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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论“祸从口出”──答陈礼铭先生兼致洪哲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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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论“祸从口出”──答陈礼铭先生兼致洪哲胜先生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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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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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论“祸从口出”──答陈礼铭先生兼致洪哲胜先生 (751 reads)      时间: 2003-10-30 周四, 下午6:24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论“祸从口出”



──答陈礼铭先生兼致洪哲胜先生





芦笛





刚才看见陈先生的文字,觉得我那《阿世》文其实没把话说清楚,不能不来追加两句。



首先谢谢先生的谬赞和理解,我也非常理解并欣赏先生呼吁网上和平的良苦用心。正因为此,对先生那种明显的“拉偏架”的作法,我都理解为出自“春秋责备贤者”的好心。



例如先生举出我的《讨王檄》作例子,却忘记了我在按语中特地说明这种文字和传统檄文一样,不过是艺术化了的流氓叫骂,它和王先生《三训》的区别,只在于作者才气、学识、智商的天差地别,读者并不能因为它写得才气纵横,就以为那是什么好东西。更有趣的是,“老D”竟然把王那三篇《给狗奴才芦笛的训词》跟贴于其后,而先生居然也就看不见那当作辉煌战旗挂出来的尿片子!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先生看得见我恶劣的文风,却对高寒先生长期地、狂热地使用多个化名和下流语言恶毒辱骂网友视而不见;对网上风靡一时的“抓共特”活动也三缄其口。其实老芦早就在《网上无公道》上总结了自己的网络生涯,对自己的劣迹作了检讨,同时也指出:无论蒙受何等屈辱冤枉,我从来没像那些倒共志士那样,堕入文字狱的魔鬼道。



不过这些我都当成是先生对我“期之弥殷,责之弥严”的体现。在此应该谢谢先生对我的从严要求。



其次要谢谢先生对拙文的肯定,特别难得的是先生肯定了我“扫荡”伪民运。不过恕我坦率地说一句,先生其实没有真正看到芦文的价值。“揭露中共罪恶行径”并没有什么稀罕,有个发达的肾上腺就成。老芦引为自豪的是对党文化的全面深刻清算。



不客气地说一句,在我之前没谁作到了这一点,更没如我一般,看出了许多所谓“民运”领袖不过是毛共党文化的衣钵传人,是新时代的毛共,代表着现今中国政治舞台上最黑暗、最反动的势力。其实别说老马师弟,就连润涛阎女士(?)看出来了,老芦和那些人的冲突,源于我对毛共的深仇大恨。



另外一个问题是先生完全不明白网络写作的特点。我在网上写的与政治有关的文字分三类:



第一类是正面立论。例如《人民图腾》、《重释“民主恩赐”论》、《不是英雄是恶人》等。这些文字毫无人身攻击,文风端正,不需任何编辑就可付梓,算是我的立言之作吧。



第二类是驳论,涉及到某个具体论者。远者如《代华莱士答愚夫》,和思云的论战之作,近者如与胡汉四的辩论文字。这些文字略有小疵,常有因写作时情绪激动说出来的讥诮之语。出版前须加编辑删节,把那些屁话去了。



上面两类文字才是老芦指望说服中立读者的立言之作。在这方面,我觉得自己做得很成功。我已经多次说过,上网来我最大的欣慰,就是“豆腐”先生的一个简短跟帖,记得他说,老芦的文章对我反革命思想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从来没想到过此生受到的最大影响,竟然来自于一个网上的蒙面人。正是这种鼓励,使我一直坚持下来,以致“芦笛戒网”成了网上最大笑话。



第三类文字则是先生指出的那些帖子。它们的写作用意,并不是指望说服对方,而是痛暴对方智力上的严重缺陷或道德上的双重标准,让对方难受难受。我把文集删得只剩下这些文字,目的就是为此。尽管如此,除了“讨王檄”那类纯打架帖子完全是垃圾外,如果删去人身攻击部份,其实大部份帖子也有有价值的立言在内。



