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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西山草包堂第四讲:古人的“学问”是嘛玩意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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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山草包堂第四讲:古人的“学问”是嘛玩意儿?(三)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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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西山草包堂第四讲:古人的“学问”是嘛玩意儿?(三) (793 reads)      时间: 2006-9-02 周六, 下午11:42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西山草包堂第四讲:古人的“学问”是嘛玩意儿?(三)


芦笛



如上所述,论其实质,孔子学说乃是一种伦理学,它和一般伦理学的区别,乃是愣把道德放大为政治,把道德理想境界放大为社会理想,因而含有政治学成分。除此之外,它和伦理学也没有什么区别,《论语》中的主要内容,还是如何改善个人道德修养的教诲。

平心而论,孔子的政治学“理论”在现代即使不算反动,也一钱不值,我看只能扬弃。但若将其视为针对个人的伦理学,则我觉得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道德箴言,其中有的箴言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一天就具有教育意义,诸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见其过而内自讼”等等。不能否认,这些道德教诲提高了传统社会的普遍道德风尚,制造出了一代又一代如今再也见不到的仁厚、诚实、谦恭、礼貌的传统知识分子。而毛共造的最大的孽之一,就是彻底毁灭了这宝贵的传统道德。

但从纯粹思辩的角度来看,孔子“学说”实在没有什么学术价值。他缺乏构建理论体系的能力,所谓“学说”不过是一堆支离破碎、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零言碎语,还含有许多智力含量为零的废话,诸如著名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等。

从这个角度来看,孔子颇有点像耶稣:两人都没留下什么理论体系,留在身后的只是一堆零碎的道德教诲,教你怎么作善人,并不是教你如何做聪明人,传给你的只是一堆道德戒条和为人处世原则,但并不教你任何知识,更不教你如何探索未知世界,如何思索,如何寻找问题,如何证明,如何辨伪。两者都毫无学术价值,其学术智慧含量趋近于零。

因此,老耶、老孔都决非什么学者,顶多只能跟李老师一样,算成教主。两人的区别只在于耶稣的兴趣在于彼世,而孔子的兴趣在此世。耶稣似乎没有什么政治理想(他自己说“我的王国在天上”),而孔子心心念念的就是推行他那迂腐的政治理想。

因此,有如说孔子学说是一门学问,莫如说它是一种宗教,关注的是“善”而不是“真”。但它却又缺乏形而上的包装,因而无法如耶稣那样,靠天堂引诱和地狱恫吓的革命两手,招募大量善男信女。直到佛教引入中国后,这个内在缺陷才得到了弥补。

如我在旧作中指出的那样,统治者之所以能成功地使用孔教为全民洗脑,靠的并不是大儒们,而是无数的无名末流文人。他们使用佛家“因果报应”学说,编写出了无数劣质通俗文艺宣传作品,用佛家的“冥报”去推销儒家的“善”,成功解决了孔子本人从未解决的“如何惩罚安富尊荣的乱臣贼子,奖赏不得好死的忠臣孝子”的学术难题──到冥间去。

因此,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孔子“学说”都颇有点不伦不类:作为宗教,它彻底缺乏必需的神学内容;作为学术,它与“求真”无关,没有任何自然科学内容,缺乏社会学内容,毫无哲学内容;作为伦理学,它必须靠佛教作为有效布道手段,离开后者立刻就成了跛脚鸭。而正是最后这个缺陷,使得它即使含有许多可贵的个人道德修养教条,也无法在今日继续推行。

这道理毫不难懂:儒教的中心教义是“忠君”。把这个“理论”支柱一抽去,那茅屋便再也无法立住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去除了大前提,怎么还可能去兜售那些至今不失合理成分的个人道德戒律?再继续请佛教帮忙也不行──人家有如信你的,何不直接去信佛?

这说的是孔子那开山祖。相比之下,孟子和荀子要比他高明到不可胜计。孟子的伦理学更完备,更深刻,更像个体系的样子,也更符合百姓利益。荀子的思辩能力与学术水平则逼近了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此后两千年内中国学人从未达到过那高度。这我已经在旧作《试论孔孟之道对人性认识的偏离及其流弊》中详细论述过了。如果后人按这两大家开辟的道路走下去,发展出两大学派来,那么今日咱们还真有点“学问”可以谈论。

可惜自汉朝大儒董仲舒开始,儒教便走上了“越极端越过瘾,越肉麻越有趣”的堕落之路。老董首先发明出了“三纲”的P话,亦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确立了它们之间乃是“绝对权威”与“绝对服从”的关系。这种肉麻化到宋代便到达了顶峰。以致程子竟然喊出“去人欲,存天理”的疯话来。

