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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半吊子总比没吊子要好——读云老关于《物权法》文章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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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半吊子总比没吊子要好——读云老关于《物权法》文章的一点想法   
盖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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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半吊子总比没吊子要好——读云老关于《物权法》文章的一点想法 (850 reads)      时间: 2007-3-20 周二, 下午8:4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要想让在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公有制统治下生存了数十年的诺大中国,私有制一步到位(不半吊子),如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部《物权法》一夜之间完备、公正(不半吊子),如同美国宪法那样更多地体现私有制味道,是不大可能的。

美国保护私人财产的宪法是建立在从无公有制基础上的。就像在一片沃土上栽种一种容易成活的大树。而中国的私有制则象在岩岗瓦砾上破土,《物权法》则象是破土的一颗幼苗,要它像美国私有体制那样完善(不半吊子),象美国宪法那样挺拔(不半吊子),估计可能性极小。

实际上《物权法》已经在挑战《中国宪法》了。而中国体制的变迁就是在一次次对原有制度和法律的动摇和冲击中发生。

云老讲:不伦不类的第三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与第四条平等保护相对,让人不免有自打嘴巴之想。

这大概正是体制内斗争妥协的结果,但不象您讲的是“倒退”。还是那句老话,中国国情不同。象波兰、捷克、匈牙利、南斯拉夫那些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人家从没像中国那样搞过大面积公有制。尤其是波兰,他在五十年代就停止了在农村建立公有制制度,南斯拉夫更不用提。人家的私有制一直在社会主义制度眼皮底下生存。

前苏联这点和中国相似,但在程度上还不及中国。就是这样,前苏联在从公有制到私有制转轨过程中,官商勾结,以及利用权力套购国有资产,同样产生了暴发户和权贵阶层。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前苏联和现中国就是这么个底子。

这么个国情,这么个底子,这么个樊笼,这么个窘境,只要有人愿意或有能力促变,就是好事,中国就有希望。

我早在几年前就对胡平说过:您若真正想对中国政治体制变革发挥您的作用,最好的途径就是打入政治体制内部。如果胡平作为全国人大委员,只要能联系到二十九个人,就可以上交提案。只要您将提案坚持下去,随着中国政治形势和社会形势的变迁,你的提案就会有被表决和通过的可能。如果我没记错,物权法从提出到通过至少经历了十年。

从公有制到开放私有制,直到立法,中国走了半个多世纪里程,结果又回到半个世纪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但也孕育着希望。

“急不可待”,一点没用。就像蚂蚁啃骨头,慢慢来。中国就是这么个国情。非要搞个天翻地覆,不一定是好事,况且至今也没人有那个能耐。

“半吊子私有制”?“半吊子”就半吊子,比“没吊子”要好。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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