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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胡平应该学习芦笛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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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平应该学习芦笛的榜样   
y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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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08/23
文章: 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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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胡平应该学习芦笛的榜样 (464 reads)      时间: 2006-12-05 周二, 上午10:44

作者:yok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胡平的简历是从北京社科院八七年出国。这不是中国社科院,现在这个北京社科院在何处也不清楚。这明显是公费出国,借六四的名目滞留绿卡的那批。胡平自称"读博士课程",作为公派"访问学者", 读什么课程就是自己这么一说,连去不去学校也没人管。到使馆领完生活费,在美国怎么活动都是自己的事。
逾期不归的,使馆就不在发生活费了。胡平是怎么解决生计问题的?简历上写着任北京之春主编,换句话说,成了台湾的工作人员。

按照学术规范,写书写文章如果是受雇的,必须写明。例如,受雇哪家公司,研究结果是归公司所有的,公开发表也必须经公司认可,必须注明的。
就算不是受雇,但是受到基金赞助,发表的书和论文也要求注明。例如,大学老师的职业是教课,但是科研课题可能受基金会支持,发表这个课题有关的文章和书也要求有受到某某基金资助的字样。
胡平完全没有按照学术规范办事。他的书既不写明是受雇写的也不注明受到台湾基金的支持。这是违反学术道德的。

芦笛领社会救济上贴,用的是个人时间,并没有受雇于什么人,救济金是他的生活费,但这笔生活费跟他上网无关,不是因他上网才给的。所以,芦笛上贴是个人行为。芦笛没有赞助人或单位,没什么可注明的。但是,芦笛出书的时候用到了网友捐的三千元基金,所以芦笛的书上写明受到芦笛原野基金会赞助,这就符合学术界的规范。

作者:yok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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