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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圃冷斜阳忆旧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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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圃冷斜阳忆旧游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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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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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圃冷斜阳忆旧游 (1633 reads)      时间: 2006-12-06 周三, 上午2:13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圃冷斜阳忆旧游


芦笛


2001年8月间,我和一伙前朋友到《银河网》“当时的月亮”论坛上开化装舞会,冒充大观园里的种种角色插科打诨,下面就是我写出来的一系列游戏文章。最近整理旧作,从电脑中刨了出来,对之恍如隔世,怅然久之。

那伙和我插科打诨的前朋友,后来都跑到新海川去了,其中冒充紫鹃姑娘的就是后来下毒手捏造罪名永久封杀我的前斑竹07。其他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意见不和就吹灯拔蜡掀桌子抢东西放火烧船,什么烂污狠毒的事体都做得出来,真难想象当初曾有过那言笑宴宴的欢乐气氛。如果说是为了什么现实利益闹成乌眼鸡,那我还能理解,却是为了毫不相干的政见!这种无聊的悲欢离合,思之令人恻然。除了让人作出“万万不可与大陆人交友,更不可与之共事”的痛楚结论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安慰自己的。

因为读者不知道前因后果,在个别地方加了点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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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卜也来哼一首小曲儿


卜世仁

女儿悲,存折失火烧成灰
女儿愁,无钱去盖小洋楼
女儿喜,东村王二送彩礼
女儿乐,银针扎好了百日咳

一个蚊子哼哼哼
飞飞飞,哼哼哼
荣荣荣,嗡嗡嗡
飞到拂晓进了村
进得村来断了肠
不见妖妖嫣然美雌蚊[1]
蚊面不知何处去,
遍地晓霜月昏昏 [2]

注解:

[1] 指网女夭夭、烟然,网叟非文人(以“蚊”指代),这三人都没登台。
[2] 指网人小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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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海棠诗社的稻香老农斧正

詹光


女儿悲,娶了个嫂子是非非[1]
女儿愁,痱子好了害白喉
女儿喜,吃上了天津的狗不理
女儿乐,掏阴沟掏出宝一盒
女儿嫌,择婿择了个女扮男妆的柳湘莲[2],
女儿欢,买了瓶神药能除瘢
女儿恨,母鸡下蛋下到半截挨了一闷棍[3]
女儿醉,拿着个石子当宝贝[4]
女儿疯,以为老跛是五龄童[5]
女儿傻,骑车下坡来个大撒把


注解:

[1] 指非文人。当时我在某文学沙龙里管他叫“非非老嫂子”。
[2] 指某网女,当时她冒充柳湘莲,被我识破。
[3] 我当时正在写作小说《虎子的天空》,被某前朋友外行领导内行,在内部文学沙龙里一棍子打死,令我大怒,骂了他一顿,要他不要打扰我,如同不要打扰正在下蛋的老母鸡一样。
[4] 这是笑话那个专门实行外行领导内行、指导我怎么写作的前朋友的。他看上的我的文字都是我自己不满意的。
[5] 指跛脚僧,他曾被人误认为是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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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学的雅与俗

詹光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里看得最晚的一部,十二岁才看,觉得乏味透顶。特别是里面那些诗词,简直是不知所云。长大了又看了许多次,当然看懂了,但仍然讨厌那些诗词,特别是林妹妹的有病呻吟。这种厌恶至今不改。说来丢人的是,我唯一记得的诗词除了刘姥姥那诙谐的“大火烧了毛毛虫”之外,便只有薛大爷的《女儿悲》。我想,其实大多数读者恐怕都和我一样,只是从来没人敢像我这样坦然承认自己的低级趣味而已。

由此想到,什么是高级趣味(雅)?什么是低级趣味(俗)?这些问题咱们视为理所当然、不言而喻,其实恐怕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盆浆糊。

先来看看书中诸人作的《女儿悲》。

宝玉:

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
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
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
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

冯紫英:

女儿悲,儿夫染病在垂危。
女儿愁,大风吹倒梳妆楼。
女儿喜,头胎养了双生子。
女儿乐,私向花园掏蟋蟀。

云儿:

