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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父债子还与好汉做事好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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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父债子还与好汉做事好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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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父债子还与好汉做事好汉当 (687 reads)      时间: 2006-10-18 周三, 下午11:2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父债子还在民间是约定俗成的事. 在政府间, 国家间它还有效吗?

父债子还的理由应当是父亲的财产最终传到儿子手里, 儿子会因此得当利益. 可是, 父亲的负财产是不是也该传到儿子手里呢? 通常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我是这么想的. 欠债跟做案一样, 好汉做事好汉当. 爹杀了人, 该爹偿命, 不关儿子的事.

有人会说这是偷换概念, 先帝老毛跟四世小胡都是共产帝国的皇上, 不管老毛欠的还是小胡欠的都是帝国的债.

要这么说就没完没了了. 您想想, 大明欠的钱是不是该大清还?大清欠的钱, 是不是该民国还? 理由是他们都是中国欠的. 如果是这样, 芦帅欠了账是不是还该老马还啊?

看来还不还账这件事关键是把欠账人归到哪一类里, 类归得无穷大之后, 您欠的就是我欠的.

当年老毛欠的账都哪辈子的事啦, 应该成死账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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