在这种大气候下,积极分子们什么过头肉麻话都说出来了:“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文死谏,武死战”,“主辱臣死”,等等,等等。一言以蔽之,越到后世,孔教便越偏离人性,那“去人欲”如果解读为“去人性”或“灭绝人性”,我看更准确些。

究其本原,祖师爷老孔并没有这么肉麻,还是保留了若干正常人性的。对比一下老孔的原始教导和宋儒的理解,立刻就能看出两者的区别正在于是否彻底灭绝人性这一点。

例一、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这意思无非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肯定盼望富贵、厌恶贫贱是人的正常欲望,但必须取之有道,不能违反伦理原则。如果要靠不道德才能富贵,那就宁肯不富贵。如果要靠不道德才能脱出贫贱,那就宁肯居于贫贱。

请注意,孔子在此并没有否定人的正常欲望,只是把“人欲”和“道德”当成了“熊掌”和“鱼”的关系。孟子深得其旨,特地作过发挥。这教条在我看来至今仍有宝贵价值,为本人终身信奉。

但朱熹的解释却成了这个样子:

“不以其道得之,谓不当得而得之。然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君子之审富贵而安贫贱也如此。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言君子所以为君子,以其仁也。若贪富贵而厌贫贱,则是自离其仁,而无君子之实矣,何所成其名乎?”

这完全忽略了孔子肯定合理人欲,堕入“道德唯美主义”。老朱提出“审富贵而安贫贱”的清教徒主张还嫌不足,还要反对“贪富贵而厌贫贱”,说那就是“自离其仁”,对他祖师爷“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的教导根本就视而不见。请问如果富贵是“以其道得之”,那么“贪富贵而厌贫贱”又怎么个“自离其仁”法?

例二: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这话非常典型地表现出古文的模糊特色。如果要忠实于原文,似乎只能翻译为:

“如果能发财,那么哪怕是为人执鞭的卑贱活,我也愿意干。如果不能发财,那么就按我自己原来的爱好生活。”

按正常人看来,这只表明了孔子盼望发财的心理。它的模糊之处在于那“可求”:到底是“可能”(possibility),还是“应该”(necessity)?这问题在“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时变得最突出,我已经在旧作中指出过了。根据孔子“义大利”的主张,似乎应该作后者解,也就是:“我很想发财,若不违反道德,则哪怕是执鞭的活也愿干”。这完全是正常人心态。

后世的肉麻大儒们怎么理解呢?朱熹的解释是:

“执鞭,贱者之事。设言富若可求,则虽身为贱役以求之,亦所不辞。然有命焉,非求之可得也,则安于义理而已矣,何必徒取辱哉?”

他在这儿强行塞入原文中看不到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之意(《论语》中确有此话,不过不是孔子本人说的,也不是在此场合),说富贵是命运决定的,不是可以求得的,所以只需“安于义理”就行了,何必自取其辱?

其他人的注解就更结棍:

苏氏曰:“圣人未尝有意于求富也,岂问其可不可哉?为此语者,特以明其决不可求尔。”

这位先生直接就说,祖师爷根本不想发财,怎么还会问能不能发财?他老人家之所以说这话,其实是故意强调富贵是绝对不可能求得的!

您看,这就是古人的“学问”!章句腐儒们白首穷经,终生什么正事都不干,专门在圣人教导里发掘这种“微言大义”。那原初屁话本身就一钱不值,“洞幽发微”的结果就更是不值一钱。而且,这些鸟人居然也就意识不到,这完全是毫无根据地用自己的主观理解去强暴祖师爷!

例三、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

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这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和子贡请教他该怎么评价管仲。朱熹引《左传》讲解了有关史实:

“按《春秋传》,齐襄公无道,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无知弑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奔鲁。鲁人纳之,未克,而小白入,是为桓公。使鲁杀子纠而请管召,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牙言于桓公以为相。子路疑管仲忘君事雠,忍心害理,不得为仁也。”

这是说,齐襄公是个无道昏君,于是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逃到莒国。后来齐襄公被侄子公孙无知干了,国家更乱,管仲和召忽两人辅佐着另一公子纠逃亡鲁国。无知后来又被部下杀了。小白闻讯便立刻赶回去登位,是为赫赫有名的齐桓公。公子纠没能抢先登位,便在鲁国军队支持下回国争位,和小白大打出手。在鏖战中,管仲对小白射了一箭,几乎射死了他。