女儿悲,将来终身依靠谁?
女儿愁,妈妈打骂何时休?
女儿喜,情郎不舍还家里。
女儿乐,住了箫管弄弦索。

薛蟠:

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
女儿愁,绣房钻出个大马猴。
女儿喜,洞房花烛朝慵起。
女儿乐,一根XX往里戳。

以上诸诗(略去了蒋玉函的庸作)充分反映了《红楼》的一个艺术特点,即诗作甚至谜语都符合人物的性格身世和教养。用传统的雅俗观来看,当然是宝玉的最雅,可惜那却是最无个性、最不生动、因而也是最让人记不住的。它说的无非是这么些事:大龄女青年的烦恼;想老公的少妇的寂寞;化妆时的欣慰和游戏时的快乐。这些题材平庸至极,从《古诗十九首》开始就成了滥套,以致后来的效颦者们写起来绝对不可能有丝毫真情实感。

正是为此,作者只能借助典雅的用语来掩盖真情的缺乏和内容的苍白。那四句里最好的大概是“秋千架上春衫薄”,让人想像出一个荡秋千的少女衣袂飘飘的美好形像来。除此之外,每一句典雅的诗句都平庸到让人恶心──典雅的平庸比朴素的平庸更让人受不了,正如丑女不打扮还让人觉得自然些似的。

而这正是《红楼梦》上绝大部分诗词的特点──典雅的平庸、精致的滥套,其中无一句话不是前人没说过的,代表作就是《林潇湘魁夺菊花诗》那一章里的诗作。为作者自我赞赏不绝的那些佳句如“圃冷斜阳忆旧游”、“口角噙香”、“秋无迹,梦有知”、“短鬓冷沾,葛巾香染”等等,在我这现代读者的嘴里直如嚼蜡。写诗写到钻到这种微雕式的蜗牛角里去还要自鸣得意,近体诗还怎么能不衰落?传统诗词还有什么生机?

比起来,宝玉想像的那些女儿的喜怒哀乐,还不如冯紫英的来得实在:接到老公的病危通知;靠莫给鸡买来的房子还没买保险就毁于飓风;上帝送来个计生办只有干瞪眼的超生指标;违反禁令逃出监牢般的绣楼去抓蛐蛐的兴奋和刺激…这里哪一桩不比宝二爷的有血有肉?

当然,诸篇中还是以云儿写的最好。它生动地、具体而微地在有限的篇幅里写出了妓女的悲欢:卖笑生涯的前途茫茫无依无靠;鸨母的鞭笞毒打;情郎爱上自己不能自已,以致背叛了神圣的家庭;陶醉在艺术带来的欢欣中,暂时忘却了现实中的烦恼……多么生动!多么具体!这难道是什么“闺中女儿愁春暮,忍踏落花来复去”的矫情可以望其项背的?

最有震骇力、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哪怕是记忆力不佳的人也能过目不忘的诗作,当然还是薛大爷的绝唱。它的艺术魅力在于其逆反精神造成的跌宕,让你绝对想不到那“悲”、“愁”、“喜”、“乐”后面跟的是什么答案。最出人意表的是“绣房钻出个大马猴”一句,它的荒唐不能不让你捧腹大笑。而吓坏了神经衰弱者的当然是压轴的最后一句。那句话之所以石破天惊,是因为开天辟地以来第一次有人用如此粗俗、如此直接了当、如此言简意赅的方式总结了性事的快乐。其实,第三句和第四句说的完全是一回事,然而换了个表达方式,效果就完全不同了。曹翁的天才,是他故意将第三句写得出人意料的“雅”,它在那儿起的作用如同跳板,将横空出世的第四句送到了半空中,再铺天盖地地压下来。

无可否认,在艺术效果上,这首诗比书中绝大部分诗作都成功。无论海棠诗社的诗翁们如何互相吹捧,他们的诗作却不幸没有多少人记得住,而凡是读过该书的人恐怕都忘不了薛大爷的大作。我想,这一点,恰好证明为曹翁推崇的“雅作”根本就没有生命力。