其实,我何尝又不知道,就是这些帖子最让读者反感。SO WHAT?我就是要让那些清流难受难受。老芦浪费时间干这些无聊事,无非是投入由我党发明、由伪民运领袖发动的“文化战争”而已。那些人上网来根本不是来和你讨论的,是来“占领舆论阵地”,开展诛锄异己的“文化战争”的。指望说服他们,完全是做梦。



而这就是先生的天真处。先生以为可以把“罕见奇谈”化为祥和的讨论园地。这种春梦我也做过,也正是当年我响应狼主号召,发起成立“海纳百川”的动机。该网站的第一份宗旨就是我起草的,特地强调了下重手删骂帖、脏帖。考虑到我的暴烈脾气,我甚至在网站开办之初一度隐身幕后,根本不上坛看帖子,只写立言之作,贴到内坛里,再由某内奸以我的名字贴出。



但两年的实践证明这完全是严重脱离国情民俗的美丽的乌托邦梦想。还不如撕去面具,赤条条地“太空裸奔”,潇洒走一回。先生如不相信,不妨拭目以待,看看“芦笛已除”之后网上是否有宁日。



先生的第二个天真之处,乃是以为“祸从口出”是不懂说话艺术。



其实要论此道,大概没谁比我更精通的了。不锈钢嘴巴以为我和众内奸闹翻是直接得罪了他们,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除了三两我无法容忍的人之外,我对大部份内奸都非常客气,遇事表态说话都非常艺术,既起到了效果,又不伤害他人自尊心。有次内坛纠纷,我叠两个指头说出一番话来,两造都为之倾服。这可不是我瞎吹的事,老内奸都可为此作证。



问题是,许多事,你根本就不能一针见血地说出真相来,而老芦就专干这种扫众人的兴的屁事,最后当然要天怒人怨。



老芦最惹众人痛恨的一件事,就是这刘荻案。其实,本人的亲人系狱几达二十年,从童年时代我就生活在那种绝望的阴影中。我敢说一句:这网上,没谁比我更能理解家属的心态了。正因为如此,良心才逼迫我不能不出来扫众人作秀的兴。



其实我完全明白,是人都有表演欲,名人更是如此。但你表演可以,不能连累到本已倒霉的不幸者头上去。当然,我也明白,许多人确实是出自正义冲动,不是有意作戏。问题是就是有作戏的人,而这不能不让我恶心,非得出来捅破那层窗户纸不可。



又如我那《利害轻于草芥,“原则”重似泰山》(与此文同时贴出),请问那上面又有哪一句话不是大实话,又有哪一句话可以换个方式表达之后,便能让我那老相好胡汉四乖乖接受其中至理,不至于跳到云天外去?他和我闹,难道真是因为该文文风不正?



恕我直言,先生根本不懂人情世故。这世上最不受欢迎的,就是在众人闹得兴兴头头之际,直截了当地说出他们痛恨的真话来。



这刘荻案就是最好说明。众人正在正义冲动之际,内心充满了悲壮激愤崇高感,我这该挨千刀的却出来冷言冷语,说别演戏了,它只能帮倒忙,坑害倒霉蛋。这种廉价演出的唯一效果,除了让你们感受廉价的心理满足之外,便是让中共迁怒于刘小姐。这番难听话一出口,便不想变成“国人皆曰可杀”亦不可得。



其实凡是成年人都知道,别说得罪整个中共,就连个小小典狱,您都得罪不起。哪怕上级发话放人,他都可以顶着不办。这封芦案难道还不能说明这个问题?不但老狼公开表示不同意如此处理,就连两位元老重臣为此退坛抗议都没用,07就是有那本事顶下来,一直到他走了才能解决。就连个这种野鸡场合都还这样,何况是大陆那种黑暗的专制世界?



