真有批示,那麼倪应该被关在市级看守所裡, 而不会被关在黄浦区拘留所。上海当局的规定是,凡是政治犯、死刑犯和部分重大刑事犯都关押在市级看守所。倪被关在分局拘留所,说明倪不但不是死刑犯,而且依当时的标準来算,也不是重要政治犯。
善良的刘宾雁却相信了倪育贤的谎话,不但相信而且发出正义的怒吼。刘在《第二种忠诚》那本书中写道:
「倪育贤在牢房中,从各种跡像中觉察到他的最后时刻已经来到……他这时才三十三岁,本来十年前就闯过一回鬼门关了, 这十年有几次死於「四人帮」的屠刀之下,都没有死成,怎麼现在「四人帮」覆灭已近半年了,却要把他送上刑场呢?」「怎麼现在非要把他当成死敌杀掉不可呢?不好理解。」 「为了邓小平的事,「四人帮」连抓也没抓他,你们却要枪毙,说得过去吗?」
倪还告诉刘说,他之所以没被枪毙,是因为他在看守所裡写了一封信给叶剑英,这封信使得上海当局不敢对他下手。这也是倪为刘宾雁这样没坐过牢的人特意编造的情节。如果倪真的写了这样一封信,那麼按看守所的规矩,他的那封信既不会到达叶剑英的手上,也不会到达上海市领导的办公桌上,而是由看守所交给了办案人员,办案人员也不会因此惊动任何一位上级领导。
有些事倪育贤讳莫如深,绝不会告诉任何人,包括刘宾雁。据说他曾在文革初期,参加造反队期间也搞过造反队之间的打砸抢活动;也曾经写过文章,为张春桥、姚文元说好话;七六年,他写信给王秀珍,对邓小平也有不敬的言论。 这一切其实很好理解。那个时代涉及政治的人们都要披上一件时代的外衣,都要打共產党的红旗。倪育贤要解决自己的困难和问题,向当局申诉,必须用当局可以接受甚至喜欢的语彚。这一些都不说明倪育贤的立场和感情,而仅仅说明他的特点:身上的顏色像变色龙一样随著瓌境的改变而改变。
七八年十一月,「天安门事件」得到了中共的平反。《中国青年报》和《人民日报》相继发表文章,称之为伟大的民主运动。十二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誌著邓小平和陈云为代表的元老派基本接管政权。
倪终於转危为安,於七九年一月获释回家。倪以后做的事,一是在家写信向中共中央申诉,要求有关部门安排工作;二是广泛宣扬他的故事,因此也就认识了刘宾雁和人民广场的异议人士。主管政法工作的中共领导彭真对倪的信作了批示后,倪重新回到海运学院,在图书馆裡打杂。
倪的故事不径而走,人们因为憎恶文革和毛泽东的统治,也因为刘宾雁文革后的如日中天的名声,而对倪的故事深信不疑。
倪育贤八六年来到了广州和上海的美国领事馆,谎称他可能会被中共当局再次送进监狱,所以必需到美国去。 美国领事馆的官员马上就相信了他,一个刘宾雁笔下的英雄怎麼可能是个说谎者呢?倪育贤因此到了美国。世界著名的美国大学教授和学者也因为相信刘宾雁而相信了倪育贤。文笔动人的美国女作家石文安(Anne Thurston) 以《中国的奥德赛》(《A Chinese Odyssey》)为题写下了倪的故事。
希腊神话中的奥德赛,是一个长期飘泊,艰苦奋斗的好汉,也是一个足智多谋,带点狡猾的英雄。看来美国人眼光不错,一针见血,倪的性格中的确有奥德赛的成份。但是美国人也可能犯了错误,奥德赛是个旷世英雄,不是一般人,而在中国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执著地上书告状,变著法子推翻冤案的人不计其数。其中很少有人成功,而倪育贤由於他的智慧和勇气成功了。成功了是不是就是英雄?相信如果美国人对他多一点了解,会有新的判断。
倪在美国时总结自己的思想过程时曾说,他「在文革之前,基本上是马克思主义,文革中是主张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在文革后则是反共的。」如果把「反共」改成「不喜欢中共」,或者改成「做一些有利於改善自己处境的事」,可能更符合实际。
后来刘宾雁在美国对我说,「《第二种忠诚》这本书中有关倪的故事大多是他自己说的,有些是不真实的。」正直而又轻信的刘发现上了当,颇有些后悔。
虽然倪的故事中有些不真实,或有些编造,但对於后人来说,谎言也是一种歷史事实,或许更能说明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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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档案资料一)
上 海 海 运 学 院
沪海院人字(79)第271号
关于倪育贤问题的复查结论
倪育贤,男,34岁,上海川沙县人,家庭出身:自由职业,本人成份:学生,原上海海运学院远洋业务专业65级学生,现是川沙县花木五金厂工人。
文化大革命中倪育贤因政治和生活问题受审查,1970年3月经市革委会文教组批准开除学籍。
经复查:
倪育贤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参加的一些活动,尚构不成政治上的错误,但在生活上确有错误,属玩弄女性,一犯再犯,现决定撤销1970年3月开除学籍的处分,重新在行政上给予记过处分,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工作,按70届大学毕业生待遇调正(调正的工资从调正之日起算,以前不补)。
上海海运学院
1979年9月28日
本人签字:本人在生活作风上曾有过错误,但没有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倪育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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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档案资料二)
上 海 海 运 学 院
沪海院人字(83)第265号
关于给倪育贤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倪育贤,男,1942年12月出生,1979年来我院图书馆工作。
经查实,倪育贤于1983年3月17日中午,将基础部教师徐XX同志停放在图书馆楼后边,自行车棚内的一辆自行车(未上锁)偷骑走。当问题暴露后,在组织追查下,才交出这辆自行车。在交待过程中,态度不老实,不是诚恳地知错认错,而是编造假情况,向崂山派出所报假案,欺骗组织,掩盖事实真相。组织上针对他的错误,分别多次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反复讲明政策,才交待了偷自行车的事实和经过情况,并先后作了两次检查,对错误有一定认识,态度有所转变,但尚需进一步端正。据此,为严肃纪律,教 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倪育贤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工资缓调一年(从1982年10月起至1983年9月)。
上海海运学院
1983年10月21日
本人签字:倪育贤
本人同意上述处理,但向崂山派出所报假案事发生在交待过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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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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