从美学的角度上来说,薛作大概算丑的,因为它不但犯了直白的毛病,而且把一种可以是非常美好的东西简化到了动物水平。然而正因为它和那些故作风雅的诗作形成了一种反差强烈的对照,人们对装模作样的陈词滥套的厌恶使得粗俗直白的东西也就成了绝唱。这种悖谬现象的出现,实在是对以玩弄文字游戏为风雅的传统审美习惯的反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薛大爷的成功相当于王朔(含卫慧)和马悲鸣的成功,它同时具有王的粗俗和马的荒谬。后两者与薛大爷的大作一样,其成功完全靠的是既有文化套路的式微和国民思想的贫乏偏枯。对乏味的“雅”的逆反造就了王、卫代表的痞子婊子文化的繁荣,对思想统治的反叛则成全了马的奇谈怪论的轰动效应。

那么,倒底什么是传统文学的雅与俗呢?我想,所谓雅俗之分,只存在于表达的形式而不在表达的内容。传统文艺作品的内容无所谓雅俗,但表达方式有巧拙之分。同样写房事的快乐,用句遮遮掩掩的“洞房花烛朝慵起”就比“一根什么”的直白雅到不可胜计。因此,雅无非是一种技巧。这种技巧越复杂,就越显得雅。传统文学的“雅”的秘诀,是不但写作者需要阅读记忆大量的作品才能掌握这种技巧,而且读者也需阅读和记忆大量的作品才能领会这种技巧。因为这个特点,弄到后来人们就忘了这不过是一种技巧而已,反而朝朝暮暮地陷在里面,把技巧本身当作追求的对象。最后便造出了一种无比可笑的局面:社会上的一批人花大量的时间,学习怎样去领略欣赏另一批人耗费了大量时间才掌握了的技巧,等到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弄懂了这种技巧,才无比懊丧地发现那复杂的技巧后面其实往往一无所有,如同《红楼》里那些无比典雅的菊花诗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骤闻薛大爷的绝唱,他们当然要在心里大喝一声:“真妙!”


200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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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卜舒瘦手,为紫鹃她主子点石成金

卜世仁


花谢花飞飞满天,如同股市大崩盘。
昨天还值三块五,今天变成一毛三。
一年三百六十日,债主日日严相逼。
飙涨牛市能几时,一朝垮杆真可惜。
熊市易见牛难寻,门前愁煞炒股人。
独倚栏杆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奴嫁个东洋鬼,随夫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杜丘!
未若抛出还家去,当炉卖酒才风流。
顾客笑来还笑去,强于下岗掏阴沟。
旧主破产侬来盘,未卜何日侬玩完。
侬今盘店人笑痴,他年盘店知是谁?
天尽头,何处有杜丘!
试看店中价渐落,便是业主断气时。
一朝钱尽红颜老,店垮人亡两不知!

20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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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韵奉和宝哥儿《四时即事》咏当代公子

代儒


春夜即事

泸州窖老杜康陈,
竹战犹如巷战真。
吐雾幢幢烟里影,
呼卢咄咄醉中人。
轻寒难禁酡颜喜,
酒力更添怒目嗔。
豪赌不闻晓鸡唱,
更催卫士换茶频。


夏夜即事

消暑海滨喜昼长,
时呼保姆进梅汤。
清歌靡靡销魂醉,
娇喘微微彻骨香。
游艇钓余宵雾重,
露台舞罢晚风凉。
手持半盏人头马,
卧看娇娃卸晚妆。


秋夜即事

兵家禁地绝喧哗,
月下山林罩薄纱。
猎场于今惟乳鹿,
垂杨终古有寒鸦。
时嫌二奶更新晚,
总恨横财不够花。
中夜犹询圈地事,
打完电话索烹茶。


冬夜即事

金屋酒醒已三更,
暖气蒸蒸睡未成。
乘兴入城观夜雪,
逢吧买醉遇流莺。
开口最恨乡音恶,
把玩犹喜年纪轻。
忽忆长兄花柳病,
呼仆买狗返家烹。

说明:老朽只会举业,于诗词小道颇不谙熟。昨日卜世仁与詹光两先生大言炎炎,要替宝哥儿改诗,老朽见了就替他们捏把汗。果然,他两位憋了半天一个字也没憋出来,转来求我。我只得勉为其难,写了几首放在这里供人笑话。说起来,步人家的韵脚,胡乱捏造两首宝哥儿那种酸货,似乎也不是太难的事。而且,老朽没有韵书,又记不得什麽“一东二冬”,有个现成的韵在那儿套还省点事。

