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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利己主义要不得!----关于枭文《真反儒者,畜生也!》答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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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利己主义要不得!----关于枭文《真反儒者,畜生也!》答客难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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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利己主义要不得!----关于枭文《真反儒者,畜生也!》答客难 (495 reads)      时间: 2007-4-07 周六, 上午7:58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利己主义要不得!----关于枭文《真反儒者,畜生也!》答客难


《道在平常生活中----反儒派批判》)发表后,一片哗然,特别是在有“自由派大营”之称的自由中国论坛,可谓怒潮汹涌,但矛头所指几乎全都是标题,因为本文转贴时,为吸引眼球,在本题外加了个临时性“假标题”:《真反儒者,畜生也!》(又名《反儒,不是糊涂即畜生!》)。

其实临时性“假标题”也没问题。请注意这段枭文:

有些“今世进士”(指当代知识分子)则从自由主义的立场上往后退,沦为极端个人主义乃至利己主义犬奴主义者。如果不仅鼓吹,而且在个人行为中也彻底地反掉了利他精神仁义道德,处处与儒家对着干,那就不成其为人矣。不说别的,谁反掉本文这段“子曰”, 难道不是畜生吗?

虽骂“真反儒者畜生也”,却并非泛泛辱骂,而是对何为“真反儒者”作了颇为严谨的定义,比孟子骂墨子和杨朱“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范围小得多。反掉《论语-学而篇》中这一段:“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就成了“入则不孝,出则不悌,不谨又不信,泛恨众,而远仁,行有余力,则以学赌”,这种人非畜生而何?这不是学术问题,不是如野火君所言是否“允许任何学术门派都有别人不赞同它的权利”的问题,而是最最基本的道德问题。

儒家一些基本原则是反不掉,不论道德还是政治都一样,例如《大学》的“三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如果反过来“大学之道在明恶性、在弃民、在止於至恶。”那么,如红尘子所说,那就真成了畜牲文字了。


唯一“碰”到点儿实质性问题的是自由中国论坛超级版主巴哈君。他批评道:

“真”自由主义也可以称之为个人主义,“极端”也无所谓。关键是个人主义也好极端个人主义也好并非一定要排除个人的“利他”选择,就像集体主义或者“极端”集体主义也常常诉诸于个人之私心以成其小集体之小“公”,并非不是“利己”。这种伦理和逻辑上的讨论不应当替代经验发现。“在个人行为中也彻底地反掉了利他精神仁义道德”是不是个病句呢,难道一个人行为中不自觉地“利他”主观上没有“利他”动机就不是人了?看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来表述自利行为动机的名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商和面包师的仁慈,而是出自他们利己心的打算。
上述所涉问题相当重大,有必要深入阐析一下。

自由主义具有个人安全、公正、个人自由、民主选举等核心规范或价值;自由主义的形上学基础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包含着人的尊严、自由、隐私、平等、自我发展等一系列概念。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本身都没有问题。

但是,很多事物一旦“极端化”往往就会出问题,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也是如此。极端个人主义就滑向了(或等同于)利己主义,就产生了极大的偏差乃至错误(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也是有违自由主义本身的。因为“道德上的自由主义”是由中庸、自制与妥协所表现出来的自由性格或风格)。

利己主义一切以利己为出发点,对所有人类的利他行为都用利已主义和生物自私性去解释,把所有道德良知和民主追求统统纳入利己主义、利益驱动的范畴。不锈钢老鼠的“著名论断”:“利己是主观,利他是客观,利己是本质,利他是派生”,实为对利己主义的最好概括。

其实,利己和利他皆属人的本能,统摄于人性的“本然之善”中(一定程度的私欲与合理合法的利己,是善非恶,只有私欲泛滥过度,利己到了违法悖德损人害世的程度,才是恶。)自由主义也不排除人有利他的本能。“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只把利己视为本能和主观,以利己为主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根源处严重出偏,偏以毫厘差以千里,流蔽不可胜言。

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固然不一定排除个人的“利他”选择,但对利他的动机和行为有相当严重的“抑制”作用。特别是在公益事业方面,利己主义者往往退缩冷漠有余,“利他选择”不足。

一个人主观上没有“利他”动机而行为中不自觉地“利他”,当然不失为好人,但对于公益事业特别是民主事业来说,参与者仅仅停留在“行为中不自觉地利他”的层面,自我要求就太低了点。主观上没有“利他”动机者与主观上有“利他”动机者相比,道德上肯定有差别的,效果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民主自由作为一种特殊的公益事业,是利已利他一体圆融的。但在追求的过程中,往往不利于已乃至有害于已,故特别需要利他主义奉献精神的发扬。片面倡导利己主义,流蔽无穷,遗害多多。

明白了上述道理,就知道“在个人行为中也彻底地反掉了利他精神仁义道德”不是病句了。反掉仁义道德的制约、利他精神的指导,纵容私欲恶性泛滥和利己行为失去约束,其个人行为还能好得了哪儿去?(需要说明的是,因为“人是天生的儒家”,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民主人士,尽管口口声声反儒反道德,其实并非“落实和贯彻”到行为中去,甚至其本人已置身于道德境界而不自知)。

关于集体主义,关于借集体主义之名行利己主义之实等问题,兹话题大,另文再谈。至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名言,有其针对性和适用性。自由主义有文化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哲学上的自由主义、道德上的自由主义等。亚当斯密之言适用于“经济”,但不适用于民主自由的追求过程。谨“剥”亚当斯密之言转赠巴哈和广大同道:

我们每人所需要的民主和自由,不是出自专制、特权阶级的仁慈,而是出自民主志士利他心的发扬。


利他心,是人人皆具的本能,与利已心一起统摄于人性之中。人性的“本然之善” 就是王阳明所说的良知,是法尔如此、自然呈现、“不虑而知”、不假外求的“自然灵昭明觉”的“心之本体”。王阳明说:“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

任何人都是“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的,那种最初的知孝知弟和一瞬间的恻隐,就是良知的发动。只不过利己主义者是有意识地抑制淡化、儒家则要求不断存蓄有意培养这种知孝知弟的良知及恻隐之心,进而推及于他人、及于社会、及于天地万物。

有新儒家将人的精神境界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前两种境界的人是“现在”的人,后两种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理想的人。利己主义以利己为主观为本质,以停留于自然境界功利境界为满足,儒家则要求超越这两种境界,主动、积极、有意识地勉励自己去为民众福址社会利益去做各种事,要求自己所言所行都符合道德的原则,成为道德境界中的人,进而达至“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天地境界。
2007-4-6东海一枭
首发《民主论坛》2007-4-6 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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