这些道理,其实戏子们并不是不懂。可恨的是,人家把这当成了炒作自身功名的演出。任何一个真正有天良、有勇气的人,在这种场合都不能不出来捅破那层窗户纸。目的不是想说服别有用心、不可说服的戏子们,而是让众人看清真相,免得糊里糊涂地跟着上当。



老芦成了众矢之的,完全就是这个原因:专说众人痛恨的大实话。我被拥共派百般侮辱,不过是因为我坦率说出了打台湾的灾难后果;被倒共派什么都糟蹋过来,无非是我指出了“良心可以杀人”的残酷真理,而89学运领袖和现在的清流戏子们就是这种“良心杀人犯”。



最后想为您和洪哲胜老先生的争论多句嘴。恕我抛开“说话艺术”,直言相告,我觉得您们(这“您们”已被高寒先生多次outlawed,不过我也说过多次,趁他还没统治中国,我必须分秒必争,见缝插针,把这句非法称呼用滥用穿帮),两位无非是鸡同鸭讲,毫无意思。这种争论之所以发生,无非是不懂换位思考所致。



老洪(我跟洪老先生算熟朋友了,应该可以不讲说话艺术,直接作此称呼吧)对蒋家父子备极痛恨,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



第一,他从未受过中共荼毒,根本不知道极权社会和威权社会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同样是专制社会,两者之间不但有量的巨大差别,而且有本质的不同。二蒋的统治其实是中国可以指望的、具有传统可行性的最温和的专制制度。这就是老洪第一个盲区所在(骚瑞阿)。



可笑的是,就连攻击老洪的“民运”领袖如王高之流也丝毫不明白这个道理。王歪曲事实,美化二蒋和国民党。高则似乎认为两者都是革命对象。这些人的愚蠢(对不起,又不讲说话艺术了),完全来自于同一盲区。也正是这个盲区让他们无法理解,老芦出来“扫荡”伪民运的根本目的,正是生怕他们这些毛共余孽再度腰斩现今的极度弱化了的专制社会,用暴力革命再造出个毛式极权社会来。



第二,在老洪眼中,国民党是个外来强权。这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只要把自己放到他那个位置就不难做到这一点。



第三,在道义上,老洪完全是正确的。“住民自决”乃是现代民主第一条教义,“民运”领袖反对“台独”,只说明这些人连起码的现代文明常识都没有,遑论民主ABC。



老洪别的盲区是:



第一,他没有看到,老蒋败退入台后,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发现当初在大陆没有加强对社会和民众的控制是一大失误,这才让共党钻了空子。为此强化了对民众和社会的控制。这在那非常时期不但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应该的。不能想像一个弱小的国家(台湾就是个事实上的独立国家,我已经在旧作中说过多次)面临如此巨大的强敌时,还能听任内部乱七八糟地闹民主,这本是“攘外必先安内”的人间至理。别说是过去从无民主实践的台湾,就连英国那世上最古老的民主国家,在战争危及时刻也停止了选举活动,而且实行严格舆论管制。



更重要的是,二蒋有大功于台民。四年前在《大家论坛》时我就跟老洪说,不管怎样,二蒋对保全台湾立了大功,台民应该对此心怀感激才是。



第二,老洪的最大错误,还是只见道义不见利害。建议他看看我同时贴出的《利害》文。从道义上来说,住民自决当然是台湾人民神圣权利,问题是,中共决不会允许您们(oops,又犯法了)行使这神圣权利,而老美也绝没那胆子担保您们行使这神圣权利。这就是现实,不尊重这现实,就只会让宝岛卷入战火,玉石俱焚。



李登辉自吹什么“民之所欲,长在我心。”其实这话应该是“民之祸福,长在我心”才对。坚持追求所谓道义原则,不考虑这种追求对人民可能造成的实际灾难,这似乎是两岸“民主”精英们的通病。其实从两岸人民的利益来看,目前最有利的决策还是不统不独。道理我已经在《不统不独最符合两岸人民的利益》中透彻地讲过了。



丘吉尔说:“世上没有永久不变的朋友,也没有永久不变的敌人,只有永久不变的利益。”我觉得应该再加一句:“也没有永久不变的‘道义’。”



行了,真该走了。两位若有回应,恕我概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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