这儿的难处是要做到清清客同志的要求,表现出时代精神来。这样一来就难了,把现代词汇如“二奶”、“电话”等用进去,谁有本事写出风雅的玩意来?老詹昨天的文章说,所谓雅就是一种技巧,具体表现就是用一堆雅字和典故。昨天紫鹃姑娘把不通笛的臭尸搬出来驳老卜。其实就连那种上不得台盘的玩意也用了典,例如“文章憎命”用的是老杜的“文章憎命达”,“五斗”用的是老陶的“五斗米折腰”,“陵源”用的是老陶的“武陵源”,“欲入扁舟”用的是李义山的“欲回天地入扁舟”,“渺渺他生难卜,惟恨此生瘴荒休”用的是李义山的“他生未卜此生休”,等等[1]。所以,不用典故和雅字,就没法谈旧诗。这一节曹老头子早就讲明白了:

宝钗…道:“…况且蕉叶的典故颇多,再想一个改了罢。”宝玉见宝
钗如此说,便拭汗说道:“我这会子总想不出甚麽典故出处来!”宝
钗笑道:“你只把‘绿玉’的‘玉’字改成‘蜡’字就是了。”宝玉
道:“‘绿蜡’可有出处?”宝钗悄悄的咂嘴点头笑道:“…唐朝韩
(立羽)咏芭蕉诗头一句:‘冷烛无烟绿蜡干’都忘了麽?”

请看,连写个蕉叶都有这麽多的名堂在里头!古人作诗,讲究的是“无一字无出处”。不用典故和雅字的诗便是打油诗。

如今老朽写新公子,那雅字是没法用的了,因为这些人的行为似乎没有什麽风雅可言,而典故又想不起来,上面只套了李义山的“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所以只能打油。这油越到后来便打的越猛,连用“更新晚”对“不够花”的事都干出来了。特别是最后一首,因为要将就那个“莺”字,所以不得不让公子半夜去打野鸡。我想就是起曹老头子于地下,他也没本事再写出一首以“莺”押韵的诗来描写冬夜景色(那“梨花满地不闻莺”是写积雪的景色的,这死老头子如此刁钻,全不为后来效颦者想想。这年头别说冬天,便春夏又有什麽鬼莺?早绝种了)。还有那个“烹”字也让老夫大费周章,最后只好请公子吃狗肉,比较符合这些人的素质些。唉,写这玩意,比写篇小说还累,老朽可是再不理这碴了,回家去孵蛋比较正经些[2]。

不过,写这些臭尸,倒让我想起个问题来请教紫鹃姑娘:昨天你说那不通之人的遭遇比你家小姐的好,或许是吧。不过请问姑娘:你说是宝哥儿那个时代的公子素质高,还是当代公子的素质高?光就这点而言,咱们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化了?

我知道紫姑娘不会出来回答。她接下了老卜的那毒招,刻下正在猛翻那本破书,要找出鹦哥是几时变成紫鹃的,否则就要变成架上的鹦哥了。我说小紫哪,你接那招接错了,因为连老曹自己都搞勿灵清,忘了老踏踏送给你家小姐的大丫头名叫鹦哥,并不叫紫鹃。你好好的一个美人,眼看就要让老曹那糊涂脑袋给坑成只鹦哥了,怎麽办呢?我看唯一的解决办法是以后你出场就用“架上鹦哥”的名字,怎麽样?这样做似乎也不是什麽沉重损失,因为你和你家小姐合用一台使用英文标点的电脑。你变了鹦哥,并不影响她出来大放厥词。不过,你家小姐矢口否认,说她不会使分身术,我想想也是。你家小姐虽然“安心于今夜大展奇才,压倒众人”,其实是个文盲,连你的名字都没写对(当然,不排除她给你改了名),而你倒是好歹记住了自己的名字怎么写。所以看来还是两个人,只是用的中文软件是一样的,打的是只占一拜特的标点符号。


