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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错”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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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7/15 文章: 895
经验值: 1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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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即兴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日前我说了,在网上辩论要避免自作聪明的画蛇添足。现在再来说说如何
合理运用“对”、“错”判断。
我在网上不用“对”、“错”或“好”、“坏”来评论他人的见解。这一
作法引起某些网友的质疑。其实,不仅在网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也抱同
样的态度。这也引起不少朋友“不分是非”的责难。所以,我认为介绍一
下我对“对”、“错”的认识是会有些普遍意义的。
“对”、“错”两字,都是多义字。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作为对某种行
为或认识的判断,“对”是正确的同义词,当来源于“适当的”、“相配
的”。“错”则是不正确的同义词。来源于“抵牾不合”。由此可见,“
对”、“错”的判断都涉及到一个准则。符合准则的行为或认识就是“对
的”;反之,与准则相抵牾的就是“错的”。因此,没有准则就无所谓
“对”、“错”了。
尽管,我们经常听到“普世的标准”、“普世的价值”等等,似乎世界上
真存在着为人类共同遵循的准则似的。在我看来,其实,被雄辩家们冠以
“普世”之名的种种准则,其实只是他个人为别人定的准则,或是一个群
体为另一群体定的准则。行为或认识的准则,其功能之一在于为判断“对
”、“错”提供依据。然而,更重要的是对“错误”行为具有的约束功
能。如果,我们判断“对”、“错”不是为了阻止错误行为,纠正错误认
识,岂非多此一举?所以,准则的成立的必要条件是背后有道义或权力的
支撑。换言之,制订准则之个体必须具有道义的权威或行为的权力。否则,
自认的准则对他人的行为或认识毫无约束力。也就不能被视作准则。
例如,交通警由于具有行政当局赋予的解释交通规则以及维持正常交通秩
序的权力。他就能作出红灯行车是错误行为的判断,并随时可以加以阻止。
任何人提出红灯可以行车的准则就因为没有制订交通规则的权力而不能成
立。因此,也就不能因为自认有红灯行车的权利而将红灯行车判定为正确
行为。在此红灯行车的权利是被剥夺了的。如果,某人在沙漠之中,立了
个红绿灯柱,因为他没有被赋予管理交通的权力,在那里不管红灯还是绿
灯,你都有行车的权利,也没有人能因你穿过红灯的行为是错误的而加以
阻止。
由此可见,制订判断行为对、错的准则需要权威或权力,执行阻止错误行
为也需要权威或权力。那么,在权威或权力不达之领域,去判断别人的行
为或认识的对错便无根据可依。即使你的对、错判断有道理的,你又无阻
止其行为的权力,便无任何实际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岂非重要的是把自
己的理说清楚,而将对,错的判断留给对方或听者去作出各自的判断更有
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在此,我并没有抛弃自己是非标准意思,因为自己有制订个人行为准则和
约束自己行为的权力。所以,每个人必定要为自己制订个人的行为准则,
并且必须时时根据自订的行为准则,检视自己行为的对,错。只有坚信
自己的是非观的正确性,才可能坦诚地与人作理性的交流。对任何人的观
点,只求理解,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力去根据自订的准则作出的“对”、
“错”判断去反对他人的认识或行为。更不必存战胜他人之心。
根据同样的原理,既然自己不以对错来评论讨论对手,对手如果用“对”
、“错”来评论自己观点的行为也无作出“对”、“错”判断的必要。只
要此人没有用任何不合法的手段来阻止他人的发言,都是可以接受的。任
何人在自己权威或权力之外的领域中,对他人的认识作任何简单的,没经
过认真论证的“对”,“错”评论,我觉得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这只是
一种自我慰藉的举动,也是缺乏让公众自行判断的自信性的表现。历来,
专制主义者,骄妄自大者最好用自定的准则对人施以无稽的“对”、“错”
判断。在思想交流中,我们研究对方的论证是否符合事实与逻辑性远比评
判对方的“对”、“错”重要得多。
“对”、“错”,最不合用于说理的探讨之中。而最多地被用于政治论战,
或为一己私利的蛊惑民众,不负责任的口水战之中。
政治论战的双方从来不是以事实,与思维的逻辑性为主要依据。参与政治
论战的人,他们首先考虑的是个人或某一利益集团的政经利益。符合自己
政经利益的行为或言论,无论多么荒唐,多么不合逻辑总是“对”的,否
则便是“错”的。这是因为,他们参与政治论证的根本目的不是维护他们
的既得利益,维护他们的现有权力,思想权威,就是为了从别人手中夺取
自己所追求的利益,权力或思想权威。他们论战最终所依凭的往往也是现
有的权力,或自认的道义力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统治者与民
众之间有关正当权力的论争,老师与学生关于考试答案正确与否的论争。
家长与子女对言行的准则的争论。等等,等等。都必然要涉及“对”,“
错”的判断。因为,这些争论都牵涉到在一种社会秩序下,以双方权力或
权威为依据所作的名利争夺。那么,如果对这种权力、权威或名利不感兴
趣者以“对”、“错”来评断对话者的意见岂非无聊。其实,即使参与政
治论战的人,有哪位会因为对手指责自己“错”了,而放弃论争的?频频
地用“错”来指责对手的政论者,更多的倒是出于不自信,为迷惑听众所
玩弄的小伎俩而已。
所以,我在与网友探讨时还会抱定宗旨尽量不简单地用“对”、“错”来
评判对手。我也会尽量避免“反对”别人的观点。当然,我不会轻易地认
同自己还没有认识清楚的观点。我也建议对政争,思想权威,名利不感兴
趣的网友,尽量少用“对”、“错”这种对解决分歧毫无实效,简单粗糙
的断语。让那些热衷于政争,追逐名利的人尽兴地去使用他们的“对”、
“错”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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