后来小白打败了公子纠的军队。公子纠和谋士们只好再逃回鲁国去。小白命令鲁国处死了公子纠,但要求把俩谋士送回齐国来惩罚。召忽闻讯就自杀了,但管仲知道自己回去非但不会受惩罚,还会做大官──小白的谋士鲍叔牙是他的铁哥儿们,两人当初就决定各自辅佐一个公子,这样无论哪边上台自己都不会输。果然他回去便作了相国,连老鲍都心甘情愿作他的部下。他辅佐齐桓公,内政外交都很出色。对内实行富民政策,开发山东的鱼盐之利。对外“尊王攘夷”,打着尊崇周天子的旗号树立自己的权威,使得齐国成了所谓“春秋五霸”之一。

很明显,管仲的言行并不符合儒家的忠臣标准。子路和子贡自然产生了怀疑,问夫子道:管仲大概算不得仁人吧?齐桓公杀了他的主子公子纠,他的同僚召忽都自杀了,他却不但不肯死,还去为杀主仇人小白作相国,简直比东海一笑在胡锦涛受辱后因树高水凉而拒绝自杀还混帐。

对此有力质问,孔子根本无法回答。如果他真的忠于自己的教义,就该在道义上谴责管仲。他也确实谴责过管仲的严重僭礼行为,按他的标准,管仲根本不能算仁人(“克己复礼为仁”),可他又自相矛盾地称赞老管是仁人,那理由却是“以政绩判仁人”,说老管辅佐桓公,不靠武力便九合诸侯,惠及天下,如果没有老管,那现在我们大家都得作披头士,从左边开衣衽,变成野蛮人了。如果他当初为公子纠死节,那还不是和匹夫匹妇自挂东南枝、举身赴清池一般轻如鸿毛?

这说明,老孔虽然提出不切实际的教条,但在理论与现实发生明显矛盾时,他还是能尊重现实,权衡功过,作出合情合理的评价的。这评语虽然与他的教条相矛盾,暴露了他的思维粗陋以及忠君教条的不合理,却也体现了他通情达理的一面。并非宋代那种草不吃料不进的马脸大儒。

但马脸宋儒就是有那本事“睡着拉屎──横挣”。程子的强辩最有趣:

“桓公,兄也。子纠,弟也。仲私于所事,辅之以争国,非义也。桓公杀之虽过,而纠之死实当。仲始与之同谋,遂与之同死,可也;知辅之争为不义,将自免以图后功亦可也。故圣人不责其死而称其功。若使桓弟而纠兄,管仲所辅者正,桓夺其国而杀之,则管仲之与桓,不可同世之雠也。若计其后功而与其事桓,圣人之言,无乃害义之甚,启万世反复不忠之乱乎?如唐之王圭魏征,不死建成之难,而从太宗,可谓害于义矣。后虽有功,何足赎哉?”

这是说,小白是哥哥,公子纠是弟弟,按儒家礼法该是小白作国君。齐桓公杀死弟弟虽然过分,但公子纠确实该死(芦按,既然如此,杀他还有什么过分的?看看这就是“经学家”们的思维能力,同一句话中就能自相矛盾)。管仲限入这种不义行为,陪主子死也是应该的。但他知道辅佐公子纠争位是不义的(芦按,明知不义还要干,甚至几乎射死合法国君,这岂不是罪上加罪?看看这就是“经学大师”的思维能力),活下来是为了将功赎罪。

如果反过来,公子纠是哥哥,那就理当继位。齐桓公夺位成功,杀了合法继承人公子纠,那管仲就该是和他势不两立的仇人,决不能再作他的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圣人还能使用将功折罪的方式评价他,那就岂不是放弃了道德原则,为后世那些反复不忠的贰臣开了绿灯么?因此,唐朝的王圭和魏征辅佐理当继位的建成太子,却在主子被无继承资格的李世民杀害后投降了对方,乃是不义之人,功劳再大也不足赎其罪。

最可笑的还是,老程强辩到这个份上,连史实都有本事颠倒(我记得公子纠才是哥哥,小白是弟弟,不过懒得去查了,可能记反了也未可知),他的弟子朱熹还嫌不够肉麻,说:

“愚谓管仲有功而无罪,故圣人独称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则不以相掩可也。”