注解

[1] 我写了《传统文学的雅与俗》之后,“紫鹃”(亦即后来的前斑竹07,是那伙人中最有点学问的)认出是我写的(大家都蒙面,不过要猜出我来很容易,水平与众不同)不同意,写了篇文章驳斥我,说林黛玉遭遇比我惨,我至少还有亲情支持,而她孑然一身,所以不能说她无病呻吟。他还把我在《黑崽子》里记录下来的那首诗作引出来作为证据,该诗如下:

慈母春晖,手足深意,一一记取心头。
怅文章憎命,夙志难酬。
故土情亲难舍,游子意,堪比东流!
哭无泪,此情脉脉,此恨悠悠。

幽愁。
可堪五斗,早遍觅陵源,欲入扁舟。
叹一席难与,茫茫神州。
渺渺他生难卜,惟恨此生蛮荒休。
伤情处,迢迢道中,血泪相流!

[2] 意思是我要去潜心写作小说《虎子的天空》,不再在那儿和他们鬼混了。

2001-8-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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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十二钗榜首次公布

警幻


第一矫揉造作:妙玉

第一傲慢尖酸:黛玉

第一通情达理:宝钗

第一仗势欺人:晴雯

第一令人同情:尤二姐

第一死得糊涂:尤三姐

第一六亲不认:探春

第一来历不明:紫鹃

第一思想解放:司棋

第一莫名其妙:宝蟾

第一附庸风雅:香菱

第一厚道体贴: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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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紫鹃姐姐


雪雁


昨天学里的太爷说姐姐不该接詹老先生的毒招,不然要变成架子上的鹦哥。我和姐姐相好一场,闻言十分惊恐。姐姐说姐姐是从苏州跟过来的,好像有冒充老字号的嫌疑。那块石头上写得明明白白:当初小姐到荣荣国府的时候,只从苏州带了两个人,一个是王嬷嬷,一个是我。因为老踏踏[1]看我“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带鱼皆不遂心,将自己身边一个二等小丫头名唤鹦哥的与了带鱼”。以后这鹦哥就莫名其妙地飞飞了。带鱼享受的待遇虽说跟迎探惜一样,其实很低,从来都是单独行动,没有任何丫头相随,直到“爱哥哥”的史大妹妹出场,带鱼的待遇才突然提高,跑出个来历不明的姐姐来,大概是琏二奶奶使了掉包之计,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把个呆鸟变成了杜鹃花。

如今姐姐不识厉害,去与詹先生打赌,我看又得变回去了。不过,咱们姐妹相好一场,有个不情之请:前天姐姐说到机场去接我,想是去梦中接的吧,因为我连护照都还没有,怎么出国?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那时东九区已经是夜里两三点了。姐姐昼伏夜出,我看与其去做鹦哥,不如做姐姐的老对头东海一枭。

话扯远了,却说那天卜老先生改了小姐的诗,说什么:“愿侬嫁个东洋鬼,随夫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杜丘?”真是说中了我的心事。我猜姐姐眼下大概在扶桑[2],能不能帮我找个杜丘先生?当然这儿只是文学比喻,不必有杜丘先生那么英俊,只需有人家一半的家产,我就心满意足了。请姐姐在变鸟前无论如何得帮了小妹这个忙,奴奴这厢有礼了,福。


注解:

[1] 越剧《红楼梦》中“老太太”的发音。

[2] 因为是蒙面化装晚会,而“紫鹃”竟然引《红楼梦》的甲戌本来驳斥我,显示出他对红学有相当了解,导致我猜测错误,以为他是在日本的另一位网友,因在这里嘲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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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的版权问题

曹雪芹


本人死后,留下“脂砚斋”手抄本传世。因为只有八十回,有个叫高鹗的末学后进编了四十回出来凑齐了。人家都说他编得不好,我倒觉得我一直写到八十回还荣宁二府还轰轰烈烈,毫无衰败之征,高先生在四十回里竟然能连兜带煞,成功地颠覆了革命老干部的光荣家庭,干得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他能想出个让鲍鱼害了精神分裂的毒招,解决了如何把保差强行塞给他的难题,这本事确实非同小可。

