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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呼“芦笛基金会”终于正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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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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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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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欢呼“芦笛基金会”终于正名
芦笛
经大多数捐款人在内坛讨论同意,“芦笛基金会”终于改名为“原野基金会”。这决定是前天作出的,我这急性子昨天进来看看还没见老狼宣布,当时几乎忍不住代他宣布了。我刚才进来本是来看看今日是否还无动静,如果这小子还偷懒,我就越俎代庖了,嘻嘻。
我觉得这决定非常正确,早说过了,“芦笛基金会”的名目有点不伦不类。正经的基金会都是以捐款人命名,例如“洛克非勒基金会”、“索罗斯基金会”等等都是这样。而且,如我已经在纪念呼延先生的文字里提到过的那样,呼延先生生前说得很明白,他赞助出版芦笛文集,赞助海纳百川,都是为了中华文明复兴。窃以为,我自己不但远远没有这个能力,而且还对中华文明颇有腹诽,实在看不出怎么将以个人主义为本的西洋文明嫁接在以集体主义为本的本土文明的“子宫”之中,所以,我觉得他是明珠暗投了。这就是这基金会一直成了我的心理负担的主要原因。如今这基金会终于正名,从此和我没什么关系了,不禁如释重负,其喜也何如!
不仅如此,基金会改名为“原野基金会”,能起到永久纪念呼延宇先生这位“爱国有瘾” 、立志亲力亲为,为华夏文明复兴献出自己的点滴血汗的真正的志士仁人,让他的心愿并不因生命的短暂化为泡影,我觉得是非常有意义的。在此谨祝基金会繁荣昌盛,呼延先生开创的事业从此在有志草民之中代代薪火相传,以集体的努力,迎来华夏文明的浴火重生!
借此机会,我还想向网友通报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基金会负责人狼协先生决定,《芦笛文集》若在出版后收回投资,则他将把呼延先生的捐款退回给遗属。我个人觉得这决定非常正确。呼延先生英年早逝,遗属在异国生活不会很容易。这并不会影响呼延先生的捐款人地位,因为可以把退回去的钱看成是我捐出的版税而非他的捐款。此事也同样在内坛讨论过,大多数捐款人都未表示反对意见,只有不能进入内坛的燕南人、消极、大帅等网友没有机会表示意见。如诸位不同意,这就请言语一声。
如果没有反对意见,那就必须解决如何和遗属联系的问题。在此敬请知道呼延先生遗属的地址或电话号码的网友通过网站斑竹信箱向基金会提供信息,谢谢!
此事其实和我这非捐款人没什么相干,说这些确有越权之嫌。不过我看大家都是懒鬼,议而不决,决而不宣,如果我不出来越权,只怕要拖到猴年马月去。
第二件事倒确实和我有关系。我反复说过,由基金会赞助出版的芦笛文集版税,我分文不取,全部捐献给基金会,只是保留版权。但后来我斗私批修做得不够好,未能“去人欲存天理”,因为此地有朋友问起,我答应出版后送人家一本作纪念,于是便向老狼提出,出版后能否给我10本赠书。老狼答应了,但我后来又觉得惭愧,因此提出,视此书销路如何,如果应了美容大王和阿随的吉言,是“赔本赚吆喝”,那我就订购10本。如果侥幸能卖完,则我就白要10本。即使是后者,似乎也有违反原来的承诺之嫌。我觉得此事必须向网友说清,否则一面主动承诺“分文不取”,一面又暗自收了180刀的书籍,不免成了欺骗天下人。
此事我到现在还没最后决定,只是有那么个考虑,到底最后是天理战胜人欲,还是人欲颠覆了天理,是花钱还是白蹭,我一定最后如实向网友招供,决不会隐瞒天下人。
最后顺便在此答纳兰网友,我看到你建议我停止写作史论,改谈国内时政的帖子,可惜据小孙反映,我脱离国内生活时间太久,发的议论不着边际,且常常流于“无解”的悲观结论,令国内同胞丧气,还不如议论历史好些。我觉得这评论很有道理,再则万润南兄(祝他早日康复,为等候已久的小师妹写出续作来)曾经下过一份“英雄帖”,我虽然没有跟帖回应,但觉得很有意思,想用实际行动作点呼应。所以,我准备把消极贤甥催了好几次的《陈洁如》写完,再把小孙催促多次的《恩仇系列》写完,就要休息一段去整理旧作了。好在现在论坛龙腾虎跃,来了李劼先生等高手,我引退也没什么影响。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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