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向王小宁先生致敬的决议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向王小宁先生致敬的决议   
刘因全






加入时间: 2005/04/06
文章: 1133

经验值: 44691


文章标题: 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向王小宁先生致敬的决议 (310 reads)      时间: 2007-4-25 周三, 上午8:29

作者:刘因全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向王小宁先生致敬的决议 2007-04-24 17:28:20 [点击:0]
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向优秀的中国社会民主主义者王小宁先生致敬的决议

王小宁先生于2002年9月1日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秘密刑事拘留,2002年9月30日被正式
逮捕。关押至2003年7月25日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秘密进行庭审,同年9月 12
日,王小宁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由于这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处于海外的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党部未能及时获得有关这
一政治迫害的准确消息。 王小宁先生于2001年5月通过互联网与中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刘国凯取得联络,并加
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属于中国社会民主党北京党部成员,并在2002年1月13日的中国社
会民主党第二次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被选为中央委员、并被主席刘国凯提名担任中国
社会民主党理论研究室主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说:“王小宁与境外敌对组织头目中国社会民主党
主席刘国凯密切联系,在<时事政治评论>办刊宗旨中明确提出:‘为在中国实行民主政
治体制,为中国社会民主党在中国上台执政进行宣传工作’。并在该网刊上大量发表、
转载刘国凯攻击、诽谤中国政府的文章。” 判决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的证明证实‘中国社会民主党为敌对组织
,该组织头目为敌对分子’。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工作说明证实:查获王小宁在2001年
7月至2002年2月期间,与境外敌对组织‘中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刘国凯的来往电子邮件
材料共46页。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工作说明证实:2002年在扣押的王小宁个人电脑中发
现其与境外敌对组织‘中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刘国凯的来往电子邮件材料共30页。” 2002年5月,王小宁获悉中国共产党已把中国社会民主党定为境外敌对组织,他与
刘国凯商议,退出中国社会民主党,另以其他方式推进中国的社会民主主义事业。 刘
国凯予以赞成。但是,这并没能使王小宁免遭共产党的政治迫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冗长的刑事判决书最后是这样说的:“本院认为,王小宁通过
撰写、转载文章编辑电子网刊并以电子邮件大量发送的方式,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依
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还与境外敌对组织和个人相勾结,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
依法应予从重惩处。……判决如下:被告人王小宁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
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这个判决是中国共产党扼杀民主、以言治罪、以思想治罪、实行政治迫害的又一典
型事件。王小宁所有的“罪行”都是写文章。而这些文章都是述说事实、阐明道理,从
来没有号召以暴力手段来改变社会现状。作为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他坚持用和平演变
的手段来实现中国的民主转型。可是,尽管王小宁的思想是如此的温和,仍然遭到了中
国共产党严酷的镇压。从王小宁被秘密逮捕和判刑,使我们警觉到,最近几年来许多与
设置在美国的中国社会民主党总部失去联系的中国社会民主党国内党员,很可能都已被
中国共产党秘密逮捕判刑。 王小宁先生是一位极其优秀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他有着厚实的理论基础、深邃的分
析力、洞察力、强烈的正义感、博大的胸襟和济世的献身精神。他为在中国实现社会民
主主义的理想而被中国共产党投入阴森黑牢。王小宁先生的事迹令中国所有的社会民主
主义为之自豪和骄傲。中国社会民主党第二届中央委员会谨作出向王小宁同志学习和致
敬的决议,并对王小宁先生的亲属致以亲切的慰问,号召中国社会民主党全体党员以王
小宁先生为楷模榜样,为在中国实现社会民主主义的伟大目标、瑰丽理想而坚决奋斗。


中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2007年4月23日


作者:刘因全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刘因全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30782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