那高鹗彼时只是个举子,所以抱上了程伟元的粗腿,两人将凑齐了的书改名《红楼梦》,以活字排印出版,是为“程甲本”,次年改版重出,是为“程乙本”。“脂本”、“程甲本”、“程乙本”好像就是世传的比较早的三个版本。

前天紫鹃姑娘却披露,还有个“甲戌本”。这版本我倒是第一次听见。作为作者,不能不引起我的严重关切。在此特请紫鹃姑娘披露该版本的详情,本人亟愿闻其详,好去向盗版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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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胡适先生


程伟元


看见曹雪芹先生出来争版权,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这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乃是先生的一大发明。自先生首倡此说,学术界顿时二话不说就跟上了。先生的论文在下也曾看过,觉得似乎理由不足。按说那“程甲本”乃是我和高鹗合出的。先生却硬把我给拉下了,强行派在老高一人头上。先生的论文我看的时间太早,现在记得的该主张的理由似乎是,第一,老高写了个序,说那后四十回是他在“鼓儿担”上买来的残本,自己作了些增补。第二,宝玉出家前中了举,而老高那时只是个举人。

我倒觉得这两个理由好像都不充足。过去写小说的人让人看不起,谁也不敢承认版权。老高撒谎,说那后四十回是鼓儿担上买来的,此说很可信,但先生有什么理由把我排除在续作者之外?老高连续作者的身份都不敢认下来,他又怎敢把我拉下水去?至于宝玉和老高都是举人这条更不足以服人。如果宝二爷中了进士,授了官职,再想出家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所以,在下觉得先生擅自剥夺我的版权,过于武断。而学术界把先生的武断当成了证明了的事实,在后来出版的《红楼梦》上只印上高鹗一人的名字更是莫明其妙。不知先生对我的质问有何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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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请葫芦僧断案

跛足道人


贫道在《石头记》上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先后点化甄士隐、贾瑞、宝玉诸人,度人无数。可见道教和佛教一样在曹老先生心目中占有同样的份量。可惜,对宁府的贾敬出家当道士,曹老先生又斥为邪佞。这个糊涂公案,请门子大人斜签著身子坐下来判断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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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曹雪芹、程伟元两先生


秦钟


本人很想知道智能的下落,请帮助寻找,谢了!类似的人口走失案很多,例如万儿、小红都是这样。别人的闲事我管不了,这智能是我的初恋对象(与宝玉和香怜的同性恋不计),可是怎么也要查个明白的。


20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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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二令三人木”

──答紫鹃姑娘


卜世仁


前两天不通笛向枭翁请教,把金陵十二钗册中关于凤姐的判词写了出来。枭翁看不见白天的东西,坦承答不上来,“不知为不知”,其磊落坦荡令那不通笛肃然起敬。紫鹃姑娘当下给出答案,却忘了指出不通笛连判词都记错了。原诗是:

凡鸟偏从末世来,
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
哭向金陵事更哀。

那不通笛却记成了“凡鸟均从海上来,皆知爱慕此生才”。连四句打油诗都没本事记住,倒是不相干的“你在东来我在西”却记得牢牢的,可笑啊可笑,所以说他不通。

紫鹃姑娘的答案,老卜却也知道。说来惭愧,那却是娘子教的。彼时小卜正和未来的娘子“拍拖”(粤语,说明我是广东人),不免谈天说地,说东道西,卖弄学问,try to impress 未来的山妻,于是某日便将这哑谜端出来。不料娘子立刻给出了答案,说的和紫鹃也差不多。不过她说的,是贾琏对凤姐态度的变化,“从、令、休”都是对著凤姐的。也就是说, 老贾开头凡事服从凤姐,后来便老实不客气地下命令,最后就干脆休了她。紫鹃说的,那“从” 却是对著贾母的。我觉得此说不通,因为那判词指明了是判“凡鸟”(凤)的,老祖宗并不在十二钗里。再说,以“一二三”连接的一组动词,省去的主语一般都是同一个,决不可能半路变换,“一斗二批三改”,“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主语都是人民。如果是“人民斗,敌人批,老九改”,那就是笑话了。当然也有例外,例如我当年就时时觉得,劳动人民不怕苦却怕死,而小卜怕苦不怕死,和和。