意为:管仲有功无罪(芦按,射小白不是罪?主子被杀了不陪死,反而去辅佐杀主凶手不是罪?老朱知不知道世上有“论证”这档子事?凭什么毫无依据就否定程师的指控?),所以圣人只称赞他的功劳。万圭和魏征则先有罪后有功,所以可以认为他们功不掩罪。这两者不是一回事,不便拿来比较(芦按,最后这句话是我鉴于他没有表达能力,为他补足的)。

这其实也算不了什么,精彩的还是这段: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这意思是,齐国的陈成子杀了国君齐简公,孔子洗澡洗头后(表示庄重),去见鲁哀公,说:“陈恒弑君,请发兵讨伐。”当时鲁国政事由三家大夫决定,哀公根本无法作主,何况鲁弱齐强?于是就答覆说:“去跟三子说去!”孔子出来后便自言自语道:“我是从大夫之后(当时他已退休),出于礼法,不敢不向国君提出这建议,但国君自己不去命令三家大夫,却让我去转告他们!”他去晋见了三子,被否决了,又说:“我是从大夫之后,遇到这种违反礼法的事不敢不报告”。

这把戏在后世不断重演:遇到弱肉强食的乱世,孔教提倡并维持的主尊臣卑的社会秩序被颠覆或是受到严重挑战之时,士大夫就一定要分化为两类人:通权达变的现实主义者和迂腐的教条主义者们(“清流”)。老孔自己的表现虽属于拒绝面对现实的“清流”,但毕竟还不像后世那些革命接班人死板到了奶奶家。他只是去报告,听不听则是国君的事,此后他便觉尽到责任,可以心安理得了。

后世“清流”们是如何看待这问题的呢?实在有趣得紧。那肉麻程子说:

“左氏记孔子之言曰:‘陈恒弑其君,民之不予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此非孔子之言。诚若此言,是以力不以义也。若孔子之志,必将正名其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而率与国以讨之。至于所以胜齐者,孔子之余事也,岂计鲁人之众寡哉?当是时,天下之乱极矣,因是足以正之,周室其复兴乎?鲁之君臣,终不从之,可胜惜哉!”

这意思是:根据《左传》,孔子说:“陈恒弑其君,大约有一半民众没有参与那暴乱。以鲁国举国国民,再加上齐国的一半国民讨伐之,可获胜利。”这不是孔子的话。如果孔子真这么说,那就是从实力而不是道义出发处理政事。如果按照孔子的心愿,那一定是确定陈恒的罪名,上报天子,并通报诸侯,再率盟国讨伐之。至于怎么才能战胜齐国,在孔子不过是小菜一碟,他怎么会去计算鲁国的人力是多少?那阵子天下大乱到极点,如果孔子的计划实现了,岂不是复兴周室、重建天子威望的大好时机?然而鲁国的君臣就是没有听从,多可惜阿!

您看看,这是什么典型的清流屁话!就是这些屁话断送了南宋,断送了南明,后来又几乎把大清断送在鬼子手里。这种“思维方式”的特点,是强调“大义”到了坚决闭眼不看现实的地步,以致“从实力而不是从道义着眼分析问题”竟然成了道德缺失。所以哪怕是以鲁国那种蕞尔小国去讨伐齐国那种“万乘之国”,那也绝对用不着事前筹划计算双方的实力对比。反正“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一定要胜利的”!

老程不但自己热衷于作这种“道义白痴”,还强暴他的祖师爷,逼着他老人家也跟着去做白痴,硬要否定孔子的同代人左丘明记在史书中的孔子语录,说老孔决不会说出这种丧失立场、影响自己光辉形像的昏话来!

为圣人涂脂抹粉到了不要脸的地步,其实并非程子的绝学,肉麻是无止境的。朱熹集的胡氏(老芦无知,还真不知道这是何人)的注解说:

“《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人得而讨之。仲尼此举,先发后闻可也。”

这是什么意思?按孔子自己宣传的礼教,征伐乃是天子的专利,并不出自诸侯。所以,孔子去见鲁哀公,请求讨伐平级的齐国,这本身就严重违反了他自己的布道,属于“非礼”行为。为了替圣人补这漏子,程子代孔子作主,自己加了个“若孔子之志,必将正名其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而率与国以讨之”进去,而这位胡先生觉得那还不够过瘾,说其实孔子先斩后奏正是按照春秋大义行事!

就是这些肉麻同志(所谓“经学家”),不仅在有宋以来的传统社会中受到君王褒奖(朱熹后来配享孔庙),而且在今天也被当成什么“伟大的思想家”备受赞颂。请大家看看,这就是他们的“学问”。有哪位能告诉我,这些肉麻屁话到底有什么思想或学术价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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