这里怕苦怕死的主语变换是打诨科,请紫鹃姑娘不要趁机抓住狡辩。我说姑娘,这番你又错了。不过我也知道,你决不会认输。这网上除了方恨少、轻浮、老枭三位国内同胞,我还真没见过谁认输,最好的表现也就是就此沉默而已。姑娘来自潇湘馆那个怪僻地方,主子有严重心理障碍,一生最高的理想是“大展奇才,压倒众人”。作丫环的耳濡目染,当然也免不了有点狂傲。我不懂的是,你家小姐想“大展奇才”没错,可又何必“压倒众人”呢?难道这两者连在一起,不“压倒众人”便没法“大展奇才”?或许,那种社会设计的“大展奇才”的唯一途径就是“压倒众人”?

和潇湘馆的小丫头谈这些,也算是论道于盲了,嘘唏。老实告诉姑娘,大观园里那群怪物,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家小姐,其次是晴雯那个狗仗人势的奴才(光看看她怎么欺负人家小红就够了)。你家小姐的故事原是精神分析治疗学的典型病例。这样的例子不收入教科书,却写在小说里,骗取了无数痴男怨女的廉价眼泪,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是否说明咱们这个社会也该请个心理大夫来瞧瞧?看来确实如此,因为一个健康社会的公民绝对没法理解你家小姐那种怪物。

上次老卜舒瘦腕,替你家小姐改诗,把她那读了令人作三日呕的无病呻吟,改成了充满真实生活的酸辛的无比生动的打油诗,特别是其中的“愿奴嫁个东洋鬼,随夫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杜丘?”的点睛之笔,完全是一个在生活中苦苦挣扎的普通女子的绝望呼喊。这样的好诗,姑娘却有眼无珠不会欣赏,只会套些贾政套的成句来应付。贾政本来就是套人家,姑娘又套贾政,可谓“套中套”了。

这且不说。上次我告诉姑娘,林带鱼从苏州带来个丫头名叫雪雁,到贾府后老太太给了个丫头名叫鹦哥,最后这鹦哥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却跑出个紫鹃来,请问姑娘是怎么回事。姑娘说,你是林带鱼从苏州带来的,甲戌本上脂批说你是“鹦哥改名已”,根本就是胡说,云云。脂砚斋[1]听见咱俩争论,把那甲戌本贴了出来,那上面说得清清楚楚:带鱼从苏州带来的就两个人:雪雁和王嬷嬷,根本就没有姑娘在内。所以,姑娘硬要自称是苏州跟过来的嫡系,完全是伪劣假冒。人证物证俱在,本来是无从抵赖的,但姑娘至今仍不认输,一会儿说老夫“污淖陷代沟”,一会儿说老夫老眼昏花没看明白,不知是何道理?呵呵。

上面都是开玩笑,还望姑娘别跟你家小姐那个怪物学成了个针尖大的超微心眼,跟老夫计较。

话再说回“一从二令三人木”上来。将此打油诗解为贾琏对凤姐“一从二令三休”,毕竟只是一种无从落实的猜测,因为只能如此猜,便也只有如此解了。按说凤姐确也犯了七出之条(不育、不孝、不贞、口舌、妒忌、恶疾、偷窃)中的妒忌条,可以让人单向离婚(当然,或许都人先生能够雄辩地证明那“七出之条”是中华妇女传统地位远远高于西方的表现,正像他最近证明美国去打阿富汗是看上了中东石油,而布什说的crusade 就是准备组织21世纪的十字军一样),不过除非王夫人死了,否则老贾要离弃老凤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说到底,怪只怪老曹才气不足,把一本书写得无比涣散,线索多到散开了就收不起来的地步,而这就是《红楼梦》在艺术上最大的失败之处。老曹多次显示了他展开一个无关甚至无聊的话题就收不住缰的特点,为许多无聊的人事如贾瑞、秦钟、智能、香怜、玉爱、金荣、鲍鱼的奶娘、小红、玫瑰露、茯苓霜等等浪费笔墨,最后的效果就是不但冲淡了主题,而且无数人物都神龙见首不见尾,引起许多人口走失案。打个不确切的比方,《红楼》如同一条流进沙漠的河流,分出无数的分枝来,最后每个分枝流一阵子就蒸发不见了。

当然,这不是老曹一个人的毛病而是传统小说的通病。西洋小说传入东土前,没有哪个作家解决了长篇小说的结构问题。关于这点,那不通笛已在《门外闲说金庸小说》中提到了。老曹当然也不例外,他在悼红轩里闭门造车十年,折腾来折腾去,却就是悟不出结构不宜涣散到无从收拾的简单道理来,最后连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收这个场,干脆死了拉倒,创造了“十年磨半剑,霜刃不可试”的奇迹。幸亏老高出来收拾这个烂摊子,趁河流还没完全消失,赶快放弃了那些无关分枝,把笔墨集中在12钗的干流上,如“丁香结子芙蓉条,不系明珠系宝刀”似的,连兜带煞,生生把在前80回中毫无败象的贾府颠覆了。所以,与其去称赞十年还写不出一本书的老曹,不如去称赞捡破烂的老高。

在我看来,咱们对四大名著的崇拜,其实是一种宗教信仰,没什么道理,却谁也不能出来说那其实没什么根据。这一点,胡适同志早就点破了。记得他说:中国过去看不起写小说的人,所以只有知识分子的另类干这玩意。等到海禁开了,才发现原来洋人把小说家捧上了天。咱们见样学样,这才赶紧去把过去看成是下三滥的东西刨出来吹。因为只有这么几本玩意,不管是好是赖都是它们了。他的原话我记不住了,或许没有这么刻薄吧。不过我看就是这么回事。总而言之,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就是世上为什么要有许多宗教,也就是为什么咱们要崇拜四大名著的原因。

此文不长,却也成了流进沙漠的河流。这里赶快再扯回“一从二令三休”来。在我看,这倒是许多失败婚姻经历过的三部曲。要说老曹的打油诗有什么意义,恐怕也就只在这一点上。但如作此解,恐怕老曹作梦也梦不到吧。

最后跟姑娘说一声:老卜能在月亮上以文会友,向姑娘这位红学家讨教了一番,增长了知识,开拓了眼界,内心非常感激。最近不通笛和他的通友们正在筹划开设汉奸论坛,如果姑娘能在坛子开起来后屈驾前往,我想那群通与不通者都会觉得十分荣幸。如果姑娘确实是姑娘,可以和那儿的太太小姐们谈论时装、美容、爱情等无比有趣的话题;如果姑娘是男扮女装,则不通笛非常渴望先生进一步赐教。据我所知,那不通笛是个封建余孽,从来主张网上应该实行性别隔离,男女分别加入各自的谈话圈。他那偏激的脑筋有时甚至认为“好的女人是不上网的女人”(其实此话也适用男性)。当然,此人毫无原创能力,那是套二战期间英美人民骂德国人民的话“A good German is a dead German”。不管怎么说,反正如果有哪位淑女硬要赐教,那不通笛敬谢不敏,一般反应是“一聋二哑三开溜” [2]。


注解:

[1] “脂砚斋”就是我那位在日本的好友冒充的,他见到我和“紫鹃”争论,于是把甲戌本的有关章节贴了出来。

[2] 当时我已经和日本那位国学高手核对过,知道“紫鹃”不是他冒充的。两人都觉得这“紫鹃”颇有水平,但都猜测不出是谁,我是后来才悟出答案来的。当时我们正在筹划办《海纳百川》,这种人才当然要延揽,但我又吃不准他的性别,生怕是女的,故有此郑重交代。其实这完全是多余——世上哪有女的懂红学ABC?后来我也就猜出紫鹃到底是谁扮演的了。


2